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学初探

作者:卜子夏
据《隋书·经籍志》和唐人李鼎祚《周易集解》记载,孔子弟子卜商卜子夏传《易》,《七略》《中经簿》《七录》《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等载有子夏易学著作《子夏易传》。由于《七略》“《易传》子夏,韩氏婴也”记载的歧义性,以及《汉书·艺文志》不载《子夏易传》,遂有人怀疑子夏传《易》,认为《子夏易传》的作者不是卜商,而是汉人韩婴。《子夏易传》唐时尚存但已残缺,至南宋时已亡佚,以后出现的十卷本和十一卷本的《子夏易传》都是伪本。幸赖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孔颖达《周易正义》等书中引用了《子夏易传》的一些内容,《孔子家语》、《说苑》等书中引用了子夏论《易》的一些言论,这是我们仅见的较可靠的子夏易学资料。对这些资料作系统、深入的研究,当能对《子夏易传》的作者以及子夏的易学思想,获得较清楚的认识。今人刘大钧先生、刘玉建先生等对《子夏易传》已有很重要的深入研究。本文拟对有关子夏易学的十条资料作一考察,对《子夏易传》的作者是卜子夏还是韩婴、子夏易学的思想特色两个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周易正义·卷首》曰:“但《子夏传》云虽分为上下两篇,未有‘经’字。‘经’字是后人所加,不知起自谁始。”可知在《子夏易传》中,《周易》卦、爻辞部分只是称为“上下两篇”,还没有称为“经”。案西晋武帝时出土汲冢竹书,其中有《易》类书,已经有“《易经》”之名,《晋书·束皙传》记曰:“《卦下易经》一篇。”据李学勤先生考证:“估计汲冢是战国晚期之初,也就是公元前三世纪初年的魏墓,是可信的。这是墓中所出竹简写成时间的下限。”这说明《周易》称为“经”最迟不晚于战国晚期之初。《子夏易传》称《周易》为“上下篇”,而没有称为“经”这一事实,证明《子夏易传》的成书一定不晚于战国晚期之初,这也是《子夏易传》的作者不可能是汉人韩婴的一条铁证。
又,《周易》最初是称“上下篇”的,正如刘大钧先生所考证:“《汉书·艺文志》云:‘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很清楚,班固认为是最初‘重《易》六爻’时,分成的‘上下篇’,而《系辞》又曰:‘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可证创作《系辞》时,仍称曰‘篇’。”这说明《周易》称“上下篇”极早,子夏于《子夏易传》中称《周易》为“上下篇”,正是承袭《易》之古义的一种成说,这证明《子夏易传》的成书确实很早。

(二)今本《易经》《谦》卦,《经典释文》云:“《子夏传》作嗛”,可知《子夏易传》“谦”作“嗛”,而帛书《周易》也作“嗛”,《子夏易传》与帛本同。刘大钧先生考证《子夏易传》与帛本作“嗛”是用古文,今本作“谦”是用今文,他说:“案《汉书·尹翁归传》:‘然温良嗛退,不以行能骄人。’颜师古注:‘嗛,古以为谦字。’再,《汉书·司马相如传》:‘嗛让而弗发。’颜师古注:‘嗛,古谦字。’《国语·晋语一》亦有‘嗛嗛之德’、‘嗛嗛之食’。以此知……《子夏易传》及帛本亦是用古文,今本作‘谦’是取今文。”可见《子夏易传》的内容较古。又,韩婴的《韩诗外传》中记载了一些《易》说,其卷三云:“《易》曰:谦,亨,君子有终,吉。”可知韩氏《易》中《谦》作“谦”,是取今文,与《子夏易传》不同,《子夏易传》的作者决不可能是韩婴。

