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卷四
作者:葛洪抱朴子曰:余考览养性之书〔一〕,鸠集久视之方,曾所披涉篇卷,以千计矣,莫不皆以还丹金液为大要者焉〔二〕。然则此二事,盖仙道之极也。服此而不仙,则古来无仙矣〔三〕。往者上国丧乱,〔四〕莫不奔播四出〔五〕。余周旋徐豫荆襄江广数州之间,阅见流移俗道士数百人矣〔六〕。或有素闻其名,乃在云日之表者〔七〕。然率相似如一〔八〕,其所知见,深浅有无,不足以相倾也。虽各有数十卷书〔九〕,亦未能悉解之也,为写蓄之耳〔一十〕。时有知行气及断谷服诸草木药法〔一一〕,所有方书,略为同文〔一二〕,无一人不有道机经,唯〔一三〕以此为至秘〔一四〕,乃云是君喜所撰。余告之曰,此是魏世军督王图所撰耳〔一五〕,非古人也。图了不知大药,正欲以行气入室求仙〔一六〕,作此道机〔一七〕,谓道毕于此,此复是误人之甚者也〔一八〕。余问诸道士以神丹金液之事,及三皇内文召天神地祇之法〔一九〕,了无一人知之者〔二十〕,其夸诞自誉及欺人,云己久寿。及言曾与仙人共游者将太半矣,足以与尽微者甚□矣〔二一〕。或有颇闻金丹〔二二〕,而不谓今世复有得之者〔二三〕,皆言唯上古已度仙人〔二四〕,乃当晓之。或有得方外说〔二五〕,不得其真经。或得杂碎丹方,便谓丹法尽于此也。昔左元放于天柱山中精思,而神人授之金丹仙经〔二六〕,会汉末乱,〔二七〕不遑合作,而避地来渡江东,志欲投名山以修斯道。余从祖仙公,又从元放受之〔二八〕。凡受太清丹经三卷及九鼎丹经一卷金液丹经一卷〔二九〕。余师郑君者〔三十〕,则余从祖仙公之弟子也,又于从祖受之,而家贫无用买药〔三一〕。余亲事之,洒扫积久,乃于马迹山中立坛盟受之,并诸口诀诀之不书者〔三二〕。江东先无此书,书出于左元放〔三三〕,元放以授余从祖,从祖以授郑君,郑君以授余,故他道士了无知者也。然余受之已二十余年矣,资无担石,无以为之〔三四〕,但有长叹耳〔三五〕。有积金盈柜,聚钱如山者,复不知有此不死之法〔三六〕。就令闻之,亦万无一信,如何?夫饮玉□则知浆荇之薄味〔三七〕,睹昆仑则觉丘垤之至卑。既览金丹之道,则使人不欲〔三八〕复视小小方书。然大药难卒得办,当须且将御小者〔三九〕以自支持耳。然服他药万斛,为能有小益,而终不能使人遂长生也。故老子之诀言云,子不得还丹金液,虚自苦耳。〔四十〕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四一〕,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夫金丹之为物〔四二〕,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四三〕。服此二物〔四四〕,炼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此盖假求于外物以自坚固,有如脂之养火而不可灭〔四五〕,铜青涂脚,入水不腐,此是借铜之劲以扞其肉也。金丹入身中,沾洽荣卫,非但铜青之外傅矣。世间多不信至道者,则悠悠者皆是耳〔四六〕。然万一时偶有好事者,而复不见此法,不值明师,无由闻天下之有斯妙事也〔四七〕。余今略钞金丹之都较,以示后之同志好之者〔四八〕。其勤求之,求之〔四九〕不可守浅近之方,而谓之足以度世也。遂不遇之者,直当息意于无穷之冀耳。想见其说,必自知出潢污而浮沧海〔五十〕,背萤烛而向日月,闻雷霆而觉布鼓之陋〔五一〕,见巨鲸而知寸介之细也。如其喽喽〔五二〕,无所先入,欲以弊药必规升腾者,何异策蹇驴而追迅风〔五三〕,桌蓝舟而济大川乎〔五四〕?又诸小饵丹方甚多,然作之有浅深〔五五〕,故力势不同,虽有优劣,转不相及,犹一酘之酒〔五六〕,不可以方九酝之醇耳。然小丹之下者,犹自远胜草木之上者也。凡草木烧之即烬〔五七〕,而丹砂烧之成水银,〔五八〕积变又还成丹砂,其去凡草木亦远矣〔五九〕。故能令人长生,神仙独见此理矣,其去俗人,亦何缅邈之无限乎?世人少所识,多所怪,或不知水银出于丹砂,告之终不肯信,云丹砂本赤物,从何得成此白物。又云丹砂是石耳,今烧诸石皆成灰,而丹砂何独得尔。〔六十〕此近易之事,犹不可喻,其闻仙道,大而笑之〔六一〕,不亦宜乎?上古真人愍念将来之可教者〔六二〕,为作方法,委曲欲使其脱死亡之祸耳〔六三〕,可谓至言矣。然而俗人终不肯信,谓为虚文。若是虚文者,安得九转九变,日数所成,皆如方耶?真人所以知此者,诚不可以庸近思求也〔六四〕。余少好方术,负步请问,不惮险远〔六五〕。每有异闻,则以为喜。虽见毁笑,不以为戚〔六六〕。焉知来者之不如今〔六七〕,是以着此以示识者。岂苟尚奇怪,而崇饰空言,欲令书行于世,信结流俗哉?盛阳不能荣枯朽,上智不能移下愚,书为晓者传,事为识者贵。农夫得彤弓以驱鸟〔六八〕,南夷得衮衣以负薪〔六九〕,夫不知者,何可强哉〔七十〕?世人饱食终日,复未必能勤儒墨之业〔七一〕,治进德之务,但共逍遥遨游,〔七二〕以尽年月。其所营也,非荣则利。或飞苍走黄于中原〔七三〕,或留连杯觞以羹沸,或以美女〔七四〕荒沈丝竹,或□沦绮纨,或控弦以弊筋骨〔七五〕,或博弈以弃功夫。闻至道之言而如醉〔七六〕,睹道论而昼睡〔七七〕。有身不修〔七八〕,动之死地,不肯求问养生之法,自欲割削之,煎熬之,憔悴之,漉汔之〔七九〕。而有道者自宝秘其所知,无求于人,亦安肯强行语之乎?世人之常言,咸以长生若可得者,古人之富贵者〔八十〕,己当得之,而无得之者〔八一〕,是无此道也。而不知古之富贵者,亦如今之富贵者耳。俱不信不求之〔八二〕,而皆以目前之所欲者为急〔八三〕,亦安能得之耶?假令不能决意〔八四〕,信命之可延,仙之可得,亦何惜于试之。试之小效,但使得二三百岁,不犹愈于凡人之少夭乎?天下之事万端,而道术尤难明于他事者也。何可以中才之心,而断世间必无长生之道哉?若正以世人皆不信之,便谓为无,则世人之智者,又何太多乎?今若有识道意而犹修求之者〔八五〕,讵必便是至愚,而皆不及世人耶?又或虑于求长生,傥其不得,恐人笑之,以为暗惑。若心所断〔八六〕,万有一失,而天下果自有此不死之道者,不亦当复为得之者所笑乎?日月有所不能周照,人心安足孤信哉〔八七〕?
抱朴子曰:按黄帝九鼎神丹经曰〔八八〕,黄帝服之,遂以升仙。又云,虽呼吸道引,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寿无穷已〔八九〕,与天地相毕,乘云驾龙,上下太清。黄帝以传玄子〔九十〕,戒之曰,此道至重,必以授贤,苟非其人,虽积玉如山〔九一〕,勿以此道告之也。受之者以金人金鱼投于东流水中以为约,唼血为盟〔九二〕,无神仙之骨〔九三〕,亦不可得见此道也。合丹当于名山之中,无人之地,结伴不过三人〔九四〕,先斋百日,沐浴五香,致加精洁〔九五〕,勿近秽污〔九六〕,及与俗人往来〔九七〕,又不令不信道者知之,谤毁神药,药不成矣。成则可以举家皆仙〔九八〕,不但一身耳。世人不合神丹,反信草木之药。草木之药,埋之即腐,煮之即烂,烧之即焦,不能自生,何能生人乎?
九丹者,长生之要,非凡人所当见闻也,万兆蠢蠢,唯知贪富贵而已,岂非行尸者乎?合时又当祭,祭自有图法一卷也〔九九〕。
第一之丹名曰丹华。当先作玄黄,用雄黄水〔一0十〕、矾石水〔一0一〕、戎盐、卤盐、礜石〔一0二〕、牡蛎〔一0三〕、赤石脂、滑石、胡粉各数十斤,以为六一泥〔一0四〕,火之三十六日成,服七之日仙。又以玄膏丸此丹〔一0五〕,置猛火上,须臾成黄金。又以二百四十铢合水银百斤火之,亦成黄金。金成者药成也。金不成〔一0六〕,更封药而火之,日数如前,无不成也。
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一0七〕。服之百日仙也。行度水火,以此丹涂足下,步行水上〔一0八〕。服之三刀圭〔一0九〕,三尸九虫皆即消坏〔一一十〕,百病皆愈也。
第三之丹名曰神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以与六畜吞之,亦终不死〔一一一〕。又能辟五兵。服百日〔一一二〕,仙人玉女,山川鬼神,皆来侍之〔一一三〕,见如人形〔一一四〕。
第四之丹名曰还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朱鸟凤凰,翔覆其上,玉女至傍。以一刀圭合水银一斤火之,立成黄金。以此丹涂钱物用之,即日皆还。以此丹书凡人目上,百鬼走避。
第五之丹名饵丹。服之三十日,仙也。鬼神来侍,玉女至前。
第六之丹名炼丹。服之十日,仙也。又以汞合火之,亦成黄金。〔一一五〕
第七之丹名柔丹〔一一六〕。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以缺盆汁和服之〔一一七〕,九十老翁,亦能有子,与金公合火之〔一一八〕,即成黄金。
第八之丹名伏丹。服之即日仙也〔一一九〕。以此丹如枣核许持之〔一二十〕,百鬼避之。以丹书门户上,万邪众精不敢前,又辟盗贼虎狼也。
第九之丹名寒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一二一〕。仙童仙女来侍〔一二二〕,飞行轻举,不用羽翼。凡此九丹,但得一丹便仙,不在悉作之,作之在人所好者耳。凡服九丹,欲升天则去,欲且止人间亦任意,皆能出入无间,不可得之害矣〔一二三〕。
抱朴子曰:复有太清神丹〔一二四〕,其法出于元君。元君者,〔一二五〕老子之师也。太清观天经有九篇〔一二六〕,云其上三篇〔一二七〕不可教授〔一二八〕,其中三篇世无足传〔一二九〕,常沈之三泉之下〔一三十〕,下三篇者,正是丹经上中下,凡三卷也。元君者,大神仙之人也〔一三一〕,能调和阴阳,役使鬼神风雨,〔一三二〕骖驾九龙十二白虎,天下众仙皆□焉,犹自言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一三三〕,非自然也。况凡人乎〔一三四〕?其经曰:上士得道,升为天官;中士得道,栖集昆仑;下士得道,长生世间。愚民不信〔一三五〕,谓为虚言,从朝至暮,但作求死之事,了不求生,而天岂能强生之乎?凡人唯知美食好衣,声色富贵而已,恣心尽欲,奄忽终殁之徒,慎无以神丹告之,令其笑道谤真〔一三六〕。传丹经不得其人,身必不吉。若有笃信者,可将合药成以分之〔一三七〕,莫轻以其方传之也。知此道者,何用王侯?为神丹既成,不但长生,又可以作黄金。金成,取百斤先设大祭。祭自有别法一卷,不与九鼎祭同也。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一三八〕。礼天二十斤,日月五斤,北斗八斤,太乙八斤,井五斤,灶五斤,河伯十二斤,社五斤,门户闾鬼神清君〔一三九〕各五斤,凡八十八斤。余一十二斤,以好韦囊盛之,良日于都市中市盛之时〔一四十〕,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一四一〕,径去无复顾。凡用百斤外,乃得自恣用之耳〔一四二〕。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一四三〕。又曰,长生之道〔一四四〕,不在祭祀事鬼神也,不在道引与屈伸也,〔一四五〕升仙之要,在神丹也。知之不易,为之实难也〔一四六〕。子能作之,可长存也。近代汉末新野阴君〔一四七〕,合此太清丹得仙。其人本儒生,有才思〔一四八〕,善着诗及丹经赞并序,述初学道随师本末〔一四九〕,列己所知识之得仙者四十余人,甚分明也。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一五十〕,然是白日升天之上法也。合之当〔一五一〕先作华池赤盐艮雪玄白飞符三五神水〔一五二〕,乃可起火耳。
一转之丹〔一五三〕,服之三年得仙。二转之丹,服之二年得仙。三转之丹,服之一年得仙。四转之丹,服之半年得仙。五转之丹,服之百日得仙。六转之丹,服之四十日得仙。七转之丹,服之三十日得仙〔一五四〕。八转之丹,服之十日得仙。九转之丹,服之三日得仙〔一五五〕。若取九转之丹,内神鼎中,夏至之后,爆之鼎热,内朱儿一斤于盖下。伏伺之,候日精照之。须臾翕然俱起,煌煌辉辉,〔一五六〕神光五色,即化为还丹。取而服之一刀圭,即白日升天。又九转之丹者,封涂之于土釜中〔一五七〕,糠火〔一五八〕,先文后武,其一转至九转,迟速各有日数多少,以此知之耳。其转数少,〔一五九〕其药力不足,故服之用日多,得仙迟也。其转数多,药力盛〔一六十〕,故服之用日少,而得仙速也。
又有九光丹,与九转异法〔一六一〕,大都相似耳。作之法〔一六二〕,当以诸药合火之,以转五石。五石者,丹砂、雄黄、白礜、〔一六三〕曾青、慈石也。一石辄五转而各成五色,五石而二十五色,色各一两〔一六四〕,而异器盛之。欲起死人,未满三日者,取青丹一刀圭和水,以浴死人,又以一刀圭发其口内之〔一六五〕,死人立生也。欲致行厨〔一六六〕,取黑丹和水,以涂左手,其所求如口所道皆自至,可致天下万物也。欲隐形及先知未然方来之事,及住年不老〔一六七〕,服黄丹一刀圭,即便长生不老矣。及〔一六八〕坐见千里之外〔一六九〕,吉凶皆知,如在目前也〔一七十〕。人生宿命,盛衰寿夭,富贵贫贱〔一七一〕,皆知之也,其法俱在太清经中卷耳〔一七二〕。
抱朴子曰:其次有五灵丹经一卷,有五法也〔一七三〕。用丹砂、雄黄、雌黄、石硫黄〔一七四〕、曾青、矾石〔一七五〕、慈石、戎盐、太乙余粮〔一七六〕,亦用六一泥,及神室祭醮合之,三十六日成〔一七七〕。又用五帝符,以五色书之,亦令人不死,但不及太清及九鼎丹药耳〔一七八〕。
又有岷山丹法,道士张盖蹋精思于岷山石室中〔一七九〕,得此方也。其法鼓冶黄铜〔一八十〕,以作方诸,以承取月中水〔一八一〕,以水银覆之,致日精火其中,长服之不死。又取此丹置雄黄铜燧中,覆以汞曝之,二十日发而治之,以井华水服如小豆〔一八二〕,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一八三〕,发白还黑,齿落更生。
又务成子丹法,用巴沙汞置八寸铜盘中以土炉盛炭,倚三隅〔一八四〕堑以枝盘,以硫黄水灌之,常令如泥,百日服之不死。
又羡门子丹法,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一八五〕,曝之四十日,服之一日,则三虫百病立下〔一八六〕;服之三年,仙道乃成,必有玉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致行厨,此丹可以厌百鬼,及四方死人殃注害人宅,及起土功妨人者,悬以向之,则无患矣。
又有立成丹,亦有九首,似九鼎而不及也。其要一本更云〔一八七〕,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一八八〕,铸以为器,覆之三岁淳苦酒上,百日〔一八九〕,此器皆生赤乳,长数分,或有五色琅玕\,取理而服之〔一九十〕,亦令人长生。又可以和菟丝,菟丝是初生之根,其形似菟,掘取克其血,以和此丹,服之立变化,任意所作也。又和以朱草〔一九一〕,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一九二〕,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一九三〕,枝叶皆赤,茎如珊瑚〔一九四〕,喜生名山岩石之下〔一九五〕,刻之汁流如血,以玉及八石金银投其中,立便可丸如泥,久则成水,以金投之,名为金浆,以玉投之〔一九六〕,名为玉醴,服之皆长生。
又有取伏丹法云,天下诸水,有名丹者,有南阳之丹水之属也,其中皆有丹鱼,当先夏至十日夜伺之〔一九七〕,丹鱼必浮于水侧,赤光上照,赫然如火也,网而取之可得之,得之虽多,勿尽取也,割其血,涂足下〔一九八〕,则可步行水上,长居渊中矣。
又赤松子丹法,取千岁蔂汁〔一九九〕及矾桃汁淹丹,着不津器中,练蜜盖其口,埋之入地三尺,百日,绞●木赤实,取汁和而服之,令人面目鬓发皆赤,长生也。昔中黄仙人有赤须子者,岂非服此乎?
