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二·经籍考九
作者:马端临○经(春秋)
《汉·艺文志》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乃称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师古曰:
《论语》载孔子之言也。征,成也。献,贤也。孔子自谓能言夏、殷之礼,而杞、宋之君文章贤材不足以成之,故我不得成此礼也)。”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师古曰:仍亦因也),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师古曰:谓人执所见,各不同也)。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於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宜,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梁》立於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隋·经籍志》曰:遭秦灭学,口说尚存。汉初,有公羊、梁、邹氏、夹氏,四家并行。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初,齐人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海嬴公,嬴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故后汉《公羊》有严氏、颜氏之学,与《梁》三家并立。汉末,何休又作《公羊解说》。而《左氏》,汉初出於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授赵人贯公。其后,刘歆典校经籍,考而正之,欲立於学,诸儒莫应。至建武中,尚书令韩歆请立而未行。时陈元最明《左传》,又上书讼之。於是乃以魏郡李封为《左氏》博士。后群儒蔽固者数廷争之,及封卒,遂罢。然诸儒传《左氏》者甚众。永平中,能为《左氏》者擢高第,为讲郎。其后贾逵、服虔并为训解,至魏,遂行於世。晋时,杜预又为《经传集解》。《梁》范宁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预注,俱立国学。然《公羊》、《梁》,但试读文,而不能通其义。后学三传通讲,而《左氏》唯传服义。至隋,杜氏盛行,服义及《公羊》、《梁》浸微,今殆无师说。
先公曰:论《春秋》者,言夫子感麟而作,作起获麟,而文止於所起。逾再岁,而夫子梦奠矣。故欧阳公谓此夫子既老而成之书。《春秋纬演孔图》云:孔子修《春秋》,九月而成。卜之得阳豫之卦,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书,以九月而成。
《汉志》: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公史》四篇)。
按班固《七略》无史门,故以古来及秦、汉之史附於《春秋》之末。后世史书渐多,故志艺文者,以史自为一部,难以厕之圣经之后矣。故今析班志《春秋略》内《世本》十五篇,至《汉大年记》五篇入史门,凡削九家,四百一十一篇云。
《隋志》: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一卷)。
《唐志》: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失姓名五家,王元度以下不著余二十三家,四百三卷)。
《宋三朝志》:七十二部,六百五十八卷。
《宋两朝志》:十七部,一百一十四卷。
《宋四朝志》:三十六部,三百七十五卷。《宋中兴志》:一百二十九家,一百七十四部,二千二百七十一卷。
※《春秋正经》十二卷晁氏曰: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不同者,注於下。
※《春秋经》一卷
陈氏曰:每事为一行,广德军所刊古监本。晦庵又刻於临漳四经之一。其於《春秋》,独无所论著,惟以《左氏》经文刻之。李焘仁甫又定《春秋古经》一卷。
眉山李氏《古经后序》曰:《汉艺文志》有《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隋》、《唐志》同。《古经》十二篇、十一卷者,本《公羊》、《梁》二家所传,吴士始为之注,《隋氏》载焉,又有贾逵《春秋三家经训古》十二卷,宋《三家经》二卷;《唐志》又有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二卷,李氏《三传异同例》十三卷,冯伉《三传异同》三卷,元和国子监修定《春秋加减》一卷。
士、贾逵、宋及李、冯、元和诸书今皆不存,独抱遗经者,莫为正。盖《公羊》得立学官最先,《梁》次之,《左氏》最后,故士但注二家,不及《左氏》。贾逵既立《左氏》,始通三家。逵、并宋以下异同加减文字,悉已亡佚,莫知其举厝何也。隋末唐初,《左》学特盛,二家浸微(陆德明《音义》、《隋经籍志》皆云)。自杜预集解《左氏》,合经传为一,贞观十六年,孔颖达承诏修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重上《正义》,丘明传学愈益盛矣。而仲尼遗经无复单行,学者或从《杜解》抄出,独存《左氏》,摈落二家。幸陆德明与颖达同时於太学,自著《音义》,兼存二家本书,仍各注《左氏》别字,顾亦无决择(德明为国子博士,贞观十七年也)。惟贞元末陆淳《纂例》,列三传经文差缪,凡二百四十一条,自言考校从其有义理者,然往往亦言未知孰是,兼恐差缪不止二百四十一条,惜啖、赵集传,今俱失坠,无从审覆耳(《唐志》:陆质集注《春秋》二十卷,又集传《春秋纂例》十卷,《春秋微旨》二卷,《春秋辩疑》七卷。今存者,惟《纂例》、《微旨》、《辩疑》耳)。余患苦此久矣,尝欲即三家所传,纯取遗经,心以为是者,则大书之,仍细书其不然者於其下。数十年间,游走东西,志弗获就。会潼川谢畴元锡来从余游,其治《春秋》极有功,因付以斯事。居三月而书成,旁远引,不一而足,反说以约,厥功弥著。余抚其书喜甚,亟刻板,与学者共之。昔司马迁言《春秋》文成数万,张晏曰《春秋》才万八千字,迁误也。今细数之,更阙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数,最易见者,尚尔错误,何况圣人笔削之旨乎!余乡所谓心以为是者,众未必以为是也,亦独纂例考校,从其有义理者云耳。既心以为是,则於证据操舍,必具成说,其说自当别出,兹第刻《春秋》纯经,庶学者相与尽心焉。仍用《汉志》旧名,题曰《春秋古经》,十二公各为一篇,不复分为十一卷,盖卷第於经义初无当也。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
