吴申李,约与吴可同时。事见《藏海诗话》。
阮愈,字竹林,新昌(今属浙江)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寅子。生平未仕(清乾隆《新昌县志》卷一五)。
焦焕,六安(今属安徽)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清同治《六安州志》卷二一)。
释怀祥,住临安府慧因寺。为百丈映禅师法嗣,青原下十世。《五灯会元》卷一六有传。
曹元发,字正己,瑞安(今属浙江)人。理宗淳祐四年(一二四四)进士。景定二年(一二六一),以宗学博士兼史馆校勘。三年,除著作佐郎,出知广德军(《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为淮西总领,权知镇江府(《至顺镇江志》卷一五)。五年,除两浙转运副使。
翟嗣宗,字子续,翟思从侄(《曲阿诗综》卷七)。官临淮尉,林希尝荐之于朝(《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六)。
王逸民,永康导江(今四川灌县东)人。初为僧,名绍祖,擅诗画,仿周纯而不及。事见《画继》卷四。
张挺卿(一○二四~一○六五),字斯立,扬州(今属江苏)人。仁宗嘉祐四年(一○五九)进士,补遂州司理参军,徙知颍州万寿县。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举贤良方正,未及试而卒,年四十二。事见《苏魏公集》卷五八《颍州万寿县令张君墓志铭》。
李芸子;约公元一二四一年前后在世;字耘叟,号芳洲,昭武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理宗淳佑初前后在世。生平不详,尝居桂林帅府。工词,有词集,《花庵词选》戴石屏为作序。
建州浦城人,字光明,一字公用。少有文名。真宗大中祥符进士。累官以朝奉郎判永州。尝作《白马谣》励守边者。
邛州僧,失其名。徽宗宣和时被人诬陷不轨,受鞫即承,人知其冤,亦讫无异词,遂伏法。事见《夷坚三志》辛卷四。
赵汝铎,字鸣道,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太宗八世孙(《宋史》卷二三三《宗室世系表》)。事见《宋诗拾遗》卷一九。
(1097—1171)临江军清江人,字补之,一作名补之,字无咎,号逃禅老人,又号清夷长者。善书画,所画水墨人物学李伯时,尤善作墨梅。亦工词,有《逃禅词》。高宗时,以不直秦桧所为,累征不起。
建康府句容人。巫必子。高宗绍兴二十年,以端明殿学士除签书枢密院事。因辅政无能、黩货营私而为台谏论劾,越二年即罢落职。
蒙与义,生平不详,其臞庵诗入《吴郡志》,或为孝宗淳熙时人。
释遇臻,俗姓杨,越州(今浙江绍兴)人。居婺州齐云山。太宗至道中卒。事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六。
建州建安人,字致远,号九思。谢良佐高弟。入太学,为文不尚时好。徽宗重和元年进士。调御史台主簿。以秘书郎守临江,奉祠归。
刘祖尹,字怡堂,理宗时义乌(今属浙江)人(清嘉庆《义乌县志》卷一三、二二)。
吴泽,字兑夫。恭宗德祐初为宣政教官。事见《七十二峰足徵集》卷一。
宋兴化军莆田人,字伯华。真宗咸平二年进士。景德四年试贤良第一。历任右正言、司谏、起居舍人,以工部郎中知福州。后左迁藤州通判,卒。有文集。
杜子是,金华(今属浙江)人。汪子。理宗淳祐三年(一二四三)侍父宦江华。事见《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三。
张庭荐,字月山。度宗咸淳二年(一二六六)为宁都尉。事见《宋诗拾遗》卷一六、明万历《宁都县志》卷四。
宋越州会稽人,居明州慈溪,号石台。以孝友称于乡里,为学不求人知。经明行高,学者以为模楷。仁宗庆历中,鄞县、慈溪建学,先后为王安石请以为师,二邑文风自此而盛。
湖州长兴人,字元吉。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历官左右司郎中、直龙图阁、福建运使。与杨万里、程大昌、洪迈以诗相唱和。有《通庵集》。
