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范卷上 睦亲·对待家人宜公心

作者:袁采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产生不和睦的原因,本来就不是因为有什么大的争论和意见分歧。大概是由于其中的一两个人私心太重,缺乏公允,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便是蝇头小利,也一定要自己单独摄取,或者有时大家一起分配,他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多拿一点儿才心理平衡。这样一来,其他的人心中产生了愤愤不平的感觉。于是会引起争端,甚而至于倾家荡产。贪图小便宜而导致了大的祸患。假如人们都知道这个道理,各能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该私人出钱的就从私人那里支取,该公家出钱的就从大家的财物中支取。每个人都能分到相同的东西,即便是果实之类的小东西,价值不过数十文钱,也同样公平分配,那么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呢?
「评析」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丈夫当从修养身心开始,以天下为己任而完成自已的使命。兄弟子侄同居,贵在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这既是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也是用以“齐家”的重要策略,更是展现自己宏才大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在古人眼里,只有做到“修身”、“齐家”,也才能做到“治国”、“平天下”,因而也有一句名谚流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凡大有作为的人都懂得公平的重要性。魏征是唐太宗手下一名敢于直言进谏的能臣。长乐公主是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要出嫁,太宗诏令有关部门备办嫁妆,要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征进言说:“从前汉明帝想封赏自己的儿子,他说:‘我的儿子哪能等同于先帝的儿子呢?封赏可以是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前代史书把它做为美谈。天子的妹妹是长公主,天子的女儿是公主,既然有‘长’字加于前,实在也是因为地位比公主尊贵,感情虽然有不同,礼仪上却不应该有差别。如果让公主的聘礼超过长公主,在道理上恐怕说不过去,希望陛下考虑。”太宗以为说得对。公平对于一般普通百姓来说是和家的一种手段。对于堂堂一国之君来说,依然极为重要。因为他要把持的是一国之大家的政局,公平形象的塑造对他日后的权威有直接的影响力。长乐公主与长公主同是太宗的亲人,只是太宗对女儿的感情要比对妹妹的感情深,但在礼仪上却不能感情用事,须持有一颗公允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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