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於蔑”,《左氏》以为“蔑”,《公》、《》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筑”,《左氏》以为“”,《公》、《》以为“微”,则不知夫子所书曰“”乎?曰“微”乎?“会於厥”,《公》、《》以为“屈银”,则不知夫子所书曰“厥”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於大义,尚无所关也。至於“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惟是,《公羊》、《梁》於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於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於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氏》於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於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扌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於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於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易》有彖象,本与卦爻为二,而王弼合之;《诗》、《书》有序,本与经文为二,而毛苌孔安国合之;《春秋》有三传,亦本与经文为二,而治三传者合之。先儒务欲存古,於是取其巳合者复析之,命之曰古经。然彖象之与卦爻,序之与经,毛、孔、王三公虽以之混为一书,尚未尝以己意增损於其间,苟复析之,即古人之旧矣。独《春秋》一书,三传各以其说与经文参错,而所载之经文又各乖异。盖事同而字异者,“及邾仪父盟於蔑”、“於昧”之类是也;事字俱异者,“尹氏”“君氏”之类是也;元未尝书其事,而以意增入者,“孔子生”、“孔丘卒”是也。然则自三传中所取出之经文,既有乖异,又有增益,遽指以为夫子所修之《春秋》,可乎?然择其差可信者而言之,则《左氏》为优。何也?盖《公羊》、《梁》传直以其所作传文扌入正经,不曾别出,而《左氏》则经自经而传自传。又杜元凯《经传集解》序文以为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则是左氏作传之时,经文本自为一书,至元凯始以《左氏传》附之经文各年之后,是《左氏传》中之经文可以言古经矣。然获麟而后引经以至仲尼卒,则分明增入,杜注亦自以为《春秋》本终於获麟,弟子欲记圣师之卒,故采《鲁史记》以续夫子之经,而终於此。然则既续之於获麟之后,宁保其不增益之於获麟之前,如《公》、《》所书孔子生之类乎?是亦未可尽信也。
※《春秋左氏传》三十卷
刘子骏曰: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其详略不同也。
杜元凯曰:左丘明受经於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趋,七住反,又七俱反)。若江海之浸,膏泽之润,涣然冰释,怡然理顺,然后为得也。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则传直言其归趣而已,非例也。
陈氏曰:自昔相传,以为左丘明撰,其好恶与圣人同者也。而其末记晋智伯反丧於韩、魏,在获麟后二十八年,去孔子没亦二十六年,不应年少后亡如此。
又其书称“虞不腊矣”,“见於尝酎”及“秦庶长”,皆战国后制,故或疑非孔子所称左丘明,别自是一人为史官者。其释经义例,虽未尽当理,而具得当时事实,则非二传之比也。《朱子语录》曰:左氏之病,是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於义理之正。尝谓左氏是个猾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左氏传》是个博记人做,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世事,皆功利之说。国秀问三传优劣。曰:“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孔子作《春秋》,当时亦须与门人讲说,所以公、、左氏得个源流,只是渐渐讹舛。当初若全无传授,如何凿空撰得。
※《石经左氏传》三十卷晁氏曰:不题所书人姓氏,亦无年月。按文不阙唐讳及国朝讳,而阙“祥”字,当是孟知祥僭位后刊石也。※《春秋公羊传》十二卷晁氏曰: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母子都著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於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曰:
“《公羊》善於谶。”休之注,引谶为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皇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岂初有之,后散毁邪?※《春秋梁传》十二卷晁氏曰:应劭《风俗通》称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传,至汉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
※《石经梁传》十二卷
晁氏曰: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按文不阙唐及伪蜀讳,而阙“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朱子语录》:问:“《公》、《》如何?”曰:“据他说亦是有那道理,但恐圣人当初无此等意。如孙明复、赵啖、陆淳、胡文定皆说得好,道理皆是如此。但后世因《春秋》去考时,当如此区处。若论圣人当初作《春秋》时,其意不解,有许多说话。”《公羊》、《梁》考事甚疏,然理义精。此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不曾见国史。
问:“《公》、《传》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黄中说止是一人。但看文字,疑若非一手者。”或曰:“疑当时皆有所传授,其后门人弟子始笔之於书耳。”曰:“想得皆是齐、鲁间儒,其所著之书,恐有所传授,但皆杂以己意,所以有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圣人之旧。”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晁氏曰: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敝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於《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缪,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陈氏曰:其述作之意,序文详之矣。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后世以为《左氏》忠臣者也。其敝或弃经而信传,於传则忠矣,如经何?