眉州人。仁宗天圣间进士。平生好说人短长,虽古人亦妄肆诋訾,世以凶人目之。后坐事迁谪而死。
雍有容(一一二六~?),字德裕,盘石(今四川资中)人。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二十三(《绍兴十八年题名录》)。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于知汉州任因事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三一)。今录诗二首。
方山京,字子高,号砚庵,慈溪(今浙江慈溪东南)人。理宗景定三年(一二六二)进士。除平江军节度签判。五年,被劾罢。度宗即位,以原官起用,咸淳三年(一二六七)除秘书省正字,进校书郎,以疾卒。事见《宋历科状元录》卷八,《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
宋元间建宁崇安人,字子远,号好古。善词赋,有文名。世祖至元中,黄华起兵时,遇害。
广安军人,字才叔。哲宗元祐间进士。绍圣时,通判汉州。徽宗召擢右正言。数上封事,谓不必尽复神宗旧法,以司马光、吕公著为贤,又荐苏轼、苏辙可用。出通判陈州。在蜀与蔡京相善,及京还朝,欲引为己用,不肯往,京大恨,后列诸党籍。编管虢州,徙鼎、象州。久之复旧官。卒年五十七。追谥节悯。
释普绍,住台州国清寺,称垂慈普绍禅师。为青原下十四世,慧林慈受怀深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二、《五灯会元》卷一六有传。
邵奕,字日华,桂阳(今广东连县)人。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八三)进士。解褐邵阳主簿,曾以光禄卿出使交州。真宗大中祥符初,知兖州。四年(一○一一),改知广州。卒年六十三(《连州志》卷七)。
胡纯,字全真,新建(今江西南昌)人。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淳祐间知临武县(明嘉靖《衡州府志》卷六)。累官通判(清雍正《江西通志》卷五一)。
黄犹,曾官东莞尉,与陈大震同时(明《广州人物传》卷九)。
王举元(1009—1070)字懿臣,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北宋大臣。宋仁宗景佑二年(1035)赐同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九之九)。宋英宗治平中知成都,进盐铁副使,知沧州,改河北都转运使,知永兴军。宋神宗熙宁三年卒,年六十二。
李斗南,字卿月,号右杉,永丰(今属江西)人。理宗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预解试。端平元年(一二三四)为抚州司户参军(明弘治《抚州府志》卷八)。事见清雍正《江西通志》卷五一。
福州福清人。以诗名于世,与郑侠、王伯起、林抟等为师友,与同里林子充并称古屯二贤。尝游京洛。有诗集。
盱江人。少聪颖不群。闻张真牧有道行,往从之,得“九返”之术,有“逢江莫行,至沱则止”之说。后舟次九江江沱觜,顿悟,结茅修炼其中。度宗咸淳中封通慧孚惠真人。
宋建州建阳人。真宗景德二年进士。有诗名,为杨亿所称。以秘阁校理知秦州,卒于官。
赵潜夫(?~一二二七),字景寿,号鹤所,居黄岩(今属浙江)。宋宗室。宁宗嘉定十六年(一二二三)进士(《嘉定赤城志》卷三四)。理宗宝庆二年(一二二六),监澉浦镇税。三年,卒。事见《澉水志》卷下之七。
黄极,字舜举,丰城(今属江西)人(《江西诗徵》卷二三)。
戴机(1135~1201),字伯度,号艺堂,鄞(今浙江宁波)人。光宗绍熙元年(1190以特恩补官。历金华主簿,提点江淮湖北铁冶铸钱司检蹈官。宁宗嘉泰元年卒,年六十七。有《艺斋集》十卷,已佚。事见《攻愧集》卷一○六《戴伯度墓志铭》。
建宁政和人,字尚可,号桂堂居士。博通经传,涉笔成文。徽宗崇宁、大观间以两优贡入太学。谒告归,复预乡荐。钦宗靖康之变,携家隐西坑别墅。后以累举得官,不拜,终于家。
