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法

  • 拼音sān hù f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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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义词

词语解释

  1. 1.东汉选任地方官员,为防止结党营私,规定凡婚姻之家及幽冀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称三互法。

网络解释

  1. 三互法
    1. 东汉桓帝时制定的回避规定。《后汉书·蔡邕传》:“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李贤注:“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按原定办法只说“不得对相监临”,所限仅为同等官职,如甲郡人任乙郡守,则乙郡人不得任甲郡守,桓帝时的三互法扩大限制范围,故有选用艰难的情况。该法的详细规定,史载不详。

“三互法”单字解释

: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 2.表示多数或多次:~思。~缄其口。 3.姓。...
:1.“互”一般直接修饰单音节动词,修饰双音节动词只用于否定式。 2.姓。...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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