夹氵祭郑氏曰:杜预解《左氏》,颜师古解《汉书》,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尽之矣。《左氏》未经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杜氏之后,后人不能措一辞。
《汉书》未经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颜氏之后,后人不能易其说。纵有措辞易说之者,如朝月晓星,不能有其明也。如此之人,方可以解经,苟为文言多而经旨不见,文言简而经旨有遗,自我说之后,后人复有说者,皆非笺释之手也。传注之学起,惟此二人其殆庶几乎。其故何哉?古人之言,所以难明者,非为书之理意难明也,实为书之事物难明也;非为古人之文言难明也,实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於今者之难明也。能明乎《尔雅》之所作,则可以知笺注之所当然;不明乎《尔雅》之所作,则不识笺注之旨归也。善乎二子之通《尔雅》也!颜氏所通者训诂,杜氏所通者星历、地理。当其颜氏之理训诂也,如与古人对谈;当其杜氏之理星历地理也,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亦有所短,杜氏则不识虫鱼鸟兽草木之名,颜氏则不识天文地理。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杜氏为星历地理之言,无不极其致,至於虫鱼鸟兽草木之名,则引《尔雅》以释之。颜氏於训诂之言甚畅,至於天文地理则阔略焉。此为“不知为不知”也。其他纷纷,是何为者,释是何经,明是何学。
※《公羊传诂解》十二卷
陈氏曰:汉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休为太傅陈蕃属,蕃败,坐禁锢,作解诂,覃思不窥门十七年。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梁废疾》。党禁解,拜议郎,终谏议大夫。其书多引谶纬,其所谓“黜周王鲁”,“变周文、从殷质”之类,《公羊》皆无明文,盖为其学者相承有此说也。“三科九旨”,详具《疏》中。
※《梁传集解》十二卷
晁氏曰:自汉、魏以来,《梁》注解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宁皆以为肤浅,於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宁之论最善。
陈氏曰:晋豫章太守顺阳范宁武子撰。宁尝谓王、何之罪,深於桀、纣,著论以排之。仕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实惮之,乃相驱扇,因求外补。抵罪,会赦,免。宁以为《春秋》惟《梁氏》无善释,故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税驾於吴,帅门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讲六籍三传。盖宁父汪为徐、兖二州北伐失利,屏居吴郡时也。汪没之后,始成此书。所集诸家之说,皆记姓名,其称“何休曰”及“郑君释之”者,即所谓《发墨守》、《起废疾》也;称“邵曰”者,宁从弟也;称“泰曰”、“雍曰”、“凯曰”者,其诸子也。汪,范晷之孙,晷在《良史传》。自晷至泰,五世皆显於时,宁父子祖孙同训释经传,行於后世,可谓盛矣。泰之子晔,亦著《后汉书》,以不轨诛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晁氏曰: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於后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崇文总目》:其书尽八十二篇,义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问篇第亡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题篇,疑后人取而附著云。
陈氏曰:按《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卿所刻亦财三十七篇。今本乃楼攻鬼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辩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载所著书百余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於世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繁露》曰:右《繁露》十七卷,绍兴间董某所进。臣观其书辞意浅薄,间掇取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伦比,臣固疑非董氏本书矣。又班固记其说《春秋》凡数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今董某进本,通以《繁露》冠书,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读《太平寰宇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董氏今书无之。《寰宇记》曰:“三皇驱车抵谷口”,《通典》曰:“剑之在左,苍龙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此数语者,不独今书所无,且其体致全不相似,臣然后敢言今书之非本真也。牛享问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答曰:“缀玉而下垂,如繁露也。”则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从,假以名书也。以杜、乐所引,推想其书,皆句用一物,以发已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则“玉杯”,“竹林”同为物,又可想见也。汉、魏间人所为文,名有“连珠”者,其联贯物象,以达己意,略与杜、乐所引同,如曰“物胜权则衡殆,形过镜则影穷”者,是其凡最也。以连珠而方古体,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欤?其名其体,皆契合无殊矣。
又曰:淳熙乙未,予佐达监,馆本有《春秋繁露》,既尝书所见於卷末,而正定其为非古矣。后又因读《太平御览》,凡其部汇列叙古《繁露》语特多,如曰:“禾实於野,粟缺於仓”,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则五伤,土千金则五不成。”张汤欲以鹜当凫祠祀宗庙,仲舒曰:“鹜非凫,凫非鹜,愚以为不可。”又曰:“以赤统者,帻尚赤。”诸如此类,亦皆附物著理,无凭虚发语者,然后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谬也。《御览》,太平兴国间编辑,此时《繁露》之书尚存,今遂逸不传,可叹也已。
※《春秋决事比》
《崇文总目》:汉董仲舒撰。丁氏平,黄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武帝数遣廷尉张汤问其得失,於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於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於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於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汉·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於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晁氏曰: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陈氏曰:唐刘ナ为之序。《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肓》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后更删补为定。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陈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宁《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