又石先生丹法〔二0十〕,取乌鷇之未生毛羽者〔二0一〕,以真丹和牛肉以吞之,至长,其毛羽皆赤,乃煞之,阴干百日〔二0二〕,并毛羽捣服一刀圭,百日得寿五百岁。
又康风子丹法,用羊乌鹤卵雀血,合少室天雄汁,和丹内鹄卵中漆之,内云母水中,百日化为赤水,服一合,辄益寿百岁〔二0三〕,服一升千岁也〔二0四〕。
又崔文子丹法,纳丹鹜腹中蒸之,服,令人延年,长服不死。
又刘元丹法,以丹砂内玄水液中,百日紫色,握之不污手,又和以云母水,内管中漆之,投井中,百日化为赤水,服一合,得百岁,久服长生也。
又乐子长丹法〔二0五〕,以曾青铅丹合汞及丹砂,着铜筒中,干瓦白滑石封之,于白砂中〔二0六〕蒸之,八十日,服如小豆,三年仙矣〔二0七〕。又李文丹法,以白素裹丹,以竹汁煮之,名红泉,乃〔二0八〕浮汤上蒸之,合以玄水,服之一合〔二0九〕,一年仙矣。
又尹子丹法,以云母水和丹密封,致金华池中,一年出,服一刀圭,尽一斤,得五百岁。又太乙招魂魄丹法〔二一十〕,所用五石,及封之以六一泥,皆似九丹也,长于起卒死三日以还者,折齿内一丸〔二一一〕,与硫黄丸,俱以水送之,令入喉即活〔二一二〕,皆言见使者持节召之。
又采女丹法〔二一三〕,以兔血和丹与蜜蒸之,百日,服之如梧桐子者大一丸,日三,至百日,有神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
又稷丘子丹法,以清酒麻油百华醴龙膏和〔二一四〕,封以六一泥,以糠火熅之,十日成,服如小豆一丸,尽剂,得寿五百岁。
又墨子丹法,用汞及五石液于铜器中,火熬之,以铁匕挠之〔二一五〕,十日,还为丹,服之一刀圭,万病去身,长服不死。又张子和丹法,用铅汞曾青水合封之,蒸之于赤黍米中,八十日成,以枣膏和丸之,服如大豆,百日,寿五百岁。又绮里丹法〔二一六〕,先飞取五石玉尘,合以丹砂汞,内大铜器中煮之,百日,五色,服之不死〔二一七〕。以铅百斤,以药百刀圭,合火之成白银,以雄黄水和而火之〔二一八〕,百日成黄金,金或太刚者,以猪膏煮之,或太柔者,以白梅煮之〔二一九〕。
又玉柱丹法,以华池和丹〔二二十〕,以曾青硫黄末覆之荐之,内筒中沙中,蒸之五十日,服之百日,玉女六甲六丁神女来侍之,可役使,知天下之事也。
又肘后丹法,以〔二二一〕金华和丹干瓦封之,蒸八十日,取如小豆〔二二二〕,置盘中,向日和之,其光上与日连,服如小豆,长生矣。以投丹阳铜中,火之成金〔二二三〕。
又李公丹法,用真丹及五石之水各一升,和令如泥,釜中火之,三十六日出,和以石硫黄液,服之十年,与天地相毕。
又刘生丹法,用白菊花汁〔二二四〕地楮汁〔二二五〕樗汁和丹蒸之,三十日,研合服之,一年,得五百岁〔二二六〕,老翁服更少不可识,少年服亦不老。
又王君丹法,巴沙及汞内鸡子中,漆合之,令鸡伏之三枚,以王相日服之,住年不老,小儿不可服〔二二七〕,不复长矣,与新生鸡犬服之,皆不复大,鸟兽亦皆如此验。
又陈生丹法,用白蜜和丹,内铜器中封之,沈之井中,一期,服之经年,不饥,尽一斤,寿百岁。又韩终丹法〔二二八〕,漆蜜和丹煎之,服可延年久视,立日中无影。过此以往,尚数十法,不可具论〔二二九〕。
抱朴子曰:金液太乙所服而仙者也,不减九丹矣,合之用古秤黄金一斤,并用玄明龙膏、太乙旬首中石、冰石、紫游女、玄水液、金化石、丹砂〔二三十〕,封之成水〔二三一〕,其经云〔二三二〕,金液入口,则其身皆金色。老子受之于元君〔二三三〕,元君曰,此道至重,百世一出,藏之石室,合之,皆斋戒百日,不得与俗人相往来,于名山之侧,东流水上,别立精舍〔二三四〕,百日成,服一两便仙。若未欲去世,且作地水仙之士者〔二三五〕,但斋戒百日矣。若求升天〔二三六〕,皆先断谷一年,乃服之也。若服半两,则长生不死,万害百毒,不能伤之,可以畜妻子〔二三七〕,居官秩,任意所欲〔二三八〕,无所禁也。若复欲升天者,乃可斋戒〔二三九〕,更服一两,便飞仙矣。
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二四十〕,取金液及水银一味合煮之,三十日,出,以黄土瓯盛,以六一泥封〔二四一〕,置猛火炊之,六十时〔二四二〕,皆化为丹,服如小豆大便仙,以此丹一刀圭粉〔二四三〕,水银一斤,即成银。又取此丹一斤置火上扇之〔二四四〕,化为赤金而流,名曰丹金。以涂刀剑,辟兵万里。以此丹金为盘□,饮食其中,令人长生。以承日月得液〔二四五〕,如方诸之得水也,饮之不死〔二四六〕。以金液和黄土,内六一泥瓯中,猛火炊之,尽成黄金,中用也〔二四七〕,复以火炊之,皆化为丹,服之如小豆、〔二四八〕可以入名山大川为地仙。以此丹一刀圭粉水银立成银,以银一两和铅一斤,皆成银。金液经云〔二四九〕,投金人八两〔二五十〕于东流水中,饮血为誓〔二五一〕,乃告口诀〔二五二〕,不如本法〔二五三〕,盗其方而作之,终不成也。凡人有至信者,可以药与之,不可轻传其书〔二五四〕,必两受其殃,天神鉴人甚近,人不知耳。抱朴子曰:九丹诚为仙药之上法,然合作之,所用杂药甚多。若四方清通者〔二五五〕,市之可具。若九域分隔,则物不可得也〔二五六〕。又当起火昼夜数十日,伺候火力,不可令失其适,勤苦至难,故不及合金液之易也。合金液唯金为难得耳。古秤金一斤于今为二斤,率不过直三十许万,其所用杂药差易具。又不起火,但以置华池中,日数足便成矣,都合可用四十万而得一剂〔二五七〕,可足八人仙也〔二五八〕。然其中稍少合者,其气力不足以相化成,如酿数升米酒,必无成也。
抱朴子曰:其次有饵黄金法〔二五九〕,虽不及金液,亦远不比他药也。或以豕负革肪〔二六十〕及酒炼之,或以樗皮治之,或以荆酒磁石消之,或有可引为巾,或立令成水服之。或有禁忌,不及金液也。或以雄黄雌黄合饵之,可引之张之如皮,皆地仙法耳。银及蚌中大珠,皆可化为水服之。然须长服不可缺〔二六一〕,故皆不及金液也。
抱朴子曰:合此金液九丹,既当用钱,又宜入名山,绝人事,故能为之者少,且亦千万人中,时当有一人得其经者〔二六二〕。故凡作道书者,略无说金丹者也。第一禁,勿令俗人之不信道者,谤讪评毁之,必不成也。郑君言所以尔者,合此大药皆当祭,祭则太乙元君老君玄女皆来鉴省。作药者若不绝迹幽僻之地,令俗闲愚人得经过闻见之,则诸神便责作药者之〔二六三〕不遵承经戒,致令恶人有谤毁之言,则不复佑助人,而邪气得进,药不成也。必入名山之中,斋戒百日,不食五辛生鱼,不与俗人相见,尔乃可作大药。作药须成乃解斋〔二六四〕,不但初作时斋也。郑君云,左君告之〔二六五〕,言诸小小山,皆不可于其中作金液神丹也。凡小山皆无正神为主,多是木石之精,千岁老物,血食之鬼,此辈皆邪□,不念为人作福,但能作祸,善试道士,道士须当以术辟身,及将从弟子,然或能坏人药也。今之医家,每合好药好膏,皆不欲令鸡犬小儿妇人见之。若被诸物犯之,用便无验。又染彩者恶恶目者见之,皆失美色。况神仙大药乎?是以古之道士,合作神药〔二六六〕,必入名山,不止凡山之中,正为此也。又按仙经〔二六七〕,可以精思合作仙药者,有华山泰山霍山〔二六八〕恒山嵩山少室山〔二六九〕长山〔二七十〕太白山〔二七一〕终南山女几山〔二七二〕地肺山〔二七三〕王屋山〔二七四〕抱犊山〔二七五〕安丘山潜山〔二七六〕青城山〔二七七〕娥眉山〔二七八〕緌山〔二七九〕云台山〔二八十〕罗浮山〔二八一〕阳驾山黄金山〔二八二〕鳖祖山大小天台山四望山盖竹山括苍山〔二八三〕,此皆是正神在其山中,其中或有地仙之人。上皆生芝草,可以避大兵大难〔二八四〕,不但于中以合药也〔二八五〕。若有道者登之,则此山神必助之为福,药必成〔二八六〕。若不得登此诸山者,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二八七〕。若会稽之东翁洲□洲〔二八八〕纻屿〔二八九〕,及徐州之莘莒洲〔二九十〕泰光洲郁洲,皆其次也。今中国名山不可得至,江东名山之可得住者〔二九一〕,有霍山,在晋安;长山太白,在东阳〔二九二〕;四望山大小天台山盖竹山括苍山,并在会稽。
抱朴子曰:予忝大臣之子孙,虽才不足以经国理物,然畴类之好,进趍之业,而所知不能远余者,多挥翮云汉,耀景辰霄〔二九三〕者矣。余所以绝庆吊于乡党,弃当世之荣华者,必欲远登名山,成所着子书,次则合神药,规长生故也〔二九四〕。俗人莫不怪予之委桑梓,背清涂,而躬耕林薮,手足胼胝,谓予有狂惑之疾也。然道与世事不并兴〔二九五〕,若不废人间之务,何得修如此之志乎?见之诚了,执之必定者,亦何惮于毁誉,岂移于劝沮哉?聊书其心,示将来之同志尚者云。后有断金之徒,所捐弃者,亦与余之不异也。
小神丹方,用真丹三斤,白蜜六斤搅合,日暴煎之,令可丸,旦服如麻子许十丸,未一年,发白者黑,齿落者生,身体润泽,长服之〔二九六〕,老翁成少年,长生不死矣。
小丹法〔二九七〕,丹一斤,捣筛,下淳苦酒三升〔二九八〕,漆二升〔二九九〕,凡三物合,令相得,微火上煎令可丸,服如麻子三丸,日再服〔三0十〕,三十日,腹中百病愈,三尸去;服之百日,肌骨强坚;千日,司命削去死籍,与天地相毕,日月相望,改形易容,变化无常〔三0一〕,日中无影,乃别有光也。
小饵黄金法,炼金内清酒中,约二百过,出入即沸矣,握之出指间令如泥,若不沸,及握之不出指间,即削之〔三0二〕,内清酒中无数也。成,服之如弹丸一枚,亦可一丸〔三0三〕,分为小丸,服之三十日,无寒温,神人玉女侍之,银亦可饵之,与金同法。服此二物,能居名山石室中者,一年即轻举矣。止人间服亦地仙,勿妄传也。
两仪子饵黄金法〔三0四〕,猪负革脂三斤,淳苦酒一升,取黄金五两,置器中,煎之土炉,以金置脂中,百入百出,苦酒亦尔。食一斤,寿蔽天地〔三0五〕;食半斤,寿二千岁;五两,寿千二百岁。无多少,便可饵之。当以王相日作〔三0六〕,服之神良。勿传非人,传示非人〔三0七〕,令药不成不神。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也〔三0八〕。
校释〔一〕余考览养性之书孙校:太平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性”作为“生”。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亦作“生”。明案云笈七签卷六十七(以下简称签六七)亦作“生”。金汋经作“性”。
〔二〕莫不皆以还丹金液校补云:“皆”字衍文,金汋经、御览九百八十五引并无“皆”字。明案签六七有“皆”字。
〔三〕古来无仙矣签六七无“来”字。
〔四〕往者上国丧乱签六七无“上国”二字。上国,指西晋。
〔五〕莫不奔播四出签六七无“莫不”二字。
〔六〕阅见流移俗“流移俗”金汋经作“流移”,签六七作“移流”。“俗”字疑衍。
〔七〕乃在云日之表者签六七无“乃”字。
〔八〕然率相似如一签六七作“率皆相似”。
〔九〕虽各有数十卷书签六七作“人各有道书数十卷”。
〔一十〕为写蓄之耳签六七“为”作“但”。
〔一一〕时有知行气及断谷服诸草木药法“时”原作“时时”。明案签六七、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时时”皆作“时”,以不重为是,今订正。签六七“及”字移下“服”字上,是。〔一二〕略为同文签六七作“大略皆同理亦无异”。
〔一三〕无一人不有道机经唯签六七作“或有得道机经者”。“唯”原作“事”,明案藏本、鲁藩本、慎校本、宝颜堂本皆作“唯”,属下句。今据改并移正。
〔一四〕以此为至秘签六七无“此”字。〔一五〕魏世军督王图金汋经作“近世魏军督王图”,是。三国志魏志曹操传建安十八年裴松之注引劝进表中有领护军将军王图。
〔一六〕正欲以行气入室求仙签六七“正”作“止”,明案当作为“止”。
〔一七〕作此道机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机”下有“经”字。〔一八〕此复是误人之甚者也慎校本、宝颜堂本无“此”字,签六七无“者”字。
〔一九〕及三皇内文原缺“内”字。校补云:“三皇”下脱“内”字,遐览篇有三皇内文,金汋经正有“内”字。今据补。
〔二十〕了无一人知之者签六七无“者”字。
〔二一〕及言曾与仙人共游慎校本、宝颜堂本“及”作“又”。足以与尽微者甚□矣校勘记:荣案卢本“尽微”作“尽征”,以形近致讹。明案此句仍难索解,签六七作“口之与书微有妙说”。
〔二二〕或有颇闻金丹签六七“有”作“谓”。
〔二三〕而不谓今世签六七无“不谓”二字,“世”作“无”。
〔二四〕皆言唯上古已度仙人签六七无“皆言”二字。
〔二五〕或有得方外说签六七“得”下有“丹”字。
〔二六〕精思而神人授之金丹仙经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精思”下有“积久”。按左慈,字元放,庐江人也,明五经,兼通星气,见汉祚将衰,天下乱起,乃学道,精思于天柱山中,得九丹金液经。见葛洪神仙传。
〔二七〕会汉末乱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汉末大乱”。金汋经同。签六七作“会汉末荒乱”。
〔二八〕余从祖仙公又从元放受之仙公即葛玄,葛洪从祖,字孝先,从左元放受九丹金液经。见神仙传。
〔二九〕金液丹经一卷孙校: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引无“丹”字。明案签六七无此句。
〔三十〕余师郑君郑君,郑隐,字思远,少为书生,善律历候纬,晚师事葛玄,受正一法文、三皇内文、五岳真形图、太清金液经。参洞仙传。
〔三一〕家贫无用买药签六七“用”作“资”。〔三二〕并诸口诀诀之不书者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并”下有“具”。明案签六七亦有“具”字。“口诀”下“诀”字,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皆无,盖衍文。
〔三三〕书出于左元放金汋经、宝颜堂本、崇文本“书”上皆有一“此”字。
〔三四〕无以为之“无以”签六七作“讵能”。
〔三五〕但有长叹耳签六七无“有”字。〔三六〕复不知有此不死之法签六七“此”上有“如”字。〔三七〕夫饮玉□则知浆荇之薄味签六七“饮”作“歃”,“荇”作“茆”。按茆,莼菜,其叶与荇相似。
〔三八〕则使人不欲签六七无“欲”字。
〔三九〕当须且将御小者原校:刻本“者”作“药”。
〔四十〕虚自苦耳签六七“虚”作“徒”。
〔四一〕绝之则死“绝”上原有“人”字。签六七、金汋经并无“人”字,盖涉上文而衍,今删。〔四二〕夫金丹之为物孙校:“金”字当衍。是。
〔四三〕毕天不朽签六七“毕”作“终”。
