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作者:(宋)不著撰人
针灸吉日
丁卯、庚午、甲戌、丙子、壬午、甲申、丁亥、辛卯、壬辰、丙申、戊戌、己亥、己未、庚子、辛丑、甲辰、乙巳、丙午、戊申、壬子、癸丑、乙卯、丙辰、壬戌、丙戌
以上并吉。又宜用除日、破日、开日、天毉、要安,并吉。
针灸忌日
丁丑、及白虎,血忌血支(按:似有缺、误,不通),月厌、月杀、月刑、死别独火凶(按:似有缺、误,不通)。又男忌除日,女忌破日。
十干日不治病:
甲不治头,乙不治喉,丙不治肩,丁不治心戊己不治腹,庚不治腰,辛不治膝,壬不治胫,癸不治足
十干日不针灸
甲日头、乙日耳、丙日肩、丁日背、戊巳日腹脾、庚日肺腰、辛日膝、壬日肾经、癸日手足
此神农所制:一岁起坤,二岁震,逐年顺飞,九宫周而复始,行年到处,则所主败体,切忌针灸,如误犯之,必致丧命。或发痈疽,宜速治之。
一岁起心,二岁喉,逐岁依次顺行一部,终而复始,行年所值者,切忌针灸。
一岁起脐,二岁心。逐岁顺行,周而复始,行所值处,忌针灸。(所录见明堂经)
推四时太乙所在,云:“六腑、鬲(按:通作“膈”)下、三藏,应四季。中州其有戊巳日,大禁。太乙所在,忌针灸。”
左足(应立春日其日戊子己丑),左胸(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日戊辰己巳),头一(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日戊申己未),右胸(应秋分其日辛),右足(应立冬日戊戌己亥),腰尻丁窍(应冬至丙午)。
推四时人神所在:春,左胁;夏,脐;秋,右胁;冬,腰。
推三旬人神在,误针灸者各致其疾。初一在足大指,厥阴分。针之主发跗肿。
初二在外踝,少阳分。针之经筋缓。初三在股,少阴分。针之主小腹痛。
初四在腰,太阳分。针之主腰偻无力。
初五在口,太阴分。针之主舌强。
初六在太咽半(按:似有缺、误),阳明分。针之咽门不开。
初七在内踝,少阴分。针之阴经筋急。
初八在手腕,太阳分。针灸腕不收。
初九在尻,厥阴分。针灸之病结。
初十在背腰,太阳分。针灸之腰背偻。十一在鼻柱,阳明分。针灸之齿面肿。
十二在发际,少阳分。针之耳重听。
十三在牙齿,少阴分。针灸之气寒。十四在胃腕,阳明分。针之气胀。
十五在遍身,不补不泻。大忌针灸。
十六在胸,太阴分。针之递息。
十七在气冲,阳明分。针之难息。
十八在股内,少阴分。针之引阴气痛。
十九在足阳明分。针之发肿。二十在内踝,少阴分。针之经脉亦手。(按:似有缺、误,不通)二十一在手小指,太阳分。针之手不仁。
二十二在外踝,少阳分。针之筋经缓。
三十三在肝及足厥阴分。针之发转筋。
二十四在手阳明分。针灸咽中不利。二十五在足阳明分。针之胃气胀。
二十六在胸太阳分。针灸之令人喘嗽。
二十七在膝阳明分。针之足经厥逆。
二十八在阴,少阴分。针之小腹急疼。二十九在膝胫,厥阴分。针之筋痿少力。
三十在足跌,阳明分。日空亡不泻忌针(按:有缺、误)
推十二支人神所在处,忌针灸。
子日(在目)丑日(在脾,一云耳)寅日(在胸)卯日(在脾,一云胸)
辰日(在)巳日(在手)午日(在心)未日(在手,一云头)
申日(在头,一云背)酉日(在背)戌日(在面,一云颈)亥日(在云)(按:似有缺、误)
推十二时人神
子时(在踝)丑时(在腰)寅时(在目)卯时(在面)
辰时(在头)巳时(在手)午时(在胸)未时(在腹)
申时(在心)酉时(在背)戌时(在项)亥时(在股)量穴法
凡量穴,当以病人手中指、第二节、两横文相去之间、为寸。凡量穴时,湏要身平正,不可拳曲,切湏慎之。
灸艾杂说
凡灸艾,皆以日正午以后,方可下火灸。谓阴气未至,灸无不着。午前平旦,谷气虚,令人癫眩不可卧灸,谨之!谨之!大概如此,卒急者又不可拘此。若遇阴雾大起、风雪忽降、猛雨,暑雷电、虹霓、且暂停,候晴明可方下火。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生硬物,兼不可思虑、忧愁、呼骂、叹息,一切不祥,切须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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