(三)今本《易经》《颐》六四爻辞“其欲逐逐”,《经典释文》载:“《子夏传》作‘攸攸’。”帛书《周易》作“笛笛”,上博战国楚竹书《周易》作“攸攸”,可见《子夏易传》和竹书同。刘大钧先生考证《子夏易传》和竹书作“攸攸”为古文,其曰:“《汉书·叙传》:‘六世眈眈,其欲浟浟。’颜师古注:‘浟浟,欲利之貌也。浟音涤。今《易》浟字作逐。’由此可知,作‘逐’字为今本,作‘浟’字为古本。而《子夏易传》作‘攸攸’,正与竹书同。荀爽作‘悠悠’,刘歆曰‘跾,远也’,其说皆由古《易》而来。”可见《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其成书不应晚至汉代,韩婴作《子夏易传》是不可信的。

(四)今本《易经》《丰》卦九三“丰其沛”,《经典释文》曰:“子夏作‘芾’,《传》云:‘小也。’”是《子夏易传》“沛”作“芾”,释“芾”为“小”义。《诗·甘棠》:“蔽芾甘棠”,毛传:“蔽芾,小貌。”孔颖达疏曰:“《我行其野》云‘蔽芾其樗’,笺云‘樗之蔽芾始生’,谓樗叶之始生形亦小也。”是古“芾”有“小”义。又,《丰》九三“沛”,除子夏作“芾”外,郑玄、干宝亦作“芾”,《经典释文》:“郑、干作‘芾’,云:‘祭祀之蔽膝。’”而上博战国楚竹书《周易》亦作“芾”,看起来似乎子夏、郑玄、干宝皆与战国竹书同,实际不然。案郑玄、干宝作“芾”,乃以朱芾、赤芾之芾释之,《说文》:“巿,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韍,篆文巿,从韦从犮。俗作紱。”段注:“此(韍)为篆文,则知巿为古文也。”是郑、干之“芾”即“韍”字,故释曰“祭祀之蔽膝”,其解《丰》九三“丰其芾”之“芾”,乃蔽而使暗之义。王弼注即取郑义:“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这与子夏释“芾”为“小”义不同。考《象传》释九三爻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象传》显然是以“沛”为“小”。《子夏易传》与《象传》一致,又与战国竹书《周易》相同,说明《子夏易传》确有《易》之古义,而郑、王、干之《易注》则与古《易》远矣。

(五)《周易正义》在《干》卦辞“元亨利贞”下引《子夏易传》:“《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周易集解》也引《子夏易传》这段话,与此完全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子夏易传》以“始”释“元”,与《春秋公羊传》完全相同。《春秋》隐元年《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显然以“始”释“元”。案《公羊传》传自子夏,何休《春秋公羊传序》“传《春秋》者非一”,唐人徐彦疏引戴宏《序》曰:“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可见《公羊传》以“始”释“元”正是承自子夏。而《子夏易传》也以“始”释“元”,与子夏《公羊传》相同,这正是《子夏易传》的作者为子夏的一条力证。
考今本和帛本《易传》,可知子夏“元,始也”的讲法承自于孔子。《彖传》释《干》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文言》释《干》曰:“干元者,始而亨者也。”帛书《易传》的《二三子》曰:“[卦曰:黄裳元吉。孔子曰:此言]□□□□□者也。元,善之始也。”将今本和帛本《易传》相印证,可知孔子已经以“始”释“元”,子夏的讲法正是秉承孔子。
再者,《彖传》和《文言》都有对《干》卦辞“元亨利贞”的解释,我们将《子夏易传》的解释和二者相对照,会发现子夏和《彖传》相一致,而与《文言》不同,这表现出子夏易学的思想特点。我们看:《彖传》“大哉干!元,万物资始”,正是《子夏易传》“元,始也”;《彖传》“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正是《子夏易传》“亨,通也”;《彖传》“保合大和”,正是《子夏易传》“利,和也”;《彖传》“干道变化,各正性命”,正是《子夏易传》“贞,正也”,二者在内在精神上完全一致。《彖传》释“元亨利贞”,是“性与天道”的讲法:天道为万物之始源,万物的性命得之于天道并上通天道,在天道的流行变化中,万物各得正定其性命,呈现一个和谐的宇宙。这一种形上的讲法,正是孔子本于古《易》象数而发乎义理,将卜筮之《易》提升为哲学典籍的典型体现,也是孔子本于《易》之“古义”而开创出《易》之“新义”,开创出易学研究新理境的体现。
再看《文言》对“元亨利贞”解释说:“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我们知道,《文言》的这种说法完全承之于孔子之前的《易》之古论,《左传》襄公九年载穆姜筮卦,她就引用了这段古语说:“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文言》所袭用的古语以“体仁”“长人”释“元”,以“嘉会”“合礼”释“亨”,以“利物和义”释“利”,以“事干”“固”释“贞”,这是一种伦理的、道德的讲法,与《彖传》哲学的讲法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理论层次和思想境界。子夏承于孔子而不取古语的讲法,说明他对孔子所开创的新易学,对新易学所蕴涵的精微大义,已有深入契会。