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后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后为第七卷,当并合。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春秋述议传》《崇文总目》:隋东京太学博士刘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颖达《正义》盖据以为说而增损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祭酒孔颖达撰。按汉张苍、贾谊、尹咸、郑众、贾逵皆为诂训,然参用《公》、《》二家。至晋杜预,专治《左氏》,其后有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据杜说。贞观中,颖达据刘学而损益之,长孙无忌等又复损益,其书乃定。皇朝孔维等奉诏是正。
晁氏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余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陈氏曰:自晋、宋,传杜学为《义疏》者,沈、苏、刘,沈氏义例粗可,经传极疏。苏氏不体本文,惟攻贾、服。刘炫好规杜失,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始令太学传授,以备《春秋》三家之旨。
晁氏曰:其书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陈氏曰:《广川藏书志》云:“世传徐彦撰,不知何代,意其在贞元、长庆后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勋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令太学传授。
※《春秋摘微》四卷
晁氏曰: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实录也。祖无择得之於金陵。《崇文总目》所不载。
巽岩李氏曰:仝治《春秋》,不以《传》害《经》,最为韩愈所称。今观其书,亦未能度越诸子,不知愈所称果何等义也。旧闻仝解惠公、仲子曰“圣辞也”,而此乃无之,疑亦多所亡逸云。※《春秋集传》、《纂例》、《辨疑》共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给事中陆淳纂。初,淳以三家之传不同,故采获善者,参以啖助、赵匡之说,为《集传春秋》。又本褒贬之意,更为《微旨》,条别三家,以朱墨记其胜否。又摭三家得失,与经戾者,以啖、赵之说订正之,为《辩疑》。
晁氏曰:啖助,字叔佐,闽人。赵匡,字伯循,天水人。《微旨》自为序。
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专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击《传》,其或未明,则凭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陈氏曰:初,润州丹阳主簿赵郡啖助叔佐明《春秋》,传洋州刺史河东赵匡伯循,质从助及伯循传其学。助考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补以己意,为《集传》、《集注》。又撮其纲,例目为统。助卒,质与其子异缮录以诣伯循,请损益焉,质随而纂会之。大历乙卯岁,书成。质本名淳,避宪宗讳改焉,故其书但题陆淳。助之学,以为《左氏》叙事虽多,解意殊少;《公》、《》传经密於《左氏》。至赵、陆,则直谓《左氏》浅於《公》、《》,诬谬实繁。皆孔门后之门人,但《公》、《》守经,《左氏》通史,其体异尔。丘明,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焚书之后,学者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以为邱明。且《左传》、《国语》文体不伦,序事多乖,定非一人所为也。盖左氏广集诸国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门人见事迹多不入《传》,或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以广异闻。自古岂止一丘明姓左乎?按汉儒以来,言《春秋》者惟宗三传,三传之外,能卓然有见於千载之后者,自啖氏始,不可没也。《唐志》有质《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辩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见。质,梁陆澄七世孙,仕通显。党王叔文,侍顺宗东宫,会卒,不及贬。然则其与不通《春秋》之义者,相去无几耳。※《春秋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和时国子监承诏修定,以此经字文多少不同,故志其增损,以防差。陈氏曰:称元和十三年国子监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经文字之类。此本作小缋册,财十余板,前有睿思殿书籍印,末称臣雩校定。
盖承平时禁中书也,不知何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岳撰。以三家异同三百余条,参求其长,以通《春秋》之义。晁氏曰:其书以《左传》为上,《公羊》为中,《梁》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指掌》
《崇文总目》:唐试左武卫兵曹李瑾撰。瑾集诸家之说,为《序义》、《凡例》各一篇;称孔颖达,《正义》,为五篇;采摭余条,为《碎玉》一篇;集先儒异同,辩正得失,为三篇;取刘炫《规过》,申证其义,为三篇。大抵专依杜氏之学,以为说云。
巽岩李氏曰:其第一卷新编目录多取杜氏《释例》及陆氏《纂例》,瑾所自著无几。而《序义》以下十四卷,但分门抄录孔颖达《左氏正义》,皆非瑾所自著也。学者第观《正义》及二《例》,则此书可无。且瑾之意,特欲以备科试应猝之用耳,初不为经设也。其名宜曰《左氏传指掌》,不当专系《春秋》。本朝王尧臣《崇文总》目及李ㄈ《图书志》皆以先儒《异同》、《规过》、《序》、《例》等篇为瑾笔削,盖误矣。写本或讹舛,复用《正义》删修之,乃可读。惟篇首数序,瑾所自著者,既无参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误云。
※《春秋通例》《崇文总目》:唐陆希声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图》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以《春秋》所载车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缋而表之。
※《春秋指元》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摘《左氏》传文,申释其义。
※《春秋精义》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汇事於上,分抄杜氏、孔颖达言数家之说,参《释文》。
※《演左氏传谥族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学《世谱》增广之,贯穿系序,差无遗略。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元撰。以《春秋》官谥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於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左氏传引帖新义》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经具对。
