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树义
(清代)(1793—1854)贵州遵义人,字子方。幼年随父读书外地,清嘉庆二十一年(1815年)举人。道光六年(1826 年),以大挑一等,分湖北补知县用。是年因协办审案有功,破格补任咸丰县知县。咸丰间授湖北按察使,在德安、滠口等地与太平军交战。后兵败金口,船破赴江死。同治十年(1871),湖广总督李翰章奏请让吴文镕与唐树义合祀一祠于武昌,并加谥号“威恪”。
人物生平
幼年随父读书外地,清嘉庆二十一年(1815年)举人。
道光六年(1826 年),以大挑一等,分湖北补知县用。是年因协办审案有功,破格补任咸丰县知县。
道光十一年(1831),调任监利县知县。
道光十二年(1832),调任江夏县知县。监利任内,荆江决堤,洪水泛滥。唐树义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一面赈灾、安置灾民,一面筹集巨资重修大堤。堤成,又逢暴雨,江水几至漫堤。唐树义亲至堤上捧土负薪,保护新堤。突然西北风大作,江浪猛击堤岸。唐树义立于水中,指挥填土沉船,江堤得以巩固。因防汛之功,清廷赏知州衔。
道光十四年(1834),晋升汉阳府同知。
道光十五年(1835),得林则徐等保荐,升甘肃巩昌府知府,代理道员。
道光十八年(1838),调任甘肃兰州府知府。因原提督克扣军饷引起兵变,唐树义奉命前往处置。先访知军中一参将素得军心,唐树义即行招见,以“此次事变,乃提督之错,君能劝其部属顾全大局,则不加追究”相安抚,参将回营,对其部属说:“我知唐公关心我等死活,今天果然来了。”于是军心大安,兵变遂平。
道光二十一年(1841),擢升兰州道道员。
道光二十三年(1843),赏戴花翎。
道光二十五年(1845),迁陕西按察使。
道光二十六年(1846),署陕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七年(1847),调湖北布政使。
道光二十九年(1849),代理巡抚。往任,又逢湖北大水,受灾40余州县。计需赈灾、修堤款白银80余万两。巡抚为难,不愿上疏请款,唐树义反复陈述利弊,方得与湖广总督裕泰联名上疏请准。随即主持赈济、修堤、开仓碾谷、设厂平粜,赈济灾民数百万。百姓感其德,将其比作宋代名相 “富青州”。后与巡抚意见不合,称病辞官回乡,于贵阳修筑“待归草堂”(人称唐家花园)闲居养老。
咸丰三年(1853年),诏令在籍办理团练,在张亮基、骆秉章的推荐下前往武昌帮办事务,署湖北按察使,奉命剿灭捻军,扼守随州、应山一带。太平军攻克安庆,威胁湖北,唐树义奉命驻守广济。太平军攻克连家镇,唐树义与江忠源会师武昌,驰援汉阳。
咸丰四年(1854),湖广总督吴文镕在黄州大败,唐树义撤回省城,被撤职,奉命驻守金口,战船被击沉,死之,恩赐骑都尉世职。
同治十年(1871),湖广总督李翰章奏请让吴文镕与唐树义合祀一祠于武昌,并加谥号“威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