(六)《周易集解》释《干》初九“潜龙勿用”,引《子夏传》曰:“龙所以象阳也。”子夏是以“阳气”释“龙”,这与《象传》《文言》一致,《象传》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文言》曰:“潜龙勿用,阳气潜藏。”子夏和《象传》《文言》以“气”,具体而言以阳气和阴气言《易》,这正是古代“《易》以道阴阳”的特色,也与孔子以龙之德言阴阳二气变化之《易》义同。帛易《二三子》记载了孔子向弟子论述此义的情形:“二三子问曰:《易》屡称於龙,龙之德何如?孔子曰:龙大矣……高尚行乎星辰日月而不晀,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上则风雨奉之,下纶则有天□□□。穷乎深渊则鱼蛟先后之,水流之物莫不隋从;陵处则雷神养之,风雨辟乡,鸟守弗干。曰:龙大矣。龙既能云变,有能蛇变,有能鱼变……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知者不能察亓变,辩者不能察亓义。”孔子的论述强调“变”,他以龙的变化来讲阴阳二气的变化,所彰显的正是《系辞》所言变易的道理:“《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孔子讲龙之德既能阳,也能阴,子夏讲“龙所以象阳”,应该说是承之于孔子。

(七)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子夏曰:《春秋》之记臣杀君,子杀父者,以十数矣。皆非一日之积也,有渐而以至矣。”《文言》论《坤》卦初爻爻辞说:“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可看到子夏所言与《文言》相同,其思想当来自孔子。帛易《二三子》和《衷》篇也记载有孔子论《坤》卦初爻爻辞,《二三子》:“卦曰:履霜,坚冰至。孔子曰:此言天时 戒葆常也,岁□□□□□□□西南温□□,始于□□□□□□□□□□□之□□□□□□□□□□□□□□□□□德与天道始,必顺五行,亓孙贵而宗不傰。”《衷》:“天气作□□□□□□□□,亓寒不冻,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从之胃也。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 。”在这里孔子本之于古“卦气”说而讲君子慎始重渐的义理:依八卦“卦气”说,《坤》居于西南方位,当一岁立秋之时,寒气初萌,寒霜将降,顺从其道,渐积而至大寒的坚冰时节。君子观此象,而慎其初始,重其渐变。《文言》和子夏讲积渐,当是本于孔子这段言论,只不过只录义理,没记载“卦气”说罢了。因此,子夏这段言论应有“卦气”说的背景,子夏对古“卦气”说,应有所了解。
(八)今本《易经》《贲》六五爻辞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经典释文》载《子夏易传》释“束”曰:“五匹为束,三玄二纁,象阴阳。”子夏此释以阴阳说《易》,但与上面讲阴气和阳气不同,这里讲《易》数的阴阳。今本《系辞上》引古“天地之数”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云云,三为天数,也即阳数,故子夏言象阳;二为地数,也即阴数,故子夏言象阴。可见子夏对古《易》数是很了解的。