※《春秋纂例》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左氏》、《公》、《》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於他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
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后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诸侯世次,齐、鲁大国公子、公孙。初不详备,其后传写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备讨阅。
※《春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黄帝至周见於春秋诸国世系,传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书目,《春秋大夫世族谱》十三卷,顾启期撰。而杜预《释例》自有《世族谱》一卷。今书与《释例》所载不同,而本或题云杜预撰者,非也,疑此乃启期所撰云。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宗族名谥谱》《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略采《春秋》三传诸国公卿大夫姓名谥号。※《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记蛮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余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
晁氏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经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於啖、赵,凡四十余门。论议颇严。
陈氏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相服。此殆其时所作也。
《汉·艺文志》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乃称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师古曰:
《论语》载孔子之言也。征,成也。献,贤也。孔子自谓能言夏、殷之礼,而杞、宋之君文章贤材不足以成之,故我不得成此礼也)。”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师古曰:仍亦因也),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师古曰:谓人执所见,各不同也)。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於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宜,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梁》立於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隋·经籍志》曰:遭秦灭学,口说尚存。汉初,有公羊、梁、邹氏、夹氏,四家并行。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初,齐人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海嬴公,嬴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故后汉《公羊》有严氏、颜氏之学,与《梁》三家并立。汉末,何休又作《公羊解说》。而《左氏》,汉初出於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授赵人贯公。其后,刘歆典校经籍,考而正之,欲立於学,诸儒莫应。至建武中,尚书令韩歆请立而未行。时陈元最明《左传》,又上书讼之。於是乃以魏郡李封为《左氏》博士。后群儒蔽固者数廷争之,及封卒,遂罢。然诸儒传《左氏》者甚众。永平中,能为《左氏》者擢高第,为讲郎。其后贾逵、服虔并为训解,至魏,遂行於世。晋时,杜预又为《经传集解》。《梁》范宁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预注,俱立国学。然《公羊》、《梁》,但试读文,而不能通其义。后学三传通讲,而《左氏》唯传服义。至隋,杜氏盛行,服义及《公羊》、《梁》浸微,今殆无师说。
先公曰:论《春秋》者,言夫子感麟而作,作起获麟,而文止於所起。逾再岁,而夫子梦奠矣。故欧阳公谓此夫子既老而成之书。《春秋纬演孔图》云:孔子修《春秋》,九月而成。卜之得阳豫之卦,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书,以九月而成。
《汉志》: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公史》四篇)。
按班固《七略》无史门,故以古来及秦、汉之史附於《春秋》之末。后世史书渐多,故志艺文者,以史自为一部,难以厕之圣经之后矣。故今析班志《春秋略》内《世本》十五篇,至《汉大年记》五篇入史门,凡削九家,四百一十一篇云。
《隋志》: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一卷)。
《唐志》: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失姓名五家,王元度以下不著余二十三家,四百三卷)。
《宋三朝志》:七十二部,六百五十八卷。
《宋两朝志》:十七部,一百一十四卷。
《宋四朝志》:三十六部,三百七十五卷。《宋中兴志》:一百二十九家,一百七十四部,二千二百七十一卷。
※《春秋正经》十二卷晁氏曰: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不同者,注於下。
※《春秋经》一卷
陈氏曰:每事为一行,广德军所刊古监本。晦庵又刻於临漳四经之一。其於《春秋》,独无所论著,惟以《左氏》经文刻之。李焘仁甫又定《春秋古经》一卷。
眉山李氏《古经后序》曰:《汉艺文志》有《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隋》、《唐志》同。《古经》十二篇、十一卷者,本《公羊》、《梁》二家所传,吴士始为之注,《隋氏》载焉,又有贾逵《春秋三家经训古》十二卷,宋《三家经》二卷;《唐志》又有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二卷,李氏《三传异同例》十三卷,冯伉《三传异同》三卷,元和国子监修定《春秋加减》一卷。
士、贾逵、宋及李、冯、元和诸书今皆不存,独抱遗经者,莫为正。盖《公羊》得立学官最先,《梁》次之,《左氏》最后,故士但注二家,不及《左氏》。贾逵既立《左氏》,始通三家。逵、并宋以下异同加减文字,悉已亡佚,莫知其举厝何也。隋末唐初,《左》学特盛,二家浸微(陆德明《音义》、《隋经籍志》皆云)。自杜预集解《左氏》,合经传为一,贞观十六年,孔颖达承诏修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重上《正义》,丘明传学愈益盛矣。而仲尼遗经无复单行,学者或从《杜解》抄出,独存《左氏》,摈落二家。幸陆德明与颖达同时於太学,自著《音义》,兼存二家本书,仍各注《左氏》别字,顾亦无决择(德明为国子博士,贞观十七年也)。惟贞元末陆淳《纂例》,列三传经文差缪,凡二百四十一条,自言考校从其有义理者,然往往亦言未知孰是,兼恐差缪不止二百四十一条,惜啖、赵集传,今俱失坠,无从审覆耳(《唐志》:陆质集注《春秋》二十卷,又集传《春秋纂例》十卷,《春秋微旨》二卷,《春秋辩疑》七卷。今存者,惟《纂例》、《微旨》、《辩疑》耳)。余患苦此久矣,尝欲即三家所传,纯取遗经,心以为是者,则大书之,仍细书其不然者於其下。数十年间,游走东西,志弗获就。会潼川谢畴元锡来从余游,其治《春秋》极有功,因付以斯事。居三月而书成,旁远引,不一而足,反说以约,厥功弥著。余抚其书喜甚,亟刻板,与学者共之。昔司马迁言《春秋》文成数万,张晏曰《春秋》才万八千字,迁误也。今细数之,更阙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数,最易见者,尚尔错误,何况圣人笔削之旨乎!余乡所谓心以为是者,众未必以为是也,亦独纂例考校,从其有义理者云耳。既心以为是,则於证据操舍,必具成说,其说自当别出,兹第刻《春秋》纯经,庶学者相与尽心焉。仍用《汉志》旧名,题曰《春秋古经》,十二公各为一篇,不复分为十一卷,盖卷第於经义初无当也。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