张阁,字台卿,河阳人。第进士。崇宁初,由卫尉主簿迁祠部员外郎;资阅浅,为掌制者所议,蔡京主之,乃止。俄徙吏部,迁宗正少卿、起居舍人,属疾不能朝,改显谟阁待制、提举崇福宫。疾愈,拜给事中、殿中监,为翰林学士。
(1134—1222)越州山阴人,字兼善。孝宗隆兴二年进士。历知漳州,罢计口抑配民盐,罢溪港津度之榷,减经总制钱额外苛取者。宁宗嘉定初为提点江淮等路铸钱公事,历吏部郎、大理少卿、秘书少监,终秘阁修撰。有《山林思古录》、《群经感发》、《垂轩稿》。
宋潭州浏阳人,字彦从。孝宗淳熙间官迪功郎。与其子李择县南建遗经阁,藏书万卷,朱熹及张栻数十人赋诗赞美之。后毁于火,改筑未成,父子相继逝世,孙李之传继而筑成之。三世以学行称。
释显彬,字守中,俗姓周,安吉(今属浙江)人。住宝梵寺。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一有传。
翁赐坡,度宗咸淳时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闽诗录》丙集卷一六)。
郭知虔,字孟始。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授迪功郎(《宋诗拾遗》卷一五)。
鲁君贶,以主导河东流之议无功,哲宗元符二年(一○九九),罢司农少卿,知均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二八)。三年,以都水使者专切应副茶场水磨。
孙直臣,赣县(今属江西)人(《宋诗纪事补遗》卷七五)。
(1011—1064)衢州西安人,字先之,一作牧之,号长民。举进士。尝从孙复习《春秋》,又以范仲淹为师。以仲淹荐,为兖州观察推官。累官至太常博士。有《易解》、《卦德通论》等。
吴从善,字彦泽,自号无著居士,江阴(今属江苏)人。理宗宝庆二年(一二二六)进士。事见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四。今录诗二首。
释常竹坞,元世祖至元十八年(一二八一)住龟山宝珠寺。事见《随隐漫录》卷四。
宋道士。居眉山。苏轼称其好为诗,格虽不高,往往有奇句,甚可喜。
泉州晋江人,字君仪。曾用虎弟。宁宗开禧元年进士。历除直焕章阁、知广州兼安抚使。爱惜公帑,不嗜杀戮。治乱不动用兵卒,谕降之。理宗端平二年进直徽猷阁,改知建宁。罢归卒。
李贯,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事见清乾隆《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夏噩,字公酉(《苏轼诗集》卷二四《王中甫哀辞叙》),越州(今浙江绍兴)人。初为州观察推官。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登材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光禄寺丞。六年,于知长洲县任时坐私贷民钱勒停。神宗熙宁九年(一○七六)至元丰七年(一○八四)间卒(《王中甫哀辞叙》)。事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六、一九四。
(?—1088)宋兖州曲阜人,字周翰。孔道辅次子。第进士,知仙源县,为治有条理。以王圭、司马光荐,由通判陵州为夔峡转运判官,提点京东刑狱,知虔州,治章、贡水啮。历陕、扬、洪、兖州,皆以治闻。哲宗元祐三年进刑部侍郎,属疾求去,以宝文阁待制知徐州,未拜卒。
秀州崇德人,字耕老。徐龟年弟。幼勤学,弱冠入太学。宁宗开禧元年进士。分教江阴鼎新讲堂,置规条,严课试,尤有知人鉴。后改秩知于潜,倅信州,所至有惠政。
宋邵武人,字雪崖。仁宗庆历间进士。任虔州司户参军,时郡盗逼胁良民,有司滥捕以邀赏,将论死,照察其枉,释被诬者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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