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连戏
- 拼音mù lián xì
- 近义词
- 反义词
词语解释
- 1.亦称目莲戏。2.以目连救母故事为题材的戏剧。唐代已有《大目干连冥间救母变文》,以后各种戏曲中多有目连戏。清张岱《陶庵梦忆》有《目莲戏》一篇。
网络解释
- 目连戏
- 目连戏是以宗教故事“目莲救母”为题材,保存于民俗活动中的古老剧种,是目前有据可考的第一个剧目,被誉为中国戏曲的“戏祖”。
- 目连戏将佛教与儒家所主张的孝道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戏曲中以佛经故的理论事为题材、影响广泛的一出戏,也是佛教与中国戏曲结合的代表作之一。其最早文字记录见诸于南宋盂元老撰《东京梦华录》,明万历年间,安徽祁门清溪人郑之珍在过往杂剧、变文及传说等的基础上撰写出《新编目连救母劝善戏文》,大为流行,不仅原有目连戏的声腔剧种多以之为演出蓝本,且在北方流传开来。清代,目连戏的演出遍及全国,并进入宫廷。目连戏一度广泛流传分布于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山西、福建、河南等地,随着佛教的传播,目连戏甚至远传到东南沿海及川滇等地。其中以安徽省徽州目连戏、湖南省辰河目连戏和河南省南乐目连戏为代表。
- 目连戏是个复杂的文艺现象,是各种思想历史积淀,它涵盖多元思想,包容多种艺术。在思想内容方面溶合儒、释、道三家思想;在艺术形式上,目连戏演出时,有脚色行当、唱做念打,包容各种杂技、歌舞、百戏,以及大量的民间风俗,并注意人物性格的刻画和矛盾冲突的安排,具有结构艺术的整体性,对研究中国戏曲的形成及发展衍变都是一个极好的剖析个例。
- 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目连戏(徽州目连戏、辰河目连戏、南乐目连戏)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