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 [judicial administration]见“执法”
外语翻译
- 英语:judic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 德语:Justiz, Rechtswesen , Rechtsprechung (S, Rechtsw)
- 法语:justice
国语词典
-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
- 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网络解释
- 司法
- 1.古代官名、星官名
- 2.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 3.司法(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