(九)《周易正义》在释《象·益》“风雷,益”下引《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子夏此言,实际上涉及《易》之古义——“卦气”说。“卦气”之说,一般认为是汉人所创,其实其源甚古,先秦时已经存在。以“卦气”六日七分说,《益》居正月立春之时。《大戴礼记·夏小正》云:“正月:启蛰。正月必雷。”《逸周书·时训解》云:“立春之日,东风解冻。”《益》卦下《震》上《巽》,《震》为雷,《巽》为风,立春以后,雷动于下,东风劲吹,万物蠢蠢而动,开始生长繁盛,正是“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的生气勃勃的春天景象。因此子夏所言,正是古“卦气”说。
子夏《益》卦言“卦气”,乃是承之于孔子。帛易《要》篇记有孔子向其弟子——“二三子”论述《损》《益》之道,其曰:“孔子 《易》至于《损》《益》一(应为“二”,引者按)卦,未尝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授》(应为《损》,引者按)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损),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孔子论《损》《益》之道,阐发审察吉凶之门的君道,也见载于《孔子家语》、《说苑》和《淮南子》等古籍中,说明此事是可信的。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家语》《说苑》记载向孔子请教《损》《益》之道的是子夏,如《孔子家语·六本》:“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喟然而叹。子夏避席问曰:夫子何叹焉?孔子曰……子夏曰:商请志之,而终身奉行焉。”《说苑·敬慎》:“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则喟然而叹。子夏避席而问曰:夫子何为叹?孔子曰……子夏曰:善,请终身诵之。”由此可推知《要》篇所记亲闻孔子讲《损》《益》之道的“二三子”中定有子夏。而孔子讲《损》《益》,正讲到古“卦气”说②。以“卦气”六日七分说,《益》居正月立春之时,正是孔子所言“《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损》居七月立秋后处暑时,正是孔子所言“《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孔子所言,正为古“卦气”说。孔子在讲解《损》《益》卦时,引用古《易》的“卦气”之说,子夏亲闻并“志之”“终身诵之”,《子夏易传》记载《益》卦“卦气”之义,就很自然了。

(十)《孔子家语·执辔》篇载有子夏论古《易》的一段资料,兹录如下:“子夏问于孔子曰:‘商闻《易》宣人生及万物、鸟兽、昆虫,各有奇耦,气分不同,而凡人莫知其情,唯达德者,能原其本焉。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数十,故人十月而生。八九七十二,偶以从奇,奇主辰,辰为月,月主马,故马十二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狗,故狗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时,时主豕,故豕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为音,音主猿,故猿五月而生。四九三十六,六为律,律主鹿,故鹿六月而生。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故虎七月而生。二九一十八,八主风,风为虫,故虫八月而生……敢问其然乎?’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对于这段资料,我们已经考证涉及到一套古《易》象数。从《易》象上说,即《干》为日,为人;《坤》为月,为马;《艮》为斗;《兑》为时,为豕;《坎》为音,为猿;《离》为律,为鹿;《震》为星,为虎;《巽》为虫。从《易》数上说,即《干》为一,《坤》为二,《艮》为三,《兑》为四,《坎》为五,《离》为六,《震》为七,《巽》为八。这是一个与今本《说卦》所载古《易》象数系统不同的另一古《易》系统,从这一古《易》资料为子夏所“闻”,孔子亦“昔闻老聃”,可推知这一古《易》象数系统应在孔子之时或以前即已存在,其渊源颇为久远。
从子夏所引述的这段古《易》资料看,它是从古《易》象数来追溯人及万物的气分之本,即道之根据,所谓“唯达德者,能原其本”,“德”者“得”也,即得于道,得于道即原其本。这段古《易》资料的理路,是由象数达于道,这与孔子的研《易》理路是一致的。据帛书《要》篇记载,孔子说他研《易》是由“数”而“达于德”,“数”指《易》之象数,“德”固然有伦理道德的人道的含义,但在更重要的意义上是指包容并超越于天道、地道、人道的总本根意义上的道,因此孔子的研《易》理路是本于象数而达于道。帛书《要》篇记孔子论《易》之道和今本《系辞》记孔子论《易》数,都鲜明地体现了孔子的这种理路。《要》篇记孔子曰:“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也,此谓《易》道。故《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柔刚。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易》之为书也,一类不足以亟之,变以备亓请者也。故胃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以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诗》《书》《礼》《乐》不□百篇,难以致之。……能者  一求之,所胃得一而君毕者,此之胃也。”孔子之论《易》,由古《易》日月星辰之象而上及阴阳天道,由五行之象而及柔刚地道,由君臣父子夫妇之象而及上下人道,由五官六府之象而及君道(亦即人道),再由天道、地道、人道而“求一”“得一”,即最终达于道,这体现了孔子由《易》象而达于道的理路。今本《系辞》所记则体现孔子由《易》数而达于道的理路,《系辞上》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以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孔子由“天地之数”、“大衍之数”论及“成变化而行鬼神”“变化”的“道”,即由《易》数而达于道。因此子夏论《易》,由古《易》象数而及《易》道,与孔子的研《易》思路一致,这一方面说明子夏受《易》于孔子,对孔子的易学理路确能深入契会;另一方面说明子夏易学知识广博,对古《易》象数确有深入的了解。

