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二十九.拟捕拘

作者:戚继光
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违者察治。

典籍推荐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13-2024 风锐辞海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0197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