〔四四〕服此二物藏本、鲁藩本、慎校本、金汋经、签六七“物”皆作“药”。〔四五〕而不可灭签六七无“可”字。
〔四六〕则悠悠者皆是耳签六七作“悠悠皆是”。
〔四七〕天下之有斯妙事也签六七无“妙”字。
〔四八〕以示后之同志好之者“者”下签六七重有“后之同志好之者”七字,按文义当有。
〔四九〕其勤求之求之签六七作“精修之精修之”。慎校本、宝颜堂本不重“求之”。
〔五十〕必自知出潢污“潢”原作“黄”。金汋经、签六七并作为“潢”,今据订正。潢污,签六七作“潢潦”,积死水。
〔五一〕闻雷霆而觉布鼓之陋孙校:“霆”当作“灵”,后明本篇有“雷灵”可证。明案雷霆之声急而大,布鼓之声滞而小,以喻大小相差甚远,不必拘泥于雷灵。布鼓,以布为鼓。
〔五二〕如其喽喽“如”原作“知”。孙校:“知”当作“如”。明案签六七正作“如”,孙校是,今据改。喽,音楼,喽喽,犹言繁琐。
〔五三〕而追迅风校勘记:御览一百三十七、七百六十九作“而欲寻遗风”。案金汋经作“而欲寻迅风”,签六七作“而欲追迅风”。
〔五四〕桌蓝舟而济大川乎签六七、御览七百六十九“而”下并有“欲”字。
〔五五〕然作之有浅深金汋经作为“法有深浅”。签六七、鲁藩本“浅深”并作“深浅”。
〔五六〕一酘之酒孙校:“酘”一本作“宿”。案酘,音豆;一酘之酒,再酿之酒。
〔五七〕凡草木烧之即烬金汋经作“凡草木之物烧之即糜烂”,签六七作“凡草物烧之即腐”。〔五八〕丹砂烧之成水银金汋经“之”下有“则”字。〔五九〕其去凡草木孙校:藏本无“木”字。案鲁藩本亦无“木”字。金汋经、签六七“草木”二字并作“药”。
〔六十〕而丹砂何独得尔孙校:“尔”旧误作“耳”,今校正。明案金汋经、签六七“何独得尔”作“何得独尔”,慎校本、宝颜堂本作“何得独不烬耳”。〔六一〕大而笑之“大而”原作“而大”。孙校:“而大”当作为“大而”,误倒;“大而笑之”又见后微旨篇。今据订正。
〔六二〕愍念将来之可教者签六七无“念”字。
〔六三〕使其脱死亡之祸耳签六七无“耳”字。
〔六四〕庸近思求也金汋经“庸”作“庸夫”。签六七“庸”作为“肤”。
〔六五〕不惮险远签六七“险远”作“艰险”。
〔六六〕不以为戚金汋经“戚”作“恶”。
〔六七〕焉知来者之不如今签六七“焉”作“安”,“之”作“而”。
〔六八〕得彤弓以驱鸟孙校:“鸟”意林作“乌”。明案彤弓,朱色之弓,古时皇帝以赐有功之诸侯。彤弓驱鸟,喻不识贵物。〔六九〕南夷得衮衣以负薪孙校:“夷”意林作“域”。案衮衣,古时王者之礼服。〔七十〕何可强哉签六七“何”作“焉”。
〔七一〕复未必能勤儒墨之业签六七无“复”字。〔七二〕但共逍遥遨游签六七“逍遥遨游”作“遨游逍遥”。
〔七三〕飞苍走黄于中原飞苍走黄,谓急遽奔走。
〔七四〕或以美女孙校:疑“女”下有脱文。明案慎校本有“或”字,属下句。
〔七五〕以弊筋骨原校:“弊”一作“疲”。案神汋经、签六七并作“疲”。
〔七六〕闻至道之言而如醉孙校:疑衍“道之”二字。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醉”下有“罔知”二字。〔七七〕睹道论而昼睡签六七作“睹论道之事而昼睡”,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作“睹大道之论而欠伸昼睡”。〔七八〕有身不修“修”金汋经作“●”,签六七作“惜”。
〔七九〕漉汔之漉汔,音鹿迄,枯竭之意。〔八十〕古人之富贵者孙校:“古”下藏本有“之圣”二字,衍。〔八一〕而无得之者签六七作“而鲜得者”。
〔八二〕俱不信不求之金汋经无“之”字。
〔八三〕所欲者为急签六七“欲”作“见”。
〔八四〕假令不能决意签六七“能”作“得”。
〔八五〕而犹修求之者金汋经“犹”作“独”。
〔八六〕若心所断“若心”金汋经作“若己心”。
〔八七〕人心安足孤信哉金汋经、签六七“人心”下并有“亦”字。
〔八八〕黄帝九鼎神丹经曰至与天地相毕案论衡道虚篇力辟道家以为服食药物能延年度世为虚妄。
〔八九〕令人寿无穷已签六七“穷”作“极”。
〔九十〕黄帝以传玄子玄子即元君,云合服九鼎神丹得道,着经九卷,见洞仙传。
〔九一〕积玉如山金汋经、签六七“玉”作“金”。
〔九二〕唼血为盟金汋经、签六七“唼”作“歃”。唼歃通用。唼血,喋血。〔九三〕无神仙之骨金汋经“骨”下有“者”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九四〕结伴不过三人签六七“不”下有“得”字。〔九五〕致加精洁签六七“精”作“清”。
〔九六〕勿近秽污签六七“秽污”作“污秽”。〔九七〕及与俗人往来签六七“及”作“又不得”。
〔九八〕成则可以举家皆仙金汋经、签六七“成则”作“成者”。〔九九〕祭自有图法一卷也签六七“祭”作“醮”,又无“也”字。
〔一0十〕用雄黄水签六七无“水”字,但有“雌黄”二字。〔一0一〕矾石水“水”下原校:一本作“汞”。明案签六七“矾石水”作“矾汞”,金汋经作“矾石汞”。矾石水或是矾石液即硫黄。重脩政和证类本草四云:石硫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矾石液也。陶弘景谓此矾石液是黄白术及合丹法。
〔一0二〕卤盐礜石“礜”原作“矾”。孙校:“矾”疑作“礜”。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礜”,正是,今据改。“盐”藏本作为“咸”。
〔一0三〕牡蛎“蛎”原作“砺”,疑形讹,签六七正作“蛎”,今据改。
〔一0四〕以为六一泥孙校:“泥”下刻本有“封之”二字。明案签六七“泥”下有“固济”二字。固济者,密封也。六与一合为七。本篇六一泥用戎盐、卤盐、礜石、牡蛎、赤石脂、滑石、胡粉七物捣合如泥,名曰六一泥。其他丹经所载六一泥,有用不同方剂者。
〔一0五〕又以玄膏丸此丹签六七“玄”下有“黄”字。
〔一0六〕金不成“成”下签六七有“者药不成也”五字。疑脱,当据补。
〔一0七〕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金汋经、签六七并无“曰神丹亦曰”五字。〔一0八〕步行水上案“步”上金汋经有“即”字,签六七有“可”字。“可”字于义为长。
〔一0九〕服之三刀圭校补:“之”字涉上文“服之百日仙”而衍。明案刀圭,量药具。武威汉墓出土医药木简中有刀圭之称。梁陶弘景本草集注叙录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元俞琰周易参同契释疑云:刀圭,即是刀头圭角些子而已,言其不多也。
〔一一十〕皆即消坏签六七无“即”字,“坏”下有“其身中”三字。
〔一一一〕亦终不死签六七无“终”字。
〔一一二〕服百日金汋经“服”下有“之”字,疑今本脱。签六七“服”下有“二”字,“二”殆系“之”字之误。〔一一三〕皆来侍之签六七无“之”字。〔一一四〕见如人形金汋经作“见形如人”。
〔一一五〕亦成黄金签六七“亦”作“即”。
〔一一六〕名柔丹原校:“柔”一本作“药”。
〔一一七〕以缺盆汁和服之签六七“和服之”作“和之服九十日仙也”。
〔一一八〕与金公合火之孙校:“金公”下刻本有注云,即铅也,藏本无。校补:桓谭新论云,淮南王之子迎道人作金银。又云,铅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一一九〕服之即日仙金汋经、签六七“即”作“百”。
〔一二十〕如枣核许持之签六七“持之”作“带行”。
〔一二一〕百日仙也签六七“百”作“即”。
〔一二二〕仙童仙女校补:金汋经“仙女”作“玉女”,第三丹第四丹第五丹并有玉女之称,疑作“玉女”近是,此涉“仙童”而误为“仙女”耳。明案签六七亦作“玉女”,唯佚“仙童”二字。
〔一二三〕不可得之害矣孙校:“之”字疑衍。明案金汋经无“之”字,签六七“之”作“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不可得而害之矣”。
〔一二四〕复有太清神丹签六七无“复有”二字。
〔一二五〕元君者签六七“者”作“即”。
〔一二六〕太清观天经有九篇“太清观天经”金汋经作“太清上经”。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九”作“十四”。明案签六七作“十”,金汋经作“九”。云十篇者,其上七篇,其下三篇;云九篇者,其上中下各三篇耳。〔一二七〕其上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七”。明案签六七亦作“七”。〔一二八〕不可教授“授”原作“受”。孙校云:“受”一本作为“授”。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授”,当作“授”,今据改。
〔一二九〕其中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四”。案签六七“中”作“下”。
〔一三十〕常沈之三泉之下孙校:藏本“常”作“当”。明案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作“当”。影宋本御览引作“尝”。〔一三一〕大神仙之人也签六七无“仙之”二字。〔一三二〕役使鬼神风雨签六七无“鬼神”二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风”上并有“兴作”二字。
〔一三三〕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本”作“本亦”。
〔一三四〕况凡人乎签六七“人”作“夫”。
〔一三五〕愚民不信“愚民”原作“民愚”。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愚民”。校补云,今本误倒。□据正。〔一三六〕令其笑道谤真签六七“谤真”作“慢真”,“真”下有“益罪也”。
〔一三七〕合药成以分之签六七“药成”作“成药”。金汋经无“成”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分”下有“与”字。〔一三八〕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签六七作“祭当别称名衔各检署具用金斤数”。
〔一三九〕门户闾鬼神清君签六七无“神”字。金汋经亦无“神”字,又“清”作“靖”。
〔一四十〕市盛之时签六七“时”作“处”。
〔一四一〕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孙校:藏本无“人”字。案签六七无“于”下四字。〔一四二〕乃得自恣用之耳“自恣”原作“恣意”。孙校云:藏本“恣意”作“息恣”,疑“自恣”之误。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作为“自恣”,孙校是,今据改。
〔一四三〕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校补:金汋经“不”上有“若”字,疑今本脱。明案签六七“被”作“致”。
〔一四四〕长生之道孙校云,“长生之道”句下,当脱四字,以下六句皆七字有韵也。〔一四五〕不在道引与屈伸也金汋经“不”上有“亦”字。
〔一四六〕为之实难也孙校:“实”字当衍。
〔一四七〕近代汉末新野阴君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代”作“后”。案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近代”二字。〔一四八〕有才思签六七“有”作“多”。〔一四九〕善着诗至述初学道随师本末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为“诗”,九百八十五作“书”。明案影宋本御览九百八十五仍作“诗”。阴长生自叙,述学道着诗写丹经,见神仙传。
〔一五十〕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金汋经“鼎”下有“丹”字。签六七“太清丹”作“太清小法”,“小为难合于九鼎”作“难于合九鼎经”。
〔一五一〕合之当签六七作“当合之日”。
〔一五二〕华池赤盐至三五神水“华池”下金汋经有“溺水金公黄华”。
〔一五三〕一转之丹“一转”之上,慎校本、宝颜堂本有“神丹”二字,另起一行,统冠九丹。
〔一五四〕服之四十日得仙金汋经“四”作“三”。服之三十日得仙金汋经、慎校本“三”作“二”。
〔一五五〕服之三日得仙金汋经“三”作“一”。
〔一五六〕煌煌辉辉孙校:藏本作“煌辉煌辉”。
〔一五七〕封涂之于土釜中金汋经“涂”下有“内”字。
〔一五八〕糠火金汋经“火”下有“火之”二字。签六七“火”下有“烧”字。按当有“火之”或“烧”字。〔一五九〕其转数少孙校:“少”下藏本衍“则用日多”四字。
〔一六十〕药力盛签六七“药”上有“则”字。明案“盛”原作为“成”。金汋经“成”作“盛”,脱“力”字。慎校本亦作“盛”。校补:“成”乃“盛”之坏字。上言九转之丹转数少则药力不足,此言转数多则药力盛。今据改。〔一六一〕与九转异法签六七“异”作“丹”。〔一六二〕作之法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作“下有丹”。
〔一六三〕白礜“礜”原“凡”。孙校:刻本“凡”作“矾”,太平御览九百八十八引作“礜”。校勘记云:御览九百八十五、九百八十八并作“礜石”。明案金汋经、石药尔雅五石丹亦作“白礜”,是,今据改。下“曾青”石药尔雅作“空青”。
〔一六四〕五石而二十五色色各一两“色”下原不重“色”字。案金汋经作“五石合为二十五色,色各一两”。校补云:“色”下当更有“色”字,言每色一两。签六七、御览九百八十五并重“色”字。今据增。
〔一六五〕发其口内之孙校:藏本无“之”字。
〔一六六〕欲致行厨本书遐览篇着录行厨经一卷。
〔一六七〕及住年不老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住年”作“延年”。
〔一六八〕即便长生不老矣及签六七无“不”下四字。
〔一六九〕坐见千里之外签六七“千”作“万”。
〔一七十〕吉凶皆知如在目前签六七“皆”作“所”,“知”下有“皆”字。
