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作者:李玉
李玉,字玄玉,江苏吴县人。他同吴地戏曲家结侣啸歌,因此别号“苏门啸侣”。关于他的材料较少,生卒年月都不易确定,只能大约推定他生卒年是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左右到清康熙二六年(1677)以后。《剧说》记载:“玄玉系申相国家人,为申公子所抑,不得应科举,因著传奇以抒其愤。”吴伟业在《一笠庵北词广正九宫谱》的序里说他:“其才足以上下千载,其学足以囊括艺林,而连厄于有司。晚几得之,仍中副车。甲申以后绝意仕进,以十郎之才调,效耆卿之填词,所著传奇数十种。”从这些材料可见:他出身低贱,没有做过官,可能在申家从事戏曲工作。申时行死后,家乐流散,宾从纷离,李玉才脱离了束缚,到明崇桢末年,才考取了一名副榜举人。他深通音律,在明末崇桢间就写过《一捧雪》、《人兽关》、《永团圆》、《占花魁》,即所谓“一、人、永、占”四种,入清以后又写了《麒麟阁》、《千钟录》、《太平钱》、《牛头山》、《眉山秀》、《两须眉》、《清忠谱》、《万里园》(以上皆见《古本戏曲从刊》)等,合计共为三十二种,在国内能见到的不到二十种。他还精于曲学。顺治末年,他曾在徐于室、钮少雅《北九宫谱》原稿基础上,补充元人杂剧、套数及明初南戏中的北词,编定《北词广正谱》十八卷,是至今较为完备的一部北曲曲谱。李玉还是个戏曲评论家,曾评过《玉簪记》,由书坊“宁致堂”刊印,称作“一笠庵评本”。他还在康熙六年所写的《南音三籁序》中,论述戏曲的演变得失,对明代戏曲的创作和选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清忠谱》是李玉的代表作。它写的是明代天启年间,以周顺昌为代表的东林党人,和以颜佩韦为代表的苏州人民,反对阉官魏忠贤擅权用事的斗争。剧本通过这一真实的历史事件,歌颂了以周顺昌为首的东林党人坚持正义的斗争,歌颂了颜佩韦等下层市民的壮烈事迹,是一出反映了明末复杂的社会矛盾、取得杰出成就的英雄悲剧。
周顺昌是剧本着力刻划的清官、忠臣形象。他清廉、刚直、嫉恶如仇。他虽被削职家居,对“国事日非,朝政渐去”,仍然忧思满怀;对魏忠贤及其党羽的倒行逆施,仍然坚持斗争。他生活清苦,不受馈赠,保持清廉自守的高风亮节。友人魏大中被逮,一般人避之惟恐不远,他却独自到江边送行,当面许婚嫌姻。在“骂像”一折里,写魏忠贤的党羽为魏建生祠,在欢庆落成时,他冲进去,毫不畏惧地指着魏忠贤的像大骂“豺狼满朝”,“鸱鸮满巢”,“只贻着臭名儿千秋笑”。“就逮”里,写他知道被捕后,毫无畏惧,也不以家人为念,从容地为人书写“小云栖”匾额,表现他从容就义的英雄气概。“叱勘”折中写他面对魏党的万丈凶焰,不跪不拜,凛然屹立,直呼魏为阉狗、奸贼,痛斥他欺君害民、残害忠良的恶行。他愤怒地踢翻两桌,用枷杻殴击魏党爪牙。作品就是这样通过人物的言论行动,在尖锐的戏剧冲突中,塑造了一位刚毅果敢、大义凛然、忠贞不阿的悲剧英雄形象。
《清忠谱》还塑造了颜佩韦等下层市民的英雄典型。“书闹”一出写他听说岳,听到童贯杀害忠良,马上怒气冲天,踢翻桌子,初步表现了他爱憎分明的品质。“捕义”中写他见友人被逮,不仅不逃,还挺身而出,大叫:“这桩事是我做的事,何消拿得别人?”宁肯同当,不肯独走。甚至被害时还说:“打死校尉,万民称快,死也瞑目了”,遗憾的是没有救得了周顺昌。作品还注意将他粗豪天真、藐视官府、讲求义气、敢作敢为等性格描写,和对苏州人民的反映联系起来,如他就义时,人民“怒气高千丈”,“乱纷纷万千人,流涕道旁”,并且赞扬他“侠肠一片”、“热血淋漓”、“义人千古”。作品在颂扬下层市民的壮烈牺牲的同时,还写了“义愤”、“闹诏”、“毁祠”等一场场惊心动魄的群众斗争的场面,这是以往悲剧中很少见到的。由于时代的局限,作品通过舞台形象所表现的思想还有值得指出的地方。如过分宣扬周顺昌、颜佩韦的忠义思想,把斗争胜利的希望寄托在没落王朝的皇帝身上。
记载本剧史实的,有《明史·周顺昌传》,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吴肃公《五人传》,以及《五人取义纪略》、《颂天胪笔》等。吴伟业在为本剧作序时也说:“逆案既布,以公事填词传奇者凡数家,李子玄玉所作《清忠谱》最晚出。”后来又改编为京剧《五人义》。
《清忠谱》有多种传本,抄本有周贻白藏本、南京图书馆藏本、中国戏曲学院藏本等。刻本只有清顺治年间树滋堂刻本和《古本戏曲丛刊三集》的影印本。刻本题署“苏门啸侣李玉玄玉甫著,同里毕魏万后、叶时章雉斐、朱(白隺)素臣同编”。我们这里用的是《古本戏曲丛刊三集》影印本,改正了一些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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