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於蔑”,《左氏》以为“蔑”,《公》、《》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筑”,《左氏》以为“”,《公》、《》以为“微”,则不知夫子所书曰“”乎?曰“微”乎?“会於厥”,《公》、《》以为“屈银”,则不知夫子所书曰“厥”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於大义,尚无所关也。至於“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惟是,《公羊》、《梁》於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於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於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氏》於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於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扌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於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於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易》有彖象,本与卦爻为二,而王弼合之;《诗》、《书》有序,本与经文为二,而毛苌孔安国合之;《春秋》有三传,亦本与经文为二,而治三传者合之。先儒务欲存古,於是取其巳合者复析之,命之曰古经。然彖象之与卦爻,序之与经,毛、孔、王三公虽以之混为一书,尚未尝以己意增损於其间,苟复析之,即古人之旧矣。独《春秋》一书,三传各以其说与经文参错,而所载之经文又各乖异。盖事同而字异者,“及邾仪父盟於蔑”、“於昧”之类是也;事字俱异者,“尹氏”“君氏”之类是也;元未尝书其事,而以意增入者,“孔子生”、“孔丘卒”是也。然则自三传中所取出之经文,既有乖异,又有增益,遽指以为夫子所修之《春秋》,可乎?然择其差可信者而言之,则《左氏》为优。何也?盖《公羊》、《梁》传直以其所作传文扌入正经,不曾别出,而《左氏》则经自经而传自传。又杜元凯《经传集解》序文以为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则是左氏作传之时,经文本自为一书,至元凯始以《左氏传》附之经文各年之后,是《左氏传》中之经文可以言古经矣。然获麟而后引经以至仲尼卒,则分明增入,杜注亦自以为《春秋》本终於获麟,弟子欲记圣师之卒,故采《鲁史记》以续夫子之经,而终於此。然则既续之於获麟之后,宁保其不增益之於获麟之前,如《公》、《》所书孔子生之类乎?是亦未可尽信也。
※《春秋左氏传》三十卷
刘子骏曰: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其详略不同也。
杜元凯曰:左丘明受经於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趋,七住反,又七俱反)。若江海之浸,膏泽之润,涣然冰释,怡然理顺,然后为得也。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则传直言其归趣而已,非例也。
陈氏曰:自昔相传,以为左丘明撰,其好恶与圣人同者也。而其末记晋智伯反丧於韩、魏,在获麟后二十八年,去孔子没亦二十六年,不应年少后亡如此。
又其书称“虞不腊矣”,“见於尝酎”及“秦庶长”,皆战国后制,故或疑非孔子所称左丘明,别自是一人为史官者。其释经义例,虽未尽当理,而具得当时事实,则非二传之比也。《朱子语录》曰:左氏之病,是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於义理之正。尝谓左氏是个猾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左氏传》是个博记人做,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世事,皆功利之说。国秀问三传优劣。曰:“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孔子作《春秋》,当时亦须与门人讲说,所以公、、左氏得个源流,只是渐渐讹舛。当初若全无传授,如何凿空撰得。
※《石经左氏传》三十卷晁氏曰:不题所书人姓氏,亦无年月。按文不阙唐讳及国朝讳,而阙“祥”字,当是孟知祥僭位后刊石也。※《春秋公羊传》十二卷晁氏曰: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母子都著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於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曰:
“《公羊》善於谶。”休之注,引谶为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皇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岂初有之,后散毁邪?※《春秋梁传》十二卷晁氏曰:应劭《风俗通》称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传,至汉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
※《石经梁传》十二卷
晁氏曰: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按文不阙唐及伪蜀讳,而阙“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朱子语录》:问:“《公》、《》如何?”曰:“据他说亦是有那道理,但恐圣人当初无此等意。如孙明复、赵啖、陆淳、胡文定皆说得好,道理皆是如此。但后世因《春秋》去考时,当如此区处。若论圣人当初作《春秋》时,其意不解,有许多说话。”《公羊》、《梁》考事甚疏,然理义精。此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不曾见国史。
问:“《公》、《传》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黄中说止是一人。但看文字,疑若非一手者。”或曰:“疑当时皆有所传授,其后门人弟子始笔之於书耳。”曰:“想得皆是齐、鲁间儒,其所著之书,恐有所传授,但皆杂以己意,所以有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圣人之旧。”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晁氏曰: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敝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於《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缪,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陈氏曰:其述作之意,序文详之矣。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后世以为《左氏》忠臣者也。其敝或弃经而信传,於传则忠矣,如经何?