〔一七一〕富贵贫贱签六七作“贵贱贫富”。〔一七二〕在太清经中卷耳签六七“中卷耳”作“卷中”。〔一七三〕有五法也签六七作“凡有五法也”。
〔一七四〕雌黄石硫黄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雌黄”二字。明案签六七引无“石”字。
〔一七五〕矾石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矾”作“礜”。
〔一七六〕太乙余粮孙校:“乙”下御览引有“禹”字。
〔一七七〕合之三十六日成金汋经“合之”下有“火”字。校补:疑当作“合火之”,今本脱“火”字,金汋经火之误倒耳。
〔一七八〕及九鼎丹药耳签六七无“药”字。
〔一七九〕道士张盖蹋精思于岷山石室中张盖蹋又见后登涉篇。
〔一八十〕其法鼓冶黄铜孙校:“冶”藏本作“治”。
〔一八一〕以承取月中水金汋经、签六七引并无“中”字。
〔一八二〕服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一八三〕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孙校:“视”下疑有脱文。“百病自愈”原作“百日病者自愈”。校补云:“百日病者自愈”,本作“百病自愈”,“日”字“者”字并涉上句而衍。金汋经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可证。“视”下并无脱文,孙说非。明案签六七亦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校补之说是矣。今据改。〔一八四〕倚三隅孙校:藏本“隅”作“偶”。
〔一八五〕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以酒三升,和丹一斤”。
〔一八六〕三虫百病立下金汋经“下”作“去”。
〔一八七〕一本更云金汋经、签六七并无“一本更云”四字。校补云,四字义不可通,且与上下文均不衔接,盖为残缺之校语而错入正文者。
〔一八八〕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金汋经、签六七并无“雌黄”。签六七“下”作“取”。
〔一八九〕淳苦酒上百日签六七“上”字下有“比”。
〔一九十〕取理而服之金汋经、签六七“理”作“治”。藏本、鲁藩本、慎校本“理”作“埋”。〔一九一〕又和以朱草签六七“和”在“草”下。〔一九二〕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签六七“一”作“一刀圭”,“云”作“之”。孙校:“云”疑作“云”。〔一九三〕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签六七作“朱草叶如菰生不群长不杂”。
〔一九四〕枝叶皆赤茎如珊瑚签六七“枝叶”作“枝干”。
〔一九五〕喜生名山岩石之下签六七“喜”作“多”。
〔一九六〕名为金浆以玉投之孙校:上八字据意林增,各本脱。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有此两句;唯金汋经“玉”作“玉石”,签六七“名为”作“化为”。
〔一九七〕当先夏至十日夜伺之藏本、鲁藩本“当先”作“常先”。金汋经作“常赤”,“赤”下有“以”字。
〔一九八〕涂足下校勘记:御览九百三十五、九百三十九“涂足下”作“以涂足”,无“下”字。
〔一九九〕取千岁蔂汁“汁”原作“汗”。原校:“汗”一作“汁”。明案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皆作“汁”,当作“汁”,今据改。蔂同藟,音垒,藤也。本草有千岁藟。
〔二0十〕石先生丹法金汋经作白石生丹法,此下有“取峻岩之上千岁松叶、金菊花、茯苓、茯神成散,华池水服之,能致神灵。又以柏叶阴干百日,炼蜜丸散,服久得寿身轻”数句。校补谓今本有脱文。
〔二0一〕取乌鷇之未生毛羽者“乌”原作“鸟”。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二十“取鸟”作“取乌”,引在乌门,当不误。明案意林、藏本及金汋经皆作“乌”。今据改。鷇,音寇,鸟子生须母哺食曰鷇。
〔二0二〕乃煞之阴干百日宝颜堂本、崇文本无“百日”二字。
〔二0三〕辄益寿百岁孙校:藏本“百”作“十”。
〔二0四〕服一升千岁也金汋经“千”上有“寿”字。
〔二0五〕乐子长丹法太平御览六百六十二道部三洞珠囊云:乐子长,齐人。
〔二0六〕以曾青铅丹合汞至于白砂中宝颜堂本无“丹合汞”以下十七字,又“白砂”作“砂”。
〔二0七〕三年仙矣原校:一本作“一年仙”。
〔二0八〕名红泉乃“乃”柏筠堂本作“丹”。
〔二0九〕合以玄水服之一合慎校本、宝颜堂本上“合”字作“和”,“服之一合”作“一合日服之”。
〔二一十〕太乙招魂魄丹法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招’作为‘召’。案下文云,持节召之。至理篇有召魂小丹,则御览是”。明案金汋经作“太乙召魂丹法”,校补云,“魄”即“魂”字之讹衍。
〔二一一〕折齿内一丸“折齿”原作“折死者口”。孙校:“折死”藏本作“折师”。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作“折齿”,无“死者”二字,亦无“师”字。校补云,按此与九光丹起死人之法微异。今本固非,藏本亦未是。御览引作“折齿内一丸”是也。折齿内一丸,言人死之后,饮水难入,欲纳此丸,须折其一齿,即以丸自无齿孔中投进之,则其人活矣。金汋经亦作“折齿内一丸”,与御览所引正合。今据改。
〔二一二〕令入喉即活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无“令”字,“即活”下有“活者”。案金汋经亦有“活者”二字。校补云,御览所引是也。
〔二一三〕采女丹法校勘记:采女,白孔六帖九十七作“和女”,初学记二十九作“和安”,御览九百七作“采女”。〔二一四〕稷丘子丹法刘向列仙传:稷丘君者,泰山下道士,武帝时人。本书黄白篇云,甪里先生从稷丘子受化黄金法。百华醴,即蜂蜜。
〔二一五〕以铁匕挠之慎校本、宝颜堂本“挠”作“搅”。
〔二一六〕绮里丹法“里”下金汋经有“季”字。
〔二一七〕服之不死“不死”金汋经作“仙飞”。〔二一八〕和而火之“和”下原有“之”字。案金汋经作“和而火之”,上“之”字衍文,今据删。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七十“火”作“煮”。
〔二一九〕以白梅煮之校补云:“煮之”下金汋经有“尽一剂得长生”六字,疑今本脱。〔二二十〕玉柱丹法以华池和丹金汋经“玉”作“王”,鲁藩本“柱”作“桂”。孙校:天一阁本“华池”下有“汞也”,藏本无。
〔二二一〕肘后丹法以孙校:“以”下一本有“砂汞”二字。〔二二二〕取如小豆孙校:“如小豆”三字当衍。〔二二三〕火之成金原校:又一法以油汁和丹服之百日长生。明案原校亦见金汋经正文。金汋经“油汁”作“柚汁”,是。
〔二二四〕用白菊花汁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御览九百九十六下有“莲花汁”三字。
〔二二五〕地楮汁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无“地楮汁”,但有“地血汁”;金汋经并有“地血汁地楮汁”。
〔二二六〕得五百岁校补: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此下有“仙方所谓日精”六字,疑为旧注之语。
〔二二七〕小儿不可服校补:“服”下疑有脱文。
〔二二八〕韩终丹法“韩”下原有“众”字。孙校:当衍“众”字。案金汋经无“终”字。校勘记云:“御览三百八十八作韩中丹,无‘众’字。案仙药篇韩终服菖蒲;艺文类聚八十一引彼亦作韩终,九十八引山芝者韩中所食也;东方朔七谏见韩众而宿之,王逸注,韩众仙人也,众一作终;盖众、终、中声相同,故三文随作矣”。今删去“众”字。
〔二二九〕不可具论孙校:“具”藏本作“俱”。〔二三十〕玄明龙膏至丹砂玄明龙膏即水银,太乙旬首中石即雄黄,凝水石一名冰石,戎盐一名紫女,酢一名玄水(水银亦名玄水),消石一名化金石,丹砂一名朱砂,皆见唐梅彪石药尔雅。
〔二三一〕封之成水“之”下签六七有“即”字。
〔二三二〕其经云“其”原作“真”。孙校:“真”当作“其”。明案签六七金液法引作“其”,正是。今据改。金汋经“真”上有一“其”字。〔二三三〕老子受之于元君“受”原作“授”。校勘记云:“授之”天一阁本作“受之”,案上文云元君者老子之师,明当作“受”。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受”,今据改。
〔二三四〕别立精舍孙校:“舍”藏本作“室”。〔二三五〕地水仙之士者金汋经无“水”字,签六七作“地仙者”。
〔二三六〕若求升天藏本、金汋经、签六七、鲁藩本“求”皆作为“欲”。
〔二三七〕可以畜妻子签六七无“以”字。
〔二三八〕任意所欲签六七、藏本“任”并作“在”。
〔二三九〕乃可斋戒孙校:“戒”下刻本有“断谷一年”四字,非。〔二四十〕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签六七无“以金液为”四字,又无“之”字。
〔二四一〕以六一泥封金汋经作“封以六一泥”。
〔二四二〕置猛火炊之六十时校勘记云“置猛火”御览七百五十九、九百八十五作“置之猛火上”。按金汋经同。金汋经、签六七“六十时”并作“卒时”,“卒时”文义不当,疑“卒”乃“六十”字并合之讹。
〔二四三〕一刀圭粉孙校:“粉”下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有“和”字。
〔二四四〕置火上扇之校勘记:“置火上”御览九百八十五作“置猛火上”。
〔二四五〕以承日月得液“得液”,金汋经作“当得神液”,签六七作“得神汋”。校勘记云:御览四又九百八十五作“神液”。
〔二四六〕饮之不死签六七引作“饮之者不死也”。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饮之”下有“令人”。〔二四七〕尽成黄金中用也签六七无“中用也”三字。〔二四八〕服之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二四九〕金液经云“金液经云”,原作“受金液经”。校补云:此句上下文义均不相应,金汋经作“金液经云”是也。此衍“受”字,脱“云”字。今据订正。
〔二五十〕投金人八两孙校:一本“八”作“十”。校补云:金汋经无“人”,疑即“八”字之讹衍。然道家有投金人之说,未便辄定。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人”作“银”。
〔二五一〕饮血为誓签六七“饮”作“歃”。
〔二五二〕乃告口诀签六七“诀”下有“曰”字。
〔二五三〕不如本法金汋经、签六七“如”并作“知”。
〔二五四〕不可轻传其书校补云,“书”下当更有“轻传其书”四字,今本误脱。
〔二五五〕若四方清通者签六七无“者”字。
〔二五六〕则物不可得也签六七“则”下有“其”字。御览九百八十五作“则其物或不可得也”。
〔二五七〕而得一剂校勘记:御览八百十“得”作“成”。
〔二五八〕可足八人仙“人仙”原作“仙人”。孙校:“仙人”当作“人仙”,误倒。明案金汋经作“可足令八人仙”。今据订正。
〔二五九〕有饵黄金法金汋经作“有饵黄白小丹”。慎校本、宝颜堂本“饵”上有“小”字。〔二六十〕或以豕负革肪猪颈下脂膏一名负革肪,见重脩政和证类本草十八陶弘景说。
〔二六一〕长服不可缺“缺”原作“供”。校勘记云:“供”字误,藏本、卢本作“缺”,天一阁本作“断”。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缺”,今据改。
〔二六二〕当有一人得其经者孙校:“一人”藏本作“人人”。
〔二六三〕便责作药者之孙校:“者之”藏本作“之者”。
〔二六四〕作药须成乃解斋金汋经“解斋”作“常斋”。慎校本、宝颜堂本此句作“虽成亦须斋戒”。疑“解斋”字有误。
〔二六五〕左君告之“左”原作“老”。孙校:“老”当是“左”字之误。按金汋经正作“左”。今据改。
〔二六六〕道士合作神药金汋经“神药”作“神仙大药”。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道士飞炼神药”。〔二六七〕又按仙经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入山经”,盖抱朴古本“仙”字作“仙”,用说文正体转写,误分为“入山”二字耳。
〔二六八〕霍山晋郭璞注山海经中山经云:“今平阳永安县、庐江潜县、晋安罗江县、河南巩县皆有霍山。明山以霍为名者非一矣”。按本篇下文云,霍山在晋安。则此霍山在今福建省南安县。
〔二六九〕少室山河南嵩山之西峰,名少室山。
〔二七十〕长山长山一名金华山,左元放言金华山可以合神丹。下文云,长山在东阳,在今浙江金华。
〔二七一〕太白山下文云,太白在东阳。旧东阳郡属浙江。
〔二七二〕女几山在今河南宜阳县。山海经中山经:女几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黄金云。
〔二七三〕地肺山在今江苏勾容县。相传为七十二福地之首。
〔二七四〕王屋山在今河南济源县。山有三重,其状如屋,故名。相传为三十六洞天之首。后汉书郡国志河东郡,垣有王屋山。
〔二七五〕抱犊山在上党东南,在今山西省。
〔二七六〕安丘山潜山校勘记云:“御览六百七十作安丘衡灊,约文也。此无衡山。潜与灊同。孙云,古以潜山为衡岳,故谓之衡潜”。按安丘山在今山东安丘县,潜山在今安徽潜山县。
〔二七七〕青城山青城山为十大洞天之一,在今四川灌县。
〔二七八〕娥眉山孙校:“娥”刻本作“峨”。相传两山首相望如娥眉,故名。在今四川峨眉县。〔二七九〕緌山“緌”当作“绥”,藏本作“绥”,是。绥山在今峨眉山西南。
〔二八十〕云台山云台山在蜀,见本书登涉篇。在今四川苍溪县。〔二八一〕罗浮山在今广东增城县东。浮山与罗山合体,故名罗浮山。相传葛洪得道术于此山。〔二八二〕黄金山湖北钟祥县有黄金山,产铜,未知即此山否?
