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经籍考二十五
作者:马端临○史(传记)※《黄帝内传》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后至汉,刘向於东观校书见之,遂传於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余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於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於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后》云:《汉武故事》,王俭造。※《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於世。
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
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后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后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后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余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后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后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余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余载,得九十余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后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於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后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后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於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后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后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余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於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汾阳王家传》十卷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后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后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牛羊日历》一卷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后,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於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於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
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后人所续。※《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陈氏曰:后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后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后,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干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干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后,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余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余,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於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於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
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后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后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忠彦撰。录其父琦平生行事。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说以为异闻逸事,如李繁录其父泌、崔允记其父慎由事,悉凿空妄言。前世谓此等无异庄周鲋鱼之辞、贾生鸟之对者也。而《唐书》皆取之,以乱正史。曰是近时多有家传、语录之类行於世。陈莹中所以发愤而著书,谓魏公名德在人耳目如此,岂假门生子姓之区区自列乎持史笔其慎焉。陈氏曰: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曰: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后至汉,刘向於东观校书见之,遂传於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余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於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於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后》云:《汉武故事》,王俭造。※《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於世。
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
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后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后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后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余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后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后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余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余载,得九十余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后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於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后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后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於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后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后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余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於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汾阳王家传》十卷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后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后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牛羊日历》一卷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后,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於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於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
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后人所续。※《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陈氏曰:后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后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后,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干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干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后,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余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余,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於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於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
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后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后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忠彦撰。录其父琦平生行事。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说以为异闻逸事,如李繁录其父泌、崔允记其父慎由事,悉凿空妄言。前世谓此等无异庄周鲋鱼之辞、贾生鸟之对者也。而《唐书》皆取之,以乱正史。曰是近时多有家传、语录之类行於世。陈莹中所以发愤而著书,谓魏公名德在人耳目如此,岂假门生子姓之区区自列乎持史笔其慎焉。陈氏曰: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曰: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