夹氵祭郑氏曰:杜预解《左氏》,颜师古解《汉书》,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尽之矣。《左氏》未经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杜氏之后,后人不能措一辞。
《汉书》未经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颜氏之后,后人不能易其说。纵有措辞易说之者,如朝月晓星,不能有其明也。如此之人,方可以解经,苟为文言多而经旨不见,文言简而经旨有遗,自我说之后,后人复有说者,皆非笺释之手也。传注之学起,惟此二人其殆庶几乎。其故何哉?古人之言,所以难明者,非为书之理意难明也,实为书之事物难明也;非为古人之文言难明也,实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於今者之难明也。能明乎《尔雅》之所作,则可以知笺注之所当然;不明乎《尔雅》之所作,则不识笺注之旨归也。善乎二子之通《尔雅》也!颜氏所通者训诂,杜氏所通者星历、地理。当其颜氏之理训诂也,如与古人对谈;当其杜氏之理星历地理也,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亦有所短,杜氏则不识虫鱼鸟兽草木之名,颜氏则不识天文地理。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杜氏为星历地理之言,无不极其致,至於虫鱼鸟兽草木之名,则引《尔雅》以释之。颜氏於训诂之言甚畅,至於天文地理则阔略焉。此为“不知为不知”也。其他纷纷,是何为者,释是何经,明是何学。
※《公羊传诂解》十二卷
陈氏曰:汉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休为太傅陈蕃属,蕃败,坐禁锢,作解诂,覃思不窥门十七年。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梁废疾》。党禁解,拜议郎,终谏议大夫。其书多引谶纬,其所谓“黜周王鲁”,“变周文、从殷质”之类,《公羊》皆无明文,盖为其学者相承有此说也。“三科九旨”,详具《疏》中。
※《梁传集解》十二卷
晁氏曰:自汉、魏以来,《梁》注解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宁皆以为肤浅,於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宁之论最善。
陈氏曰:晋豫章太守顺阳范宁武子撰。宁尝谓王、何之罪,深於桀、纣,著论以排之。仕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实惮之,乃相驱扇,因求外补。抵罪,会赦,免。宁以为《春秋》惟《梁氏》无善释,故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税驾於吴,帅门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讲六籍三传。盖宁父汪为徐、兖二州北伐失利,屏居吴郡时也。汪没之后,始成此书。所集诸家之说,皆记姓名,其称“何休曰”及“郑君释之”者,即所谓《发墨守》、《起废疾》也;称“邵曰”者,宁从弟也;称“泰曰”、“雍曰”、“凯曰”者,其诸子也。汪,范晷之孙,晷在《良史传》。自晷至泰,五世皆显於时,宁父子祖孙同训释经传,行於后世,可谓盛矣。泰之子晔,亦著《后汉书》,以不轨诛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晁氏曰: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於后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崇文总目》:其书尽八十二篇,义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问篇第亡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题篇,疑后人取而附著云。
陈氏曰:按《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卿所刻亦财三十七篇。今本乃楼攻鬼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辩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载所著书百余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於世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繁露》曰:右《繁露》十七卷,绍兴间董某所进。臣观其书辞意浅薄,间掇取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伦比,臣固疑非董氏本书矣。又班固记其说《春秋》凡数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今董某进本,通以《繁露》冠书,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读《太平寰宇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董氏今书无之。《寰宇记》曰:“三皇驱车抵谷口”,《通典》曰:“剑之在左,苍龙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此数语者,不独今书所无,且其体致全不相似,臣然后敢言今书之非本真也。牛享问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答曰:“缀玉而下垂,如繁露也。”则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从,假以名书也。以杜、乐所引,推想其书,皆句用一物,以发已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则“玉杯”,“竹林”同为物,又可想见也。汉、魏间人所为文,名有“连珠”者,其联贯物象,以达己意,略与杜、乐所引同,如曰“物胜权则衡殆,形过镜则影穷”者,是其凡最也。以连珠而方古体,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欤?其名其体,皆契合无殊矣。
又曰:淳熙乙未,予佐达监,馆本有《春秋繁露》,既尝书所见於卷末,而正定其为非古矣。后又因读《太平御览》,凡其部汇列叙古《繁露》语特多,如曰:“禾实於野,粟缺於仓”,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则五伤,土千金则五不成。”张汤欲以鹜当凫祠祀宗庙,仲舒曰:“鹜非凫,凫非鹜,愚以为不可。”又曰:“以赤统者,帻尚赤。”诸如此类,亦皆附物著理,无凭虚发语者,然后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谬也。《御览》,太平兴国间编辑,此时《繁露》之书尚存,今遂逸不传,可叹也已。
※《春秋决事比》
《崇文总目》:汉董仲舒撰。丁氏平,黄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武帝数遣廷尉张汤问其得失,於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於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於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於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汉·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於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晁氏曰: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陈氏曰:唐刘ナ为之序。《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肓》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后更删补为定。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陈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宁《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
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后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后为第七卷,当并合。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春秋述议传》《崇文总目》:隋东京太学博士刘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颖达《正义》盖据以为说而增损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祭酒孔颖达撰。按汉张苍、贾谊、尹咸、郑众、贾逵皆为诂训,然参用《公》、《》二家。至晋杜预,专治《左氏》,其后有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据杜说。贞观中,颖达据刘学而损益之,长孙无忌等又复损益,其书乃定。皇朝孔维等奉诏是正。