〔二八三〕大小天台山四望山盖竹山括苍山下文云,皆在会稽。在今浙江省境内。
〔二八四〕可以避大兵大难校勘记:“大难”御览六百七十作“大水”。
〔二八五〕不但于中以合药也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以”并作“可”。
〔二八六〕则此山神必助之为福药必成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山”下有“之”字,“福”下有“其”字。按金汋经亦有“其”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二八七〕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岛屿”下原缺“亦可合药”四字。案金汋经“屿”下有“亦可合药”。校补云,今本脱。□据补。
〔二八八〕若会稽之东翁洲□洲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遣将军卫温等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洲。□洲在海中,长老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入海求蓬莱仙药,止此洲不还。其上人民,时有至会稽货布。会稽东县人海行,亦有遭风流移至□洲者。
〔二八九〕纻屿孙校:刻本下有“洲”字,非。
〔二九十〕莘莒洲孙校:“莘”藏本作“羊”。
〔二九一〕之可得住者孙校:“住”刻本作“往”。
〔二九二〕长山太白在东阳校补:“太白”下脱“山”字,当从金汋经补。
〔二九三〕耀景辰霄孙校:“辰”藏本作“晨”。
〔二九四〕规长生故也校补:金汋经“规”上有“以”字,“故”下无“也”字,“故”字属下为句。
〔二九五〕然道与世事不并兴“世”下金汋经有“反”字。〔二九六〕长服之“长服之”原作“长肌服之不老”。仙药篇及金汋经并无“肌”字,又无“不老”二字,皆是。校补云,“肌”“服”形近,又涉下文“肌骨”而衍。今悉删正。
〔二九七〕小丹法“小”下金汋经有“饵”字。校补云:考下文有小饵黄金法,当有“饵”字。
〔二九八〕下淳苦酒三升原脱“下”字。仙药篇“淳”上有“下”字,今补。校补云:此言先用丹一斤捣筛之,然后下以酒漆等物。金汋经“下”字在“筛”字上,盖倒误。〔二九九〕漆二升案仙药篇及金汋经“漆”上并有“淳”字。校补云:疑此脱漏。
〔三0十〕三丸日再服原缺“日”字。校勘记云:各本“三丸”下有“日”字,此脱。明按金汋经亦有“日”字。今补。
〔三0一〕改形易容变化无常此两句原作“形易容变无常”。案仙药篇及金汋经并作“改形易容,变化无常”。校补云:当是抱朴原本如此,盖“形”上脱去“改”字,后人复删“化”字以相对,谬矣。今订正。〔三0二〕即削之孙校:“削”刻本作“销”。按金汋经亦作“消”。慎校本、宝颜堂本作“即复销之”。
〔三0三〕亦可一丸“一”原作“二”。仙药篇金汋经并作“一丸”。校补云:“二”系“一”字之误。今据正。〔三0四〕两仪子饵黄金法“饵”下原有“消”字。金汋经无“消”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饵消”作“小饵”。盖“消”字误衍。今删。
〔三0五〕食一斤寿蔽天地孙校:“食”藏本作“□”。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
〔三0六〕当以王相日作案王相,阴阳家言,以为五行递旺于四时。如春三月则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三月则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论衡命禄篇云:“春夏囚死,秋冬王相”。〔三0七〕勿传非人传示非人此两句原作“勿传示人示人”,当有脱误。金汋经作“勿传非人,传示非人”。校补:疑当作“勿传示非人,传示非人”。今据金汋经改。〔三0八〕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此两句原作“欲去当服丹砂”。校补云:“欲去”二字,义无所属。仙药篇作“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今本脱去“食”“尸药”三字。□据补。
抱朴子曰:按黄帝九鼎神丹经曰〔八八〕,黄帝服之,遂以升仙。又云,虽呼吸道引,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寿无穷已〔八九〕,与天地相毕,乘云驾龙,上下太清。黄帝以传玄子〔九十〕,戒之曰,此道至重,必以授贤,苟非其人,虽积玉如山〔九一〕,勿以此道告之也。受之者以金人金鱼投于东流水中以为约,唼血为盟〔九二〕,无神仙之骨〔九三〕,亦不可得见此道也。合丹当于名山之中,无人之地,结伴不过三人〔九四〕,先斋百日,沐浴五香,致加精洁〔九五〕,勿近秽污〔九六〕,及与俗人往来〔九七〕,又不令不信道者知之,谤毁神药,药不成矣。成则可以举家皆仙〔九八〕,不但一身耳。世人不合神丹,反信草木之药。草木之药,埋之即腐,煮之即烂,烧之即焦,不能自生,何能生人乎?
九丹者,长生之要,非凡人所当见闻也,万兆蠢蠢,唯知贪富贵而已,岂非行尸者乎?合时又当祭,祭自有图法一卷也〔九九〕。
第一之丹名曰丹华。当先作玄黄,用雄黄水〔一0十〕、矾石水〔一0一〕、戎盐、卤盐、礜石〔一0二〕、牡蛎〔一0三〕、赤石脂、滑石、胡粉各数十斤,以为六一泥〔一0四〕,火之三十六日成,服七之日仙。又以玄膏丸此丹〔一0五〕,置猛火上,须臾成黄金。又以二百四十铢合水银百斤火之,亦成黄金。金成者药成也。金不成〔一0六〕,更封药而火之,日数如前,无不成也。
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一0七〕。服之百日仙也。行度水火,以此丹涂足下,步行水上〔一0八〕。服之三刀圭〔一0九〕,三尸九虫皆即消坏〔一一十〕,百病皆愈也。
第三之丹名曰神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以与六畜吞之,亦终不死〔一一一〕。又能辟五兵。服百日〔一一二〕,仙人玉女,山川鬼神,皆来侍之〔一一三〕,见如人形〔一一四〕。
第四之丹名曰还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朱鸟凤凰,翔覆其上,玉女至傍。以一刀圭合水银一斤火之,立成黄金。以此丹涂钱物用之,即日皆还。以此丹书凡人目上,百鬼走避。
第五之丹名饵丹。服之三十日,仙也。鬼神来侍,玉女至前。
第六之丹名炼丹。服之十日,仙也。又以汞合火之,亦成黄金。〔一一五〕
第七之丹名柔丹〔一一六〕。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以缺盆汁和服之〔一一七〕,九十老翁,亦能有子,与金公合火之〔一一八〕,即成黄金。
第八之丹名伏丹。服之即日仙也〔一一九〕。以此丹如枣核许持之〔一二十〕,百鬼避之。以丹书门户上,万邪众精不敢前,又辟盗贼虎狼也。
第九之丹名寒丹。服一刀圭,百日仙也〔一二一〕。仙童仙女来侍〔一二二〕,飞行轻举,不用羽翼。凡此九丹,但得一丹便仙,不在悉作之,作之在人所好者耳。凡服九丹,欲升天则去,欲且止人间亦任意,皆能出入无间,不可得之害矣〔一二三〕。
抱朴子曰:复有太清神丹〔一二四〕,其法出于元君。元君者,〔一二五〕老子之师也。太清观天经有九篇〔一二六〕,云其上三篇〔一二七〕不可教授〔一二八〕,其中三篇世无足传〔一二九〕,常沈之三泉之下〔一三十〕,下三篇者,正是丹经上中下,凡三卷也。元君者,大神仙之人也〔一三一〕,能调和阴阳,役使鬼神风雨,〔一三二〕骖驾九龙十二白虎,天下众仙皆□焉,犹自言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一三三〕,非自然也。况凡人乎〔一三四〕?其经曰:上士得道,升为天官;中士得道,栖集昆仑;下士得道,长生世间。愚民不信〔一三五〕,谓为虚言,从朝至暮,但作求死之事,了不求生,而天岂能强生之乎?凡人唯知美食好衣,声色富贵而已,恣心尽欲,奄忽终殁之徒,慎无以神丹告之,令其笑道谤真〔一三六〕。传丹经不得其人,身必不吉。若有笃信者,可将合药成以分之〔一三七〕,莫轻以其方传之也。知此道者,何用王侯?为神丹既成,不但长生,又可以作黄金。金成,取百斤先设大祭。祭自有别法一卷,不与九鼎祭同也。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一三八〕。礼天二十斤,日月五斤,北斗八斤,太乙八斤,井五斤,灶五斤,河伯十二斤,社五斤,门户闾鬼神清君〔一三九〕各五斤,凡八十八斤。余一十二斤,以好韦囊盛之,良日于都市中市盛之时〔一四十〕,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一四一〕,径去无复顾。凡用百斤外,乃得自恣用之耳〔一四二〕。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一四三〕。又曰,长生之道〔一四四〕,不在祭祀事鬼神也,不在道引与屈伸也,〔一四五〕升仙之要,在神丹也。知之不易,为之实难也〔一四六〕。子能作之,可长存也。近代汉末新野阴君〔一四七〕,合此太清丹得仙。其人本儒生,有才思〔一四八〕,善着诗及丹经赞并序,述初学道随师本末〔一四九〕,列己所知识之得仙者四十余人,甚分明也。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一五十〕,然是白日升天之上法也。合之当〔一五一〕先作华池赤盐艮雪玄白飞符三五神水〔一五二〕,乃可起火耳。
一转之丹〔一五三〕,服之三年得仙。二转之丹,服之二年得仙。三转之丹,服之一年得仙。四转之丹,服之半年得仙。五转之丹,服之百日得仙。六转之丹,服之四十日得仙。七转之丹,服之三十日得仙〔一五四〕。八转之丹,服之十日得仙。九转之丹,服之三日得仙〔一五五〕。若取九转之丹,内神鼎中,夏至之后,爆之鼎热,内朱儿一斤于盖下。伏伺之,候日精照之。须臾翕然俱起,煌煌辉辉,〔一五六〕神光五色,即化为还丹。取而服之一刀圭,即白日升天。又九转之丹者,封涂之于土釜中〔一五七〕,糠火〔一五八〕,先文后武,其一转至九转,迟速各有日数多少,以此知之耳。其转数少,〔一五九〕其药力不足,故服之用日多,得仙迟也。其转数多,药力盛〔一六十〕,故服之用日少,而得仙速也。
又有九光丹,与九转异法〔一六一〕,大都相似耳。作之法〔一六二〕,当以诸药合火之,以转五石。五石者,丹砂、雄黄、白礜、〔一六三〕曾青、慈石也。一石辄五转而各成五色,五石而二十五色,色各一两〔一六四〕,而异器盛之。欲起死人,未满三日者,取青丹一刀圭和水,以浴死人,又以一刀圭发其口内之〔一六五〕,死人立生也。欲致行厨〔一六六〕,取黑丹和水,以涂左手,其所求如口所道皆自至,可致天下万物也。欲隐形及先知未然方来之事,及住年不老〔一六七〕,服黄丹一刀圭,即便长生不老矣。及〔一六八〕坐见千里之外〔一六九〕,吉凶皆知,如在目前也〔一七十〕。人生宿命,盛衰寿夭,富贵贫贱〔一七一〕,皆知之也,其法俱在太清经中卷耳〔一七二〕。
抱朴子曰:其次有五灵丹经一卷,有五法也〔一七三〕。用丹砂、雄黄、雌黄、石硫黄〔一七四〕、曾青、矾石〔一七五〕、慈石、戎盐、太乙余粮〔一七六〕,亦用六一泥,及神室祭醮合之,三十六日成〔一七七〕。又用五帝符,以五色书之,亦令人不死,但不及太清及九鼎丹药耳〔一七八〕。
又有岷山丹法,道士张盖蹋精思于岷山石室中〔一七九〕,得此方也。其法鼓冶黄铜〔一八十〕,以作方诸,以承取月中水〔一八一〕,以水银覆之,致日精火其中,长服之不死。又取此丹置雄黄铜燧中,覆以汞曝之,二十日发而治之,以井华水服如小豆〔一八二〕,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一八三〕,发白还黑,齿落更生。
又务成子丹法,用巴沙汞置八寸铜盘中以土炉盛炭,倚三隅〔一八四〕堑以枝盘,以硫黄水灌之,常令如泥,百日服之不死。
又羡门子丹法,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一八五〕,曝之四十日,服之一日,则三虫百病立下〔一八六〕;服之三年,仙道乃成,必有玉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致行厨,此丹可以厌百鬼,及四方死人殃注害人宅,及起土功妨人者,悬以向之,则无患矣。
又有立成丹,亦有九首,似九鼎而不及也。其要一本更云〔一八七〕,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一八八〕,铸以为器,覆之三岁淳苦酒上,百日〔一八九〕,此器皆生赤乳,长数分,或有五色琅玕\,取理而服之〔一九十〕,亦令人长生。又可以和菟丝,菟丝是初生之根,其形似菟,掘取克其血,以和此丹,服之立变化,任意所作也。又和以朱草〔一九一〕,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一九二〕,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一九三〕,枝叶皆赤,茎如珊瑚〔一九四〕,喜生名山岩石之下〔一九五〕,刻之汁流如血,以玉及八石金银投其中,立便可丸如泥,久则成水,以金投之,名为金浆,以玉投之〔一九六〕,名为玉醴,服之皆长生。
又有取伏丹法云,天下诸水,有名丹者,有南阳之丹水之属也,其中皆有丹鱼,当先夏至十日夜伺之〔一九七〕,丹鱼必浮于水侧,赤光上照,赫然如火也,网而取之可得之,得之虽多,勿尽取也,割其血,涂足下〔一九八〕,则可步行水上,长居渊中矣。
又赤松子丹法,取千岁蔂汁〔一九九〕及矾桃汁淹丹,着不津器中,练蜜盖其口,埋之入地三尺,百日,绞●木赤实,取汁和而服之,令人面目鬓发皆赤,长生也。昔中黄仙人有赤须子者,岂非服此乎?