现在我们对以上子夏易学资料考证作一总结。(一)(二)(三)(四)(五)条说明《子夏易传》的作者确应为孔子弟子卜商卜子夏,《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其成书确应较早,《子夏易传》的作者为汉人韩婴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六)(七)(八)(九)(十)条说明子夏对《易》之“古义”,如八卦古逸象、逸数、古“卦气”说、古《易》道阴阳重象数等古《易》内容和特质,熟知并能深入把握。(五)(七)(十)条说明子夏对孔子由象数而达于道的易学新理路、“性与天道”的易学“新义”,有深入的契会和领悟。《子夏易传》虽已亡佚,由以上考证,我们可推知子夏易学的思想特色当是《易》之“古义”和“新义”兼容。
古代易学发展至孔子,实有一重大转折。孔子之前的易学,是为《易》之“古义”,这些“古义”主要关涉的是明阴阳、和四时、顺五行、辨灾祥的卜筮之旨。孔子从《易》之“古义”出发,本于象数而发乎义理,由“明数”而“达德”,由神道而人文,由讲阴阳灾变而讲性与天道,开拓出研《易》新理路,创造出易学新理境,从而将卜筮之书提升为哲学典籍,将《易》之“古义”发展为《易》之“新义”。孔子讲《易》,讲卜筮,更讲德义;讲阴阳、五行、“卦气”,更讲“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讲《易》之“古义”,更由“古义”生发“新义”。因此,孔子易学,既包含《易》之“古义”,同时更有“新义”,是容“古义”和“新义”于一体的儒门新易学。帛书《要》曰:“夫子老而好《易》……子赣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之好之乎?’夫子曰:‘……予非安亓用也。’[子赣曰:]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亓辞,则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赣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世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要》篇的记载充分说明了孔子新易学的特点,同时也说明对这一新易学,时人甚至孔子的一些高足,如子赣(即子贡)等人,都不能理解,以至孔子发出“疑丘”的感叹。

从上面的考证,可知子夏对孔子的新易学则有深入的理解,他既熟知其“古义”,又能契会其“新义”。据《论语·子张》载:“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朱熹《四书集注》:“小道如农圃医卜之属。”子夏认为《易》之卜筮虽属小道,但也有“道”在,因此“必有可观”,但不可拘泥沉溺于此,必须超越它、提升它,要以成就君子大道之学为宗旨,这与孔子的新易学观完全一致。子夏的这种易学观可能是自己在研《易》中形成的,也可能是受自于孔子而形成的,但不管怎样,孔子和子夏易学观一致,在研《易》中师生二人于心戚戚、感而遂通,是可以想见的。在孔子授《易》的“二三子”诸弟子中,子夏受于孔子《易》必良多,当最能肯认孔子易学之大体。因此,子夏易学直承孔子易学,兼容“古义”和“新义”,正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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