晁氏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余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陈氏曰:自晋、宋,传杜学为《义疏》者,沈、苏、刘,沈氏义例粗可,经传极疏。苏氏不体本文,惟攻贾、服。刘炫好规杜失,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始令太学传授,以备《春秋》三家之旨。
晁氏曰:其书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陈氏曰:《广川藏书志》云:“世传徐彦撰,不知何代,意其在贞元、长庆后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勋撰。皇朝邢等奉诏是正,令太学传授。
※《春秋摘微》四卷
晁氏曰: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实录也。祖无择得之於金陵。《崇文总目》所不载。
巽岩李氏曰:仝治《春秋》,不以《传》害《经》,最为韩愈所称。今观其书,亦未能度越诸子,不知愈所称果何等义也。旧闻仝解惠公、仲子曰“圣辞也”,而此乃无之,疑亦多所亡逸云。※《春秋集传》、《纂例》、《辨疑》共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给事中陆淳纂。初,淳以三家之传不同,故采获善者,参以啖助、赵匡之说,为《集传春秋》。又本褒贬之意,更为《微旨》,条别三家,以朱墨记其胜否。又摭三家得失,与经戾者,以啖、赵之说订正之,为《辩疑》。
晁氏曰:啖助,字叔佐,闽人。赵匡,字伯循,天水人。《微旨》自为序。
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专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击《传》,其或未明,则凭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陈氏曰:初,润州丹阳主簿赵郡啖助叔佐明《春秋》,传洋州刺史河东赵匡伯循,质从助及伯循传其学。助考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补以己意,为《集传》、《集注》。又撮其纲,例目为统。助卒,质与其子异缮录以诣伯循,请损益焉,质随而纂会之。大历乙卯岁,书成。质本名淳,避宪宗讳改焉,故其书但题陆淳。助之学,以为《左氏》叙事虽多,解意殊少;《公》、《》传经密於《左氏》。至赵、陆,则直谓《左氏》浅於《公》、《》,诬谬实繁。皆孔门后之门人,但《公》、《》守经,《左氏》通史,其体异尔。丘明,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焚书之后,学者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以为邱明。且《左传》、《国语》文体不伦,序事多乖,定非一人所为也。盖左氏广集诸国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门人见事迹多不入《传》,或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以广异闻。自古岂止一丘明姓左乎?按汉儒以来,言《春秋》者惟宗三传,三传之外,能卓然有见於千载之后者,自啖氏始,不可没也。《唐志》有质《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辩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见。质,梁陆澄七世孙,仕通显。党王叔文,侍顺宗东宫,会卒,不及贬。然则其与不通《春秋》之义者,相去无几耳。※《春秋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和时国子监承诏修定,以此经字文多少不同,故志其增损,以防差。陈氏曰:称元和十三年国子监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经文字之类。此本作小缋册,财十余板,前有睿思殿书籍印,末称臣雩校定。
盖承平时禁中书也,不知何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岳撰。以三家异同三百余条,参求其长,以通《春秋》之义。晁氏曰:其书以《左传》为上,《公羊》为中,《梁》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指掌》
《崇文总目》:唐试左武卫兵曹李瑾撰。瑾集诸家之说,为《序义》、《凡例》各一篇;称孔颖达,《正义》,为五篇;采摭余条,为《碎玉》一篇;集先儒异同,辩正得失,为三篇;取刘炫《规过》,申证其义,为三篇。大抵专依杜氏之学,以为说云。
巽岩李氏曰:其第一卷新编目录多取杜氏《释例》及陆氏《纂例》,瑾所自著无几。而《序义》以下十四卷,但分门抄录孔颖达《左氏正义》,皆非瑾所自著也。学者第观《正义》及二《例》,则此书可无。且瑾之意,特欲以备科试应猝之用耳,初不为经设也。其名宜曰《左氏传指掌》,不当专系《春秋》。本朝王尧臣《崇文总》目及李ㄈ《图书志》皆以先儒《异同》、《规过》、《序》、《例》等篇为瑾笔削,盖误矣。写本或讹舛,复用《正义》删修之,乃可读。惟篇首数序,瑾所自著者,既无参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误云。
※《春秋通例》《崇文总目》:唐陆希声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图》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以《春秋》所载车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缋而表之。
※《春秋指元》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摘《左氏》传文,申释其义。
※《春秋精义》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汇事於上,分抄杜氏、孔颖达言数家之说,参《释文》。
※《演左氏传谥族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学《世谱》增广之,贯穿系序,差无遗略。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元撰。以《春秋》官谥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於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左氏传引帖新义》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经具对。
※《春秋纂例》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左氏》、《公》、《》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於他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
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后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诸侯世次,齐、鲁大国公子、公孙。初不详备,其后传写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备讨阅。
※《春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黄帝至周见於春秋诸国世系,传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书目,《春秋大夫世族谱》十三卷,顾启期撰。而杜预《释例》自有《世族谱》一卷。今书与《释例》所载不同,而本或题云杜预撰者,非也,疑此乃启期所撰云。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宗族名谥谱》《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略采《春秋》三传诸国公卿大夫姓名谥号。※《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记蛮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余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
晁氏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经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於啖、赵,凡四十余门。论议颇严。
陈氏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相服。此殆其时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