又石先生丹法〔二0十〕,取乌鷇之未生毛羽者〔二0一〕,以真丹和牛肉以吞之,至长,其毛羽皆赤,乃煞之,阴干百日〔二0二〕,并毛羽捣服一刀圭,百日得寿五百岁。
又康风子丹法,用羊乌鹤卵雀血,合少室天雄汁,和丹内鹄卵中漆之,内云母水中,百日化为赤水,服一合,辄益寿百岁〔二0三〕,服一升千岁也〔二0四〕。
又崔文子丹法,纳丹鹜腹中蒸之,服,令人延年,长服不死。
又刘元丹法,以丹砂内玄水液中,百日紫色,握之不污手,又和以云母水,内管中漆之,投井中,百日化为赤水,服一合,得百岁,久服长生也。
又乐子长丹法〔二0五〕,以曾青铅丹合汞及丹砂,着铜筒中,干瓦白滑石封之,于白砂中〔二0六〕蒸之,八十日,服如小豆,三年仙矣〔二0七〕。又李文丹法,以白素裹丹,以竹汁煮之,名红泉,乃〔二0八〕浮汤上蒸之,合以玄水,服之一合〔二0九〕,一年仙矣。
又尹子丹法,以云母水和丹密封,致金华池中,一年出,服一刀圭,尽一斤,得五百岁。又太乙招魂魄丹法〔二一十〕,所用五石,及封之以六一泥,皆似九丹也,长于起卒死三日以还者,折齿内一丸〔二一一〕,与硫黄丸,俱以水送之,令入喉即活〔二一二〕,皆言见使者持节召之。
又采女丹法〔二一三〕,以兔血和丹与蜜蒸之,百日,服之如梧桐子者大一丸,日三,至百日,有神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
又稷丘子丹法,以清酒麻油百华醴龙膏和〔二一四〕,封以六一泥,以糠火熅之,十日成,服如小豆一丸,尽剂,得寿五百岁。
又墨子丹法,用汞及五石液于铜器中,火熬之,以铁匕挠之〔二一五〕,十日,还为丹,服之一刀圭,万病去身,长服不死。又张子和丹法,用铅汞曾青水合封之,蒸之于赤黍米中,八十日成,以枣膏和丸之,服如大豆,百日,寿五百岁。又绮里丹法〔二一六〕,先飞取五石玉尘,合以丹砂汞,内大铜器中煮之,百日,五色,服之不死〔二一七〕。以铅百斤,以药百刀圭,合火之成白银,以雄黄水和而火之〔二一八〕,百日成黄金,金或太刚者,以猪膏煮之,或太柔者,以白梅煮之〔二一九〕。
又玉柱丹法,以华池和丹〔二二十〕,以曾青硫黄末覆之荐之,内筒中沙中,蒸之五十日,服之百日,玉女六甲六丁神女来侍之,可役使,知天下之事也。
又肘后丹法,以〔二二一〕金华和丹干瓦封之,蒸八十日,取如小豆〔二二二〕,置盘中,向日和之,其光上与日连,服如小豆,长生矣。以投丹阳铜中,火之成金〔二二三〕。
又李公丹法,用真丹及五石之水各一升,和令如泥,釜中火之,三十六日出,和以石硫黄液,服之十年,与天地相毕。
又刘生丹法,用白菊花汁〔二二四〕地楮汁〔二二五〕樗汁和丹蒸之,三十日,研合服之,一年,得五百岁〔二二六〕,老翁服更少不可识,少年服亦不老。
又王君丹法,巴沙及汞内鸡子中,漆合之,令鸡伏之三枚,以王相日服之,住年不老,小儿不可服〔二二七〕,不复长矣,与新生鸡犬服之,皆不复大,鸟兽亦皆如此验。
又陈生丹法,用白蜜和丹,内铜器中封之,沈之井中,一期,服之经年,不饥,尽一斤,寿百岁。又韩终丹法〔二二八〕,漆蜜和丹煎之,服可延年久视,立日中无影。过此以往,尚数十法,不可具论〔二二九〕。
抱朴子曰:金液太乙所服而仙者也,不减九丹矣,合之用古秤黄金一斤,并用玄明龙膏、太乙旬首中石、冰石、紫游女、玄水液、金化石、丹砂〔二三十〕,封之成水〔二三一〕,其经云〔二三二〕,金液入口,则其身皆金色。老子受之于元君〔二三三〕,元君曰,此道至重,百世一出,藏之石室,合之,皆斋戒百日,不得与俗人相往来,于名山之侧,东流水上,别立精舍〔二三四〕,百日成,服一两便仙。若未欲去世,且作地水仙之士者〔二三五〕,但斋戒百日矣。若求升天〔二三六〕,皆先断谷一年,乃服之也。若服半两,则长生不死,万害百毒,不能伤之,可以畜妻子〔二三七〕,居官秩,任意所欲〔二三八〕,无所禁也。若复欲升天者,乃可斋戒〔二三九〕,更服一两,便飞仙矣。
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二四十〕,取金液及水银一味合煮之,三十日,出,以黄土瓯盛,以六一泥封〔二四一〕,置猛火炊之,六十时〔二四二〕,皆化为丹,服如小豆大便仙,以此丹一刀圭粉〔二四三〕,水银一斤,即成银。又取此丹一斤置火上扇之〔二四四〕,化为赤金而流,名曰丹金。以涂刀剑,辟兵万里。以此丹金为盘□,饮食其中,令人长生。以承日月得液〔二四五〕,如方诸之得水也,饮之不死〔二四六〕。以金液和黄土,内六一泥瓯中,猛火炊之,尽成黄金,中用也〔二四七〕,复以火炊之,皆化为丹,服之如小豆、〔二四八〕可以入名山大川为地仙。以此丹一刀圭粉水银立成银,以银一两和铅一斤,皆成银。金液经云〔二四九〕,投金人八两〔二五十〕于东流水中,饮血为誓〔二五一〕,乃告口诀〔二五二〕,不如本法〔二五三〕,盗其方而作之,终不成也。凡人有至信者,可以药与之,不可轻传其书〔二五四〕,必两受其殃,天神鉴人甚近,人不知耳。抱朴子曰:九丹诚为仙药之上法,然合作之,所用杂药甚多。若四方清通者〔二五五〕,市之可具。若九域分隔,则物不可得也〔二五六〕。又当起火昼夜数十日,伺候火力,不可令失其适,勤苦至难,故不及合金液之易也。合金液唯金为难得耳。古秤金一斤于今为二斤,率不过直三十许万,其所用杂药差易具。又不起火,但以置华池中,日数足便成矣,都合可用四十万而得一剂〔二五七〕,可足八人仙也〔二五八〕。然其中稍少合者,其气力不足以相化成,如酿数升米酒,必无成也。
抱朴子曰:其次有饵黄金法〔二五九〕,虽不及金液,亦远不比他药也。或以豕负革肪〔二六十〕及酒炼之,或以樗皮治之,或以荆酒磁石消之,或有可引为巾,或立令成水服之。或有禁忌,不及金液也。或以雄黄雌黄合饵之,可引之张之如皮,皆地仙法耳。银及蚌中大珠,皆可化为水服之。然须长服不可缺〔二六一〕,故皆不及金液也。
抱朴子曰:合此金液九丹,既当用钱,又宜入名山,绝人事,故能为之者少,且亦千万人中,时当有一人得其经者〔二六二〕。故凡作道书者,略无说金丹者也。第一禁,勿令俗人之不信道者,谤讪评毁之,必不成也。郑君言所以尔者,合此大药皆当祭,祭则太乙元君老君玄女皆来鉴省。作药者若不绝迹幽僻之地,令俗闲愚人得经过闻见之,则诸神便责作药者之〔二六三〕不遵承经戒,致令恶人有谤毁之言,则不复佑助人,而邪气得进,药不成也。必入名山之中,斋戒百日,不食五辛生鱼,不与俗人相见,尔乃可作大药。作药须成乃解斋〔二六四〕,不但初作时斋也。郑君云,左君告之〔二六五〕,言诸小小山,皆不可于其中作金液神丹也。凡小山皆无正神为主,多是木石之精,千岁老物,血食之鬼,此辈皆邪□,不念为人作福,但能作祸,善试道士,道士须当以术辟身,及将从弟子,然或能坏人药也。今之医家,每合好药好膏,皆不欲令鸡犬小儿妇人见之。若被诸物犯之,用便无验。又染彩者恶恶目者见之,皆失美色。况神仙大药乎?是以古之道士,合作神药〔二六六〕,必入名山,不止凡山之中,正为此也。又按仙经〔二六七〕,可以精思合作仙药者,有华山泰山霍山〔二六八〕恒山嵩山少室山〔二六九〕长山〔二七十〕太白山〔二七一〕终南山女几山〔二七二〕地肺山〔二七三〕王屋山〔二七四〕抱犊山〔二七五〕安丘山潜山〔二七六〕青城山〔二七七〕娥眉山〔二七八〕緌山〔二七九〕云台山〔二八十〕罗浮山〔二八一〕阳驾山黄金山〔二八二〕鳖祖山大小天台山四望山盖竹山括苍山〔二八三〕,此皆是正神在其山中,其中或有地仙之人。上皆生芝草,可以避大兵大难〔二八四〕,不但于中以合药也〔二八五〕。若有道者登之,则此山神必助之为福,药必成〔二八六〕。若不得登此诸山者,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二八七〕。若会稽之东翁洲□洲〔二八八〕纻屿〔二八九〕,及徐州之莘莒洲〔二九十〕泰光洲郁洲,皆其次也。今中国名山不可得至,江东名山之可得住者〔二九一〕,有霍山,在晋安;长山太白,在东阳〔二九二〕;四望山大小天台山盖竹山括苍山,并在会稽。
抱朴子曰:予忝大臣之子孙,虽才不足以经国理物,然畴类之好,进趍之业,而所知不能远余者,多挥翮云汉,耀景辰霄〔二九三〕者矣。余所以绝庆吊于乡党,弃当世之荣华者,必欲远登名山,成所着子书,次则合神药,规长生故也〔二九四〕。俗人莫不怪予之委桑梓,背清涂,而躬耕林薮,手足胼胝,谓予有狂惑之疾也。然道与世事不并兴〔二九五〕,若不废人间之务,何得修如此之志乎?见之诚了,执之必定者,亦何惮于毁誉,岂移于劝沮哉?聊书其心,示将来之同志尚者云。后有断金之徒,所捐弃者,亦与余之不异也。
小神丹方,用真丹三斤,白蜜六斤搅合,日暴煎之,令可丸,旦服如麻子许十丸,未一年,发白者黑,齿落者生,身体润泽,长服之〔二九六〕,老翁成少年,长生不死矣。
小丹法〔二九七〕,丹一斤,捣筛,下淳苦酒三升〔二九八〕,漆二升〔二九九〕,凡三物合,令相得,微火上煎令可丸,服如麻子三丸,日再服〔三0十〕,三十日,腹中百病愈,三尸去;服之百日,肌骨强坚;千日,司命削去死籍,与天地相毕,日月相望,改形易容,变化无常〔三0一〕,日中无影,乃别有光也。
小饵黄金法,炼金内清酒中,约二百过,出入即沸矣,握之出指间令如泥,若不沸,及握之不出指间,即削之〔三0二〕,内清酒中无数也。成,服之如弹丸一枚,亦可一丸〔三0三〕,分为小丸,服之三十日,无寒温,神人玉女侍之,银亦可饵之,与金同法。服此二物,能居名山石室中者,一年即轻举矣。止人间服亦地仙,勿妄传也。
两仪子饵黄金法〔三0四〕,猪负革脂三斤,淳苦酒一升,取黄金五两,置器中,煎之土炉,以金置脂中,百入百出,苦酒亦尔。食一斤,寿蔽天地〔三0五〕;食半斤,寿二千岁;五两,寿千二百岁。无多少,便可饵之。当以王相日作〔三0六〕,服之神良。勿传非人,传示非人〔三0七〕,令药不成不神。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也〔三0八〕。
校释〔一〕余考览养性之书孙校:太平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性”作为“生”。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亦作“生”。明案云笈七签卷六十七(以下简称签六七)亦作“生”。金汋经作“性”。
〔二〕莫不皆以还丹金液校补云:“皆”字衍文,金汋经、御览九百八十五引并无“皆”字。明案签六七有“皆”字。
〔三〕古来无仙矣签六七无“来”字。
〔四〕往者上国丧乱签六七无“上国”二字。上国,指西晋。
〔五〕莫不奔播四出签六七无“莫不”二字。
〔六〕阅见流移俗“流移俗”金汋经作“流移”,签六七作“移流”。“俗”字疑衍。
〔七〕乃在云日之表者签六七无“乃”字。
〔八〕然率相似如一签六七作“率皆相似”。
〔九〕虽各有数十卷书签六七作“人各有道书数十卷”。
〔一十〕为写蓄之耳签六七“为”作“但”。
〔一一〕时有知行气及断谷服诸草木药法“时”原作“时时”。明案签六七、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时时”皆作“时”,以不重为是,今订正。签六七“及”字移下“服”字上,是。〔一二〕略为同文签六七作“大略皆同理亦无异”。
〔一三〕无一人不有道机经唯签六七作“或有得道机经者”。“唯”原作“事”,明案藏本、鲁藩本、慎校本、宝颜堂本皆作“唯”,属下句。今据改并移正。
〔一四〕以此为至秘签六七无“此”字。〔一五〕魏世军督王图金汋经作“近世魏军督王图”,是。三国志魏志曹操传建安十八年裴松之注引劝进表中有领护军将军王图。
〔一六〕正欲以行气入室求仙签六七“正”作“止”,明案当作为“止”。
〔一七〕作此道机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机”下有“经”字。〔一八〕此复是误人之甚者也慎校本、宝颜堂本无“此”字,签六七无“者”字。
〔一九〕及三皇内文原缺“内”字。校补云:“三皇”下脱“内”字,遐览篇有三皇内文,金汋经正有“内”字。今据补。
〔二十〕了无一人知之者签六七无“者”字。
〔二一〕及言曾与仙人共游慎校本、宝颜堂本“及”作“又”。足以与尽微者甚□矣校勘记:荣案卢本“尽微”作“尽征”,以形近致讹。明案此句仍难索解,签六七作“口之与书微有妙说”。
〔二二〕或有颇闻金丹签六七“有”作“谓”。
〔二三〕而不谓今世签六七无“不谓”二字,“世”作“无”。
〔二四〕皆言唯上古已度仙人签六七无“皆言”二字。
〔二五〕或有得方外说签六七“得”下有“丹”字。
〔二六〕精思而神人授之金丹仙经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精思”下有“积久”。按左慈,字元放,庐江人也,明五经,兼通星气,见汉祚将衰,天下乱起,乃学道,精思于天柱山中,得九丹金液经。见葛洪神仙传。
〔二七〕会汉末乱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汉末大乱”。金汋经同。签六七作“会汉末荒乱”。
〔二八〕余从祖仙公又从元放受之仙公即葛玄,葛洪从祖,字孝先,从左元放受九丹金液经。见神仙传。
〔二九〕金液丹经一卷孙校: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引无“丹”字。明案签六七无此句。
〔三十〕余师郑君郑君,郑隐,字思远,少为书生,善律历候纬,晚师事葛玄,受正一法文、三皇内文、五岳真形图、太清金液经。参洞仙传。
〔三一〕家贫无用买药签六七“用”作“资”。〔三二〕并诸口诀诀之不书者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并”下有“具”。明案签六七亦有“具”字。“口诀”下“诀”字,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御览六百七十及九百八十五皆无,盖衍文。
〔三三〕书出于左元放金汋经、宝颜堂本、崇文本“书”上皆有一“此”字。
〔三四〕无以为之“无以”签六七作“讵能”。
〔三五〕但有长叹耳签六七无“有”字。〔三六〕复不知有此不死之法签六七“此”上有“如”字。〔三七〕夫饮玉□则知浆荇之薄味签六七“饮”作“歃”,“荇”作“茆”。按茆,莼菜,其叶与荇相似。
〔三八〕则使人不欲签六七无“欲”字。
〔三九〕当须且将御小者原校:刻本“者”作“药”。
〔四十〕虚自苦耳签六七“虚”作“徒”。
〔四一〕绝之则死“绝”上原有“人”字。签六七、金汋经并无“人”字,盖涉上文而衍,今删。〔四二〕夫金丹之为物孙校:“金”字当衍。是。
〔四三〕毕天不朽签六七“毕”作“终”。
〔四四〕服此二物藏本、鲁藩本、慎校本、金汋经、签六七“物”皆作“药”。〔四五〕而不可灭签六七无“可”字。
〔四六〕则悠悠者皆是耳签六七作“悠悠皆是”。
〔四七〕天下之有斯妙事也签六七无“妙”字。
〔四八〕以示后之同志好之者“者”下签六七重有“后之同志好之者”七字,按文义当有。
〔四九〕其勤求之求之签六七作“精修之精修之”。慎校本、宝颜堂本不重“求之”。
〔五十〕必自知出潢污“潢”原作“黄”。金汋经、签六七并作为“潢”,今据订正。潢污,签六七作“潢潦”,积死水。
〔五一〕闻雷霆而觉布鼓之陋孙校:“霆”当作“灵”,后明本篇有“雷灵”可证。明案雷霆之声急而大,布鼓之声滞而小,以喻大小相差甚远,不必拘泥于雷灵。布鼓,以布为鼓。
〔五二〕如其喽喽“如”原作“知”。孙校:“知”当作“如”。明案签六七正作“如”,孙校是,今据改。喽,音楼,喽喽,犹言繁琐。
〔五三〕而追迅风校勘记:御览一百三十七、七百六十九作“而欲寻遗风”。案金汋经作“而欲寻迅风”,签六七作“而欲追迅风”。
〔五四〕桌蓝舟而济大川乎签六七、御览七百六十九“而”下并有“欲”字。
〔五五〕然作之有浅深金汋经作为“法有深浅”。签六七、鲁藩本“浅深”并作“深浅”。
〔五六〕一酘之酒孙校:“酘”一本作“宿”。案酘,音豆;一酘之酒,再酿之酒。
〔五七〕凡草木烧之即烬金汋经作“凡草木之物烧之即糜烂”,签六七作“凡草物烧之即腐”。〔五八〕丹砂烧之成水银金汋经“之”下有“则”字。〔五九〕其去凡草木孙校:藏本无“木”字。案鲁藩本亦无“木”字。金汋经、签六七“草木”二字并作“药”。
