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篇第十一

作者:王诩
凡决物,必托于疑者。善其用福,恶其用患;善至于诱也,终无惑偏。有利焉,去其利,则不受也;奇之所托。若有利于善者,隐托于恶,则不受矣,致疏远。故其有使失利者,有使离害者,此事之失。
圣人所以能成其事者有五:有以阳德之者,有以阴贼之者,有以信诚之者,有以蔽匿之者,有以平素之者。阳励于一言,阴励于二言,平素、枢机以用;四者微而施之。于事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
王公大人之事也,危而美名者,可则决之;不用费力而易成者,可则决之;用力犯勤苦,然不得已而为之者,可贵则决之;去患者,可贵则决之;从福者,可则决之。故夫决情定疑,万事之基,以正治乱,决成败,难为者。故先王乃用蓍龟者,以自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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