〔六十〕而丹砂何独得尔孙校:“尔”旧误作“耳”,今校正。明案金汋经、签六七“何独得尔”作“何得独尔”,慎校本、宝颜堂本作“何得独不烬耳”。〔六一〕大而笑之“大而”原作“而大”。孙校:“而大”当作为“大而”,误倒;“大而笑之”又见后微旨篇。今据订正。
〔六二〕愍念将来之可教者签六七无“念”字。
〔六三〕使其脱死亡之祸耳签六七无“耳”字。
〔六四〕庸近思求也金汋经“庸”作“庸夫”。签六七“庸”作为“肤”。
〔六五〕不惮险远签六七“险远”作“艰险”。
〔六六〕不以为戚金汋经“戚”作“恶”。
〔六七〕焉知来者之不如今签六七“焉”作“安”,“之”作“而”。
〔六八〕得彤弓以驱鸟孙校:“鸟”意林作“乌”。明案彤弓,朱色之弓,古时皇帝以赐有功之诸侯。彤弓驱鸟,喻不识贵物。〔六九〕南夷得衮衣以负薪孙校:“夷”意林作“域”。案衮衣,古时王者之礼服。〔七十〕何可强哉签六七“何”作“焉”。
〔七一〕复未必能勤儒墨之业签六七无“复”字。〔七二〕但共逍遥遨游签六七“逍遥遨游”作“遨游逍遥”。
〔七三〕飞苍走黄于中原飞苍走黄,谓急遽奔走。
〔七四〕或以美女孙校:疑“女”下有脱文。明案慎校本有“或”字,属下句。
〔七五〕以弊筋骨原校:“弊”一作“疲”。案神汋经、签六七并作“疲”。
〔七六〕闻至道之言而如醉孙校:疑衍“道之”二字。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醉”下有“罔知”二字。〔七七〕睹道论而昼睡签六七作“睹论道之事而昼睡”,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作“睹大道之论而欠伸昼睡”。〔七八〕有身不修“修”金汋经作“●”,签六七作“惜”。
〔七九〕漉汔之漉汔,音鹿迄,枯竭之意。〔八十〕古人之富贵者孙校:“古”下藏本有“之圣”二字,衍。〔八一〕而无得之者签六七作“而鲜得者”。
〔八二〕俱不信不求之金汋经无“之”字。
〔八三〕所欲者为急签六七“欲”作“见”。
〔八四〕假令不能决意签六七“能”作“得”。
〔八五〕而犹修求之者金汋经“犹”作“独”。
〔八六〕若心所断“若心”金汋经作“若己心”。
〔八七〕人心安足孤信哉金汋经、签六七“人心”下并有“亦”字。
〔八八〕黄帝九鼎神丹经曰至与天地相毕案论衡道虚篇力辟道家以为服食药物能延年度世为虚妄。
〔八九〕令人寿无穷已签六七“穷”作“极”。
〔九十〕黄帝以传玄子玄子即元君,云合服九鼎神丹得道,着经九卷,见洞仙传。
〔九一〕积玉如山金汋经、签六七“玉”作“金”。
〔九二〕唼血为盟金汋经、签六七“唼”作“歃”。唼歃通用。唼血,喋血。〔九三〕无神仙之骨金汋经“骨”下有“者”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九四〕结伴不过三人签六七“不”下有“得”字。〔九五〕致加精洁签六七“精”作“清”。
〔九六〕勿近秽污签六七“秽污”作“污秽”。〔九七〕及与俗人往来签六七“及”作“又不得”。
〔九八〕成则可以举家皆仙金汋经、签六七“成则”作“成者”。〔九九〕祭自有图法一卷也签六七“祭”作“醮”,又无“也”字。
〔一0十〕用雄黄水签六七无“水”字,但有“雌黄”二字。〔一0一〕矾石水“水”下原校:一本作“汞”。明案签六七“矾石水”作“矾汞”,金汋经作“矾石汞”。矾石水或是矾石液即硫黄。重脩政和证类本草四云:石硫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矾石液也。陶弘景谓此矾石液是黄白术及合丹法。
〔一0二〕卤盐礜石“礜”原作“矾”。孙校:“矾”疑作“礜”。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礜”,正是,今据改。“盐”藏本作为“咸”。
〔一0三〕牡蛎“蛎”原作“砺”,疑形讹,签六七正作“蛎”,今据改。
〔一0四〕以为六一泥孙校:“泥”下刻本有“封之”二字。明案签六七“泥”下有“固济”二字。固济者,密封也。六与一合为七。本篇六一泥用戎盐、卤盐、礜石、牡蛎、赤石脂、滑石、胡粉七物捣合如泥,名曰六一泥。其他丹经所载六一泥,有用不同方剂者。
〔一0五〕又以玄膏丸此丹签六七“玄”下有“黄”字。
〔一0六〕金不成“成”下签六七有“者药不成也”五字。疑脱,当据补。
〔一0七〕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金汋经、签六七并无“曰神丹亦曰”五字。〔一0八〕步行水上案“步”上金汋经有“即”字,签六七有“可”字。“可”字于义为长。
〔一0九〕服之三刀圭校补:“之”字涉上文“服之百日仙”而衍。明案刀圭,量药具。武威汉墓出土医药木简中有刀圭之称。梁陶弘景本草集注叙录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元俞琰周易参同契释疑云:刀圭,即是刀头圭角些子而已,言其不多也。
〔一一十〕皆即消坏签六七无“即”字,“坏”下有“其身中”三字。
〔一一一〕亦终不死签六七无“终”字。
〔一一二〕服百日金汋经“服”下有“之”字,疑今本脱。签六七“服”下有“二”字,“二”殆系“之”字之误。〔一一三〕皆来侍之签六七无“之”字。〔一一四〕见如人形金汋经作“见形如人”。
〔一一五〕亦成黄金签六七“亦”作“即”。
〔一一六〕名柔丹原校:“柔”一本作“药”。
〔一一七〕以缺盆汁和服之签六七“和服之”作“和之服九十日仙也”。
〔一一八〕与金公合火之孙校:“金公”下刻本有注云,即铅也,藏本无。校补:桓谭新论云,淮南王之子迎道人作金银。又云,铅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一一九〕服之即日仙金汋经、签六七“即”作“百”。
〔一二十〕如枣核许持之签六七“持之”作“带行”。
〔一二一〕百日仙也签六七“百”作“即”。
〔一二二〕仙童仙女校补:金汋经“仙女”作“玉女”,第三丹第四丹第五丹并有玉女之称,疑作“玉女”近是,此涉“仙童”而误为“仙女”耳。明案签六七亦作“玉女”,唯佚“仙童”二字。
〔一二三〕不可得之害矣孙校:“之”字疑衍。明案金汋经无“之”字,签六七“之”作“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不可得而害之矣”。
〔一二四〕复有太清神丹签六七无“复有”二字。
〔一二五〕元君者签六七“者”作“即”。
〔一二六〕太清观天经有九篇“太清观天经”金汋经作“太清上经”。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九”作“十四”。明案签六七作“十”,金汋经作“九”。云十篇者,其上七篇,其下三篇;云九篇者,其上中下各三篇耳。〔一二七〕其上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七”。明案签六七亦作“七”。〔一二八〕不可教授“授”原作“受”。孙校云:“受”一本作为“授”。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授”,当作“授”,今据改。
〔一二九〕其中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四”。案签六七“中”作“下”。
〔一三十〕常沈之三泉之下孙校:藏本“常”作“当”。明案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作“当”。影宋本御览引作“尝”。〔一三一〕大神仙之人也签六七无“仙之”二字。〔一三二〕役使鬼神风雨签六七无“鬼神”二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风”上并有“兴作”二字。
〔一三三〕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本”作“本亦”。
〔一三四〕况凡人乎签六七“人”作“夫”。
〔一三五〕愚民不信“愚民”原作“民愚”。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愚民”。校补云,今本误倒。□据正。〔一三六〕令其笑道谤真签六七“谤真”作“慢真”,“真”下有“益罪也”。
〔一三七〕合药成以分之签六七“药成”作“成药”。金汋经无“成”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分”下有“与”字。〔一三八〕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签六七作“祭当别称名衔各检署具用金斤数”。
〔一三九〕门户闾鬼神清君签六七无“神”字。金汋经亦无“神”字,又“清”作“靖”。
〔一四十〕市盛之时签六七“时”作“处”。
〔一四一〕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孙校:藏本无“人”字。案签六七无“于”下四字。〔一四二〕乃得自恣用之耳“自恣”原作“恣意”。孙校云:藏本“恣意”作“息恣”,疑“自恣”之误。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作为“自恣”,孙校是,今据改。
〔一四三〕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校补:金汋经“不”上有“若”字,疑今本脱。明案签六七“被”作“致”。
〔一四四〕长生之道孙校云,“长生之道”句下,当脱四字,以下六句皆七字有韵也。〔一四五〕不在道引与屈伸也金汋经“不”上有“亦”字。
〔一四六〕为之实难也孙校:“实”字当衍。
〔一四七〕近代汉末新野阴君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代”作“后”。案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近代”二字。〔一四八〕有才思签六七“有”作“多”。〔一四九〕善着诗至述初学道随师本末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为“诗”,九百八十五作“书”。明案影宋本御览九百八十五仍作“诗”。阴长生自叙,述学道着诗写丹经,见神仙传。
〔一五十〕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金汋经“鼎”下有“丹”字。签六七“太清丹”作“太清小法”,“小为难合于九鼎”作“难于合九鼎经”。
〔一五一〕合之当签六七作“当合之日”。
〔一五二〕华池赤盐至三五神水“华池”下金汋经有“溺水金公黄华”。
〔一五三〕一转之丹“一转”之上,慎校本、宝颜堂本有“神丹”二字,另起一行,统冠九丹。
〔一五四〕服之四十日得仙金汋经“四”作“三”。服之三十日得仙金汋经、慎校本“三”作“二”。
〔一五五〕服之三日得仙金汋经“三”作“一”。
〔一五六〕煌煌辉辉孙校:藏本作“煌辉煌辉”。
〔一五七〕封涂之于土釜中金汋经“涂”下有“内”字。
〔一五八〕糠火金汋经“火”下有“火之”二字。签六七“火”下有“烧”字。按当有“火之”或“烧”字。〔一五九〕其转数少孙校:“少”下藏本衍“则用日多”四字。
〔一六十〕药力盛签六七“药”上有“则”字。明案“盛”原作为“成”。金汋经“成”作“盛”,脱“力”字。慎校本亦作“盛”。校补:“成”乃“盛”之坏字。上言九转之丹转数少则药力不足,此言转数多则药力盛。今据改。〔一六一〕与九转异法签六七“异”作“丹”。〔一六二〕作之法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作“下有丹”。
〔一六三〕白礜“礜”原“凡”。孙校:刻本“凡”作“矾”,太平御览九百八十八引作“礜”。校勘记云:御览九百八十五、九百八十八并作“礜石”。明案金汋经、石药尔雅五石丹亦作“白礜”,是,今据改。下“曾青”石药尔雅作“空青”。
〔一六四〕五石而二十五色色各一两“色”下原不重“色”字。案金汋经作“五石合为二十五色,色各一两”。校补云:“色”下当更有“色”字,言每色一两。签六七、御览九百八十五并重“色”字。今据增。
〔一六五〕发其口内之孙校:藏本无“之”字。
〔一六六〕欲致行厨本书遐览篇着录行厨经一卷。
〔一六七〕及住年不老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住年”作“延年”。
〔一六八〕即便长生不老矣及签六七无“不”下四字。
〔一六九〕坐见千里之外签六七“千”作“万”。
〔一七十〕吉凶皆知如在目前签六七“皆”作“所”,“知”下有“皆”字。
〔一七一〕富贵贫贱签六七作“贵贱贫富”。〔一七二〕在太清经中卷耳签六七“中卷耳”作“卷中”。〔一七三〕有五法也签六七作“凡有五法也”。
〔一七四〕雌黄石硫黄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雌黄”二字。明案签六七引无“石”字。
〔一七五〕矾石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矾”作“礜”。
〔一七六〕太乙余粮孙校:“乙”下御览引有“禹”字。
〔一七七〕合之三十六日成金汋经“合之”下有“火”字。校补:疑当作“合火之”,今本脱“火”字,金汋经火之误倒耳。
〔一七八〕及九鼎丹药耳签六七无“药”字。
〔一七九〕道士张盖蹋精思于岷山石室中张盖蹋又见后登涉篇。
〔一八十〕其法鼓冶黄铜孙校:“冶”藏本作“治”。
〔一八一〕以承取月中水金汋经、签六七引并无“中”字。
〔一八二〕服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一八三〕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孙校:“视”下疑有脱文。“百病自愈”原作“百日病者自愈”。校补云:“百日病者自愈”,本作“百病自愈”,“日”字“者”字并涉上句而衍。金汋经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可证。“视”下并无脱文,孙说非。明案签六七亦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校补之说是矣。今据改。〔一八四〕倚三隅孙校:藏本“隅”作“偶”。
〔一八五〕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以酒三升,和丹一斤”。
〔一八六〕三虫百病立下金汋经“下”作“去”。
〔一八七〕一本更云金汋经、签六七并无“一本更云”四字。校补云,四字义不可通,且与上下文均不衔接,盖为残缺之校语而错入正文者。
〔一八八〕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金汋经、签六七并无“雌黄”。签六七“下”作“取”。
〔一八九〕淳苦酒上百日签六七“上”字下有“比”。
〔一九十〕取理而服之金汋经、签六七“理”作“治”。藏本、鲁藩本、慎校本“理”作“埋”。〔一九一〕又和以朱草签六七“和”在“草”下。〔一九二〕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签六七“一”作“一刀圭”,“云”作“之”。孙校:“云”疑作“云”。〔一九三〕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签六七作“朱草叶如菰生不群长不杂”。
〔一九四〕枝叶皆赤茎如珊瑚签六七“枝叶”作“枝干”。
〔一九五〕喜生名山岩石之下签六七“喜”作“多”。
〔一九六〕名为金浆以玉投之孙校:上八字据意林增,各本脱。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有此两句;唯金汋经“玉”作“玉石”,签六七“名为”作“化为”。
〔一九七〕当先夏至十日夜伺之藏本、鲁藩本“当先”作“常先”。金汋经作“常赤”,“赤”下有“以”字。
〔一九八〕涂足下校勘记:御览九百三十五、九百三十九“涂足下”作“以涂足”,无“下”字。
〔一九九〕取千岁蔂汁“汁”原作“汗”。原校:“汗”一作“汁”。明案金汋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皆作“汁”,当作“汁”,今据改。蔂同藟,音垒,藤也。本草有千岁藟。
〔二0十〕石先生丹法金汋经作白石生丹法,此下有“取峻岩之上千岁松叶、金菊花、茯苓、茯神成散,华池水服之,能致神灵。又以柏叶阴干百日,炼蜜丸散,服久得寿身轻”数句。校补谓今本有脱文。
〔二0一〕取乌鷇之未生毛羽者“乌”原作“鸟”。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二十“取鸟”作“取乌”,引在乌门,当不误。明案意林、藏本及金汋经皆作“乌”。今据改。鷇,音寇,鸟子生须母哺食曰鷇。
〔二0二〕乃煞之阴干百日宝颜堂本、崇文本无“百日”二字。
〔二0三〕辄益寿百岁孙校:藏本“百”作“十”。
〔二0四〕服一升千岁也金汋经“千”上有“寿”字。
〔二0五〕乐子长丹法太平御览六百六十二道部三洞珠囊云:乐子长,齐人。
〔二0六〕以曾青铅丹合汞至于白砂中宝颜堂本无“丹合汞”以下十七字,又“白砂”作“砂”。
〔二0七〕三年仙矣原校:一本作“一年仙”。
〔二0八〕名红泉乃“乃”柏筠堂本作“丹”。
〔二0九〕合以玄水服之一合慎校本、宝颜堂本上“合”字作“和”,“服之一合”作“一合日服之”。
〔二一十〕太乙招魂魄丹法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招’作为‘召’。案下文云,持节召之。至理篇有召魂小丹,则御览是”。明案金汋经作“太乙召魂丹法”,校补云,“魄”即“魂”字之讹衍。
〔二一一〕折齿内一丸“折齿”原作“折死者口”。孙校:“折死”藏本作“折师”。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作“折齿”,无“死者”二字,亦无“师”字。校补云,按此与九光丹起死人之法微异。今本固非,藏本亦未是。御览引作“折齿内一丸”是也。折齿内一丸,言人死之后,饮水难入,欲纳此丸,须折其一齿,即以丸自无齿孔中投进之,则其人活矣。金汋经亦作“折齿内一丸”,与御览所引正合。今据改。
〔二一二〕令入喉即活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无“令”字,“即活”下有“活者”。案金汋经亦有“活者”二字。校补云,御览所引是也。
〔二一三〕采女丹法校勘记:采女,白孔六帖九十七作“和女”,初学记二十九作“和安”,御览九百七作“采女”。〔二一四〕稷丘子丹法刘向列仙传:稷丘君者,泰山下道士,武帝时人。本书黄白篇云,甪里先生从稷丘子受化黄金法。百华醴,即蜂蜜。
〔二一五〕以铁匕挠之慎校本、宝颜堂本“挠”作“搅”。
〔二一六〕绮里丹法“里”下金汋经有“季”字。
〔二一七〕服之不死“不死”金汋经作“仙飞”。〔二一八〕和而火之“和”下原有“之”字。案金汋经作“和而火之”,上“之”字衍文,今据删。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七十“火”作“煮”。
〔二一九〕以白梅煮之校补云:“煮之”下金汋经有“尽一剂得长生”六字,疑今本脱。〔二二十〕玉柱丹法以华池和丹金汋经“玉”作“王”,鲁藩本“柱”作“桂”。孙校:天一阁本“华池”下有“汞也”,藏本无。
〔二二一〕肘后丹法以孙校:“以”下一本有“砂汞”二字。〔二二二〕取如小豆孙校:“如小豆”三字当衍。〔二二三〕火之成金原校:又一法以油汁和丹服之百日长生。明案原校亦见金汋经正文。金汋经“油汁”作“柚汁”,是。
〔二二四〕用白菊花汁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御览九百九十六下有“莲花汁”三字。
〔二二五〕地楮汁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无“地楮汁”,但有“地血汁”;金汋经并有“地血汁地楮汁”。
〔二二六〕得五百岁校补: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此下有“仙方所谓日精”六字,疑为旧注之语。
〔二二七〕小儿不可服校补:“服”下疑有脱文。
〔二二八〕韩终丹法“韩”下原有“众”字。孙校:当衍“众”字。案金汋经无“终”字。校勘记云:“御览三百八十八作韩中丹,无‘众’字。案仙药篇韩终服菖蒲;艺文类聚八十一引彼亦作韩终,九十八引山芝者韩中所食也;东方朔七谏见韩众而宿之,王逸注,韩众仙人也,众一作终;盖众、终、中声相同,故三文随作矣”。今删去“众”字。
〔二二九〕不可具论孙校:“具”藏本作“俱”。〔二三十〕玄明龙膏至丹砂玄明龙膏即水银,太乙旬首中石即雄黄,凝水石一名冰石,戎盐一名紫女,酢一名玄水(水银亦名玄水),消石一名化金石,丹砂一名朱砂,皆见唐梅彪石药尔雅。
〔二三一〕封之成水“之”下签六七有“即”字。
〔二三二〕其经云“其”原作“真”。孙校:“真”当作“其”。明案签六七金液法引作“其”,正是。今据改。金汋经“真”上有一“其”字。〔二三三〕老子受之于元君“受”原作“授”。校勘记云:“授之”天一阁本作“受之”,案上文云元君者老子之师,明当作“受”。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受”,今据改。
〔二三四〕别立精舍孙校:“舍”藏本作“室”。〔二三五〕地水仙之士者金汋经无“水”字,签六七作“地仙者”。
〔二三六〕若求升天藏本、金汋经、签六七、鲁藩本“求”皆作为“欲”。
〔二三七〕可以畜妻子签六七无“以”字。
〔二三八〕任意所欲签六七、藏本“任”并作“在”。
〔二三九〕乃可斋戒孙校:“戒”下刻本有“断谷一年”四字,非。〔二四十〕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签六七无“以金液为”四字,又无“之”字。
〔二四一〕以六一泥封金汋经作“封以六一泥”。
〔二四二〕置猛火炊之六十时校勘记云“置猛火”御览七百五十九、九百八十五作“置之猛火上”。按金汋经同。金汋经、签六七“六十时”并作“卒时”,“卒时”文义不当,疑“卒”乃“六十”字并合之讹。
〔二四三〕一刀圭粉孙校:“粉”下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有“和”字。
〔二四四〕置火上扇之校勘记:“置火上”御览九百八十五作“置猛火上”。
〔二四五〕以承日月得液“得液”,金汋经作“当得神液”,签六七作“得神汋”。校勘记云:御览四又九百八十五作“神液”。
〔二四六〕饮之不死签六七引作“饮之者不死也”。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饮之”下有“令人”。〔二四七〕尽成黄金中用也签六七无“中用也”三字。〔二四八〕服之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二四九〕金液经云“金液经云”,原作“受金液经”。校补云:此句上下文义均不相应,金汋经作“金液经云”是也。此衍“受”字,脱“云”字。今据订正。
〔二五十〕投金人八两孙校:一本“八”作“十”。校补云:金汋经无“人”,疑即“八”字之讹衍。然道家有投金人之说,未便辄定。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人”作“银”。
〔二五一〕饮血为誓签六七“饮”作“歃”。
〔二五二〕乃告口诀签六七“诀”下有“曰”字。
〔二五三〕不如本法金汋经、签六七“如”并作“知”。
〔二五四〕不可轻传其书校补云,“书”下当更有“轻传其书”四字,今本误脱。
〔二五五〕若四方清通者签六七无“者”字。
〔二五六〕则物不可得也签六七“则”下有“其”字。御览九百八十五作“则其物或不可得也”。
〔二五七〕而得一剂校勘记:御览八百十“得”作“成”。
〔二五八〕可足八人仙“人仙”原作“仙人”。孙校:“仙人”当作“人仙”,误倒。明案金汋经作“可足令八人仙”。今据订正。
〔二五九〕有饵黄金法金汋经作“有饵黄白小丹”。慎校本、宝颜堂本“饵”上有“小”字。〔二六十〕或以豕负革肪猪颈下脂膏一名负革肪,见重脩政和证类本草十八陶弘景说。
〔二六一〕长服不可缺“缺”原作“供”。校勘记云:“供”字误,藏本、卢本作“缺”,天一阁本作“断”。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缺”,今据改。
〔二六二〕当有一人得其经者孙校:“一人”藏本作“人人”。
〔二六三〕便责作药者之孙校:“者之”藏本作“之者”。
〔二六四〕作药须成乃解斋金汋经“解斋”作“常斋”。慎校本、宝颜堂本此句作“虽成亦须斋戒”。疑“解斋”字有误。
〔二六五〕左君告之“左”原作“老”。孙校:“老”当是“左”字之误。按金汋经正作“左”。今据改。
〔二六六〕道士合作神药金汋经“神药”作“神仙大药”。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道士飞炼神药”。〔二六七〕又按仙经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入山经”,盖抱朴古本“仙”字作“仙”,用说文正体转写,误分为“入山”二字耳。
〔二六八〕霍山晋郭璞注山海经中山经云:“今平阳永安县、庐江潜县、晋安罗江县、河南巩县皆有霍山。明山以霍为名者非一矣”。按本篇下文云,霍山在晋安。则此霍山在今福建省南安县。
〔二六九〕少室山河南嵩山之西峰,名少室山。
〔二七十〕长山长山一名金华山,左元放言金华山可以合神丹。下文云,长山在东阳,在今浙江金华。
〔二七一〕太白山下文云,太白在东阳。旧东阳郡属浙江。
〔二七二〕女几山在今河南宜阳县。山海经中山经:女几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黄金云。
〔二七三〕地肺山在今江苏勾容县。相传为七十二福地之首。
〔二七四〕王屋山在今河南济源县。山有三重,其状如屋,故名。相传为三十六洞天之首。后汉书郡国志河东郡,垣有王屋山。
〔二七五〕抱犊山在上党东南,在今山西省。
〔二七六〕安丘山潜山校勘记云:“御览六百七十作安丘衡灊,约文也。此无衡山。潜与灊同。孙云,古以潜山为衡岳,故谓之衡潜”。按安丘山在今山东安丘县,潜山在今安徽潜山县。
〔二七七〕青城山青城山为十大洞天之一,在今四川灌县。
〔二七八〕娥眉山孙校:“娥”刻本作“峨”。相传两山首相望如娥眉,故名。在今四川峨眉县。〔二七九〕緌山“緌”当作“绥”,藏本作“绥”,是。绥山在今峨眉山西南。
〔二八十〕云台山云台山在蜀,见本书登涉篇。在今四川苍溪县。〔二八一〕罗浮山在今广东增城县东。浮山与罗山合体,故名罗浮山。相传葛洪得道术于此山。〔二八二〕黄金山湖北钟祥县有黄金山,产铜,未知即此山否?
〔二八三〕大小天台山四望山盖竹山括苍山下文云,皆在会稽。在今浙江省境内。
〔二八四〕可以避大兵大难校勘记:“大难”御览六百七十作“大水”。
〔二八五〕不但于中以合药也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以”并作“可”。
〔二八六〕则此山神必助之为福药必成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山”下有“之”字,“福”下有“其”字。按金汋经亦有“其”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二八七〕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岛屿”下原缺“亦可合药”四字。案金汋经“屿”下有“亦可合药”。校补云,今本脱。□据补。
〔二八八〕若会稽之东翁洲□洲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遣将军卫温等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洲。□洲在海中,长老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入海求蓬莱仙药,止此洲不还。其上人民,时有至会稽货布。会稽东县人海行,亦有遭风流移至□洲者。
〔二八九〕纻屿孙校:刻本下有“洲”字,非。
〔二九十〕莘莒洲孙校:“莘”藏本作“羊”。
〔二九一〕之可得住者孙校:“住”刻本作“往”。
〔二九二〕长山太白在东阳校补:“太白”下脱“山”字,当从金汋经补。
〔二九三〕耀景辰霄孙校:“辰”藏本作“晨”。
〔二九四〕规长生故也校补:金汋经“规”上有“以”字,“故”下无“也”字,“故”字属下为句。
〔二九五〕然道与世事不并兴“世”下金汋经有“反”字。〔二九六〕长服之“长服之”原作“长肌服之不老”。仙药篇及金汋经并无“肌”字,又无“不老”二字,皆是。校补云,“肌”“服”形近,又涉下文“肌骨”而衍。今悉删正。
〔二九七〕小丹法“小”下金汋经有“饵”字。校补云:考下文有小饵黄金法,当有“饵”字。
〔二九八〕下淳苦酒三升原脱“下”字。仙药篇“淳”上有“下”字,今补。校补云:此言先用丹一斤捣筛之,然后下以酒漆等物。金汋经“下”字在“筛”字上,盖倒误。〔二九九〕漆二升案仙药篇及金汋经“漆”上并有“淳”字。校补云:疑此脱漏。
〔三0十〕三丸日再服原缺“日”字。校勘记云:各本“三丸”下有“日”字,此脱。明按金汋经亦有“日”字。今补。
〔三0一〕改形易容变化无常此两句原作“形易容变无常”。案仙药篇及金汋经并作“改形易容,变化无常”。校补云:当是抱朴原本如此,盖“形”上脱去“改”字,后人复删“化”字以相对,谬矣。今订正。〔三0二〕即削之孙校:“削”刻本作“销”。按金汋经亦作“消”。慎校本、宝颜堂本作“即复销之”。
〔三0三〕亦可一丸“一”原作“二”。仙药篇金汋经并作“一丸”。校补云:“二”系“一”字之误。今据正。〔三0四〕两仪子饵黄金法“饵”下原有“消”字。金汋经无“消”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饵消”作“小饵”。盖“消”字误衍。今删。
〔三0五〕食一斤寿蔽天地孙校:“食”藏本作“□”。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
〔三0六〕当以王相日作案王相,阴阳家言,以为五行递旺于四时。如春三月则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三月则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论衡命禄篇云:“春夏囚死,秋冬王相”。〔三0七〕勿传非人传示非人此两句原作“勿传示人示人”,当有脱误。金汋经作“勿传非人,传示非人”。校补:疑当作“勿传示非人,传示非人”。今据金汋经改。〔三0八〕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此两句原作“欲去当服丹砂”。校补云:“欲去”二字,义无所属。仙药篇作“欲食去尸药,当服丹砂”。今本脱去“食